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1-136524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柳城管复〔2021〕5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城市细节管理的建议

应该说近几年来通过党委、政府的努力,我们的城市环境、生活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在城市细节管理方面,还有不少地方值得改进。

一、城市管理要大众参与,城市管理的力量相对于承担的任务而言永远是不足的。因此无论是发现问题还是解决问题都需要发动广大市民共同参加就发现问题而言,能否设立城市管理这一类的热线平台,动员全体市民寻找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如:对破损路面修补、违章停车、违章经营等问题,也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发动全体市民推荐候选点,通过广大市民的共同参与,弥补管理力量的不足。

二、现在城市停车难是众人深知,也是城市管理中的难题。建议可否实际出发,探索休息日对外开放单位停车场,达到缓解休息日外出停车难的问题。

三、加大对区集贸市场周边管理。这几年政府加大集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市场得到很大的改变,但市场周边管理还是很混乱,不按划定范围经营点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的现象严重交通秩序混乱,乱停乱放,交通堵塞严重的现状,必须采取疏堵结的手段,彻底改城区市场经营有场无市,有市无场。首先要充分利用现已建成的市场严格实行划行归,疏散乱摆设点的经营,对城市的菜商,政府应为他们提供专门的交易场地在指定的地点经营。对不按指定场地划行归市经营、乱设点的经营户,坚决按照相关规定子以查处做到还街于民,还路于民

四、城市管理要建章建制一是由市人大通过一批有关地方性城管的法规,市政府出台一批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使有关部门有法可依,二是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城市管理机,应该建立一个联合的城管法机构,三是要规范行为,包括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全体市民遵守秩序的日常行为都要制定规范,实现依规范管理。


承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主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协办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十人大六次会议40建议的答复

XXX等代表

您在柳州市十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细节管理的建议》(40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设置“12345”“12319”等城市管理服务热线,不断强化城市细节管理

切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听民情、解民困、分民忧解决反映问题,我市创新服务方式,建立互联网+热线模式,开通了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45”、“12319”,并开通了对应的官方微信、APP、门户网站广大市民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政府互动、反映诉求,极大满足了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需求,实现了政府管理与群众参与高效结合。我市设立的城市管理热线,以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为基础,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优势,不断推动城市服务管理执法智能升级,逐步实现“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的升级转型。

(一)城市管理热线运行良好

在微信公众号APP、门户网站上,对反映的破损路面修补、违章停车、违章经营等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市民可以上传图片、视频等补充资料,7*24小时为群众服务的管理热线将快速派单,职能部门则根据市民提供的图片、视频迅速找到问题地点,准确判断问题性质,做好各项工作安排,进而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推进城市管理精细高效。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细节管理2020年我市“智慧城管”服务项目荣获龙城市民云“最受市民欢迎十佳服务”第一名。

(二)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搭建。

我市基于已建成的数字城管市县一体化平台,有序推进平台建设,整合现有数字城管平台、城管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等系统资源升级为智慧城管平台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于2020年完成与国家平台联网及单点登录工作。基本完成了应用体系建设、基础环境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目前,正在不断完善数据体系建设,已完成市委政法委“雪亮工程”视频、公安局“天网工程”视频以及车辆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地理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户信息等数据共享。平台运用成效明显,目前全市依托城管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办案达20余万起。

(三)强化应用,推进系统平台智慧化升级

一是谋划城市管理“一张图”应用。逐步拓展城市管理“一张图”功能,实现城市管理部件小类共116个图层叠加。通过系统功能拓展,实现专项普查子系统历年专项普查数据的图层叠加,包括:对外开放公厕、公厕指示牌、建筑工地概况、小区等39个专项普查图层。利用专项普查图层,与我市“龙城市民云”APP联动实现了一键找公厕等功能,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开展“门前三包”信息化管理。对五城区和两新区“门前三包”商户信息采集入库,通过信息化手段生成特定的二维码,根据实际需求赋予用户不同功能权限,达到城市管理问题门店业主参与解决、过往违法记录快速查询等功能,进而实现城市管理问题共治共管的目的。目前通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享商户信息50万条,通过城管队员收集到商户信息5372条。

三是主动助力“创城固卫”工作。发挥数字城管优势,主动对接市创城办,将数字城管案件采集标准与创城工作相关要求对标,通过加强市容巡查采集力度,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铁路沿线、城郊结合部等监管范围内的柳江水域、沿河堤岸等区域损害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管工作。

二、加强城市管理,强化市容整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

(一)持续开展占道、违停市容整治行动

为贯彻落实我市创城复卫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改善我市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我局制定下发了《2021年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2021年规范人行道停车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城管系统持续开展占道经营、车辆违停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执法单位加强违章占道经营、人行道车辆违停行为的整治力度,采取“疏堵结合、突出重点”等措施,加强巡查频次,加大疏导力度,对在全市重点区域及周边路段占道销售商品、妨碍交通、影响市容的各类违章占道、违停现象及时进行清理疏导,确保占道、违停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实现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环境总体提升的目标。

(二)加强农贸市场周边市容整治工作

为推进我市农贸市场周边市容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农贸市场和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协调各城区(新区)执法局继续开展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要求各执法单位加强占道经营、人行道违停的整治力度,落实我市创城复卫工作对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解决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现象,从严从实治理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问题。2021年上半年,全市城管部门共处置我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的各类占道经营案件11000余起,处置各类人行道违停案件38000余起。

