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1-13656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柳城管复〔2021〕6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建议的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关于尽快为小区配齐垃圾分类收集亭的建议

一、事由

事由:目前全市正推进垃圾分类,由于近期内投放安装的垃圾分类亭数量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小区需求,多数小区由于条件所限,只是简单地在原有垃圾桶外观贴上分类标识,由此带来以下问题:

1、原有的垃圾桶本来就不规范,数量、大小、颜色参差不齐,即使贴上四分类标识,仍旧改变不了大小和外观,与国家颁布的垃圾分类设施标准不符,市民在不同的地方投放不同的垃圾桶,会感到无所适从,且上级来检查也难以过关。

2、简单摆放的四分类垃圾桶缺少垃圾分类亭的宣传功能和照明功能,不能起到长效宣传和提醒作用,夜晚投放更分不清垃圾桶类别,错投率非常高。

建议:

1、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环卫设施配备标准,尽快配齐垃圾分类收集亭(如下图所示)。

2、由于垃圾分类桶属于易耗品,应明确垃圾分类亭和分类桶的长效配备机制。

3、为方便洗桶和清洗投放点地面,同时也方便市民分类投放后洗手,每个垃圾分类亭设置供水和污水排放设施,以提高垃圾分类亭的环境,同时也提高市民分类投放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如图所示:

承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次会议118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提出《关于尽快为小区配齐垃圾分类收集亭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居民小区宜按照200300 户为一个点,设置固定分类投放点,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70 m,每个投放点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且只在规定时间段内对分类投放点放置 120 L 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 240 L 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进行归集和收集。投放点应充分考虑居民投放、管理责任人归集、运输单位收集的便利性,并在小区相关位置设置指路标识。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我市的工作部署,我市计划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指示牌)。分类亭采用双梁直角弯结构,顶棚覆盖面采用抗氧化、耐腐蚀耐力板。立柱采用热镀锌方管,两侧板面为整体结构,采用镀锌板,粘贴高清户外写真宣传画,并且配备了太阳光伏照明功能。建好后的分类亭做到了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在方便使用的同时还能起到长效宣传的作用

按照《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总体目标为:2020年,柳州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城中区的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他各城区、新区至少1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到2022年,城中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城区、新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柳州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按此目标,我市制定了《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2020—2025)》(待报批),在该规划中,对生活垃圾分类亭(指示牌)的建设作了详细规划:2020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708个(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实地效果详见附件),2021年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为340个、三分类指示牌477个、有害垃圾指示牌(挂墙式)203个,2022年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444个,2023年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622个,2024年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622个,2025年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亭494个。

解决建议中指出的问题,近期市城管执法局深入各城区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进行了专项调研,下一步将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进度逐步完善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89


附件: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分类亭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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