同时,交警部门大力加强农贸市场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格查处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持续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警力部署,采用巡逻管控和定点执法相结合等举措,在集贸市场周边开展路面查纠,积极开展违停乱放整治。二是运用违停抓拍等科技手段,强化非现场处罚力度和执法,严查违章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三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五车整治等联合执法行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及乱搭乱卖违规违章行为,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有效净化集贸市场周边交通环境。四是在有条件的集贸市场周边增设路内停车泊位,增加停车供给,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

(三)强化监督检查职责

确保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我局强化监督职责,组织开展市容整治专项督察行动,加大巡查频次,加强农贸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的督察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办整改,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2021年上半年,共计出动人员1200人次,出动车辆600台次,转办农贸市场周边各类市容案件50余份,有效遏制农贸市场周边市容违法行为蔓延的趋势,确保农贸周边整治得到有效落实

(四)疏堵结合,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在城市的非主要街道规划设置临时的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摊点。”各城区人民政府有权依法设置便民疏导点。截至目前,我市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已在不影响市容、交通前提下,科学划定便民疏导点43处,设置摊位约4100个,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每个摊位约有2-3人在使用,包括日常运货及守摊经营人员等,能解决就业人员约8000余人。便民疏导点的设立,使各城区流动摊贩及非法马路市场得到了规范引导,周边居民生活得到了便利,既满足市民需求,又实现了城市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便民服务,积极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

目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辖集中办公区共有8处,分别是三中路66号市委大院办公区、三中路64-2号、广雅院、文昌综合楼、文昌会议中心、桂中大厦、高新一路15号(原高新管委会)、东方百盛政法委办公区,其余办公区域由各单位分别管理。

为更好地推进落实该建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有关科室(部门)多次开展实地调研,根据办公区场所性质和场地大小等实际情况,现有文昌综合楼周边停车场适合在非工作时段免费开放给群众停放车辆。文昌综合楼原仅有东、西两个停车场,东面停车场面向机关干部职工开放,西面停车场面向办理行政审批事宜的群众开放,开放时间为8:30-16:00。为解决群众停车难的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加大人力管理的基础上,已于2020年10月1日起,于下班后18:00-23:00时间段将东面停车场面向群众开放;西面停车场及新增的南面临时停车点于8:30-23:00全时段对群众开放。此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北面新建了69个带充电桩的新能源停车位,为群众提供24小时充电服务。综合以上措施,较好解决文昌综合楼周边群众车辆停放问题。

即将投入使用的柳东新市民服务中心有 2700 个地下停车位,届时,在确保机关正常办公的情况下,尽可能将停车位在非工作时间对群众免费开放。

(六)加强监管,切实改善农贸市场营商环境

根据《柳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八大”专项行动市容环境卫生巩固提升行动、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村容村貌改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集贸市场卫生监管,指导市场加强对场内摊点宣传教育和疏导;协助各城区政府做好市场内无证摊贩整治取缔工作。根据《柳州市迎接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农贸市场环境问题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开展农贸市场问题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市级各相关责任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指导各城区(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依法设立的农贸市场及场内经营主体资格登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法加强商品质量、商品价格、计量器具、广告内容等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做好环境卫生。按照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农贸市场问题整治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鼓励有条件的农贸市场预留部分摊位设置“农民行”,以较低的收费给自产自销的农民们使用,以缓解城市乱摆乱卖困境。

2.指导各城区(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内摊点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和引导场内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坚决打击欺行霸市、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3.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加强场内经营者管理,做到商品摆放规范有序,摊位和经营场所整洁,无乱堆放物品,无店外经营、跨摊(店)门槛经营、占道经营行为。

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各项前期工作及初稿已基本完成,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力推动《柳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早日出台,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化管理制度,在法律框架内完善农贸市场管理体制,规范农贸市场经营行为,增强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市场稳定繁荣、管理持久长效。  

(七)建章立制,出台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文件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批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例如《柳州市城市容貌标准》、《柳州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柳州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暂行办法》、《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拆除违法建设程序规定》、《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柳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2021年,我市又新出台了《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上文件的出台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今后,我市还会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不断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指导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严明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推动城管队伍规范管理

(一)完善制度,规范城管执法队伍管理工作

为持之以恒抓好城管执法队伍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管理规定》、《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评办法》等一系列队伍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明确了我市城管执法督察考评内容,对考评细则进行三级指标量化,细化队容举止、勤务管理、履行职责、装备管理的检查要求,重新梳理和阐述了廉洁自律、督察流程、群众和媒体监督、责任追究等标准,进一步夯实督察考评基础,让我市城管执法系统建立起较完整的城管执法督察管理体系,城管执法督察工作有章可循,走上了规范化、长效化的道路,确保我市城管执法队伍做到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执法。

(二)示范引领,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大(中)队创建试点工作

城管执法大(中)队是城管执法队伍的基层力量,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行政执法部门。为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我局自2020年起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大(中)队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柳州市城管执法大(中)队标准化建设规范及验收细则》等系列重要文件,从组织结构、办公办案场所、装备保障、勤务管理、工作机制等各方面开展全市“规范化、标准化城管执法大(中)队”创建试点工作。去年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9个城管执法大(中)队通过了规范化大(中)队验收,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我局将通过示范引领,在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中深入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大(中)队建设工作,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三)精准督察,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监督检查工作

我局每年均组织开展队容风纪、教育整顿等专项督察活动,通过舆论监督、投诉处理、路面巡查、实地抽查、交叉检查、领导带队执法检查等方式,从履行职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多个方面全方位整肃城管执法队伍。通过常抓不懈,切实提高城管执法队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规矩意识、守住行为底线、不越雷池一步,使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作风明显转变、纪律观念明显增强、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起到强化管理、整顿作风、严明纪律、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效果。同时,以量化考评的方式,严格按照《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考评办法》进行考核,通报督察情况,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相关问题。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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