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1-13656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柳城管复〔2021〕6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建议的办理情况

建议内容:关于垃圾分类的建议

一、事由

不清楚具体怎么分,垃圾桶标识不清楚;

可循环与不可循环界定不明确

干湿垃圾分类不到位;

相关知识宣传普及需要加强。

二、原因

垃圾回收设施分类于简单,现在街道上随处可见垃圾桶大多分为两类: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也有的划分为三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不管是怎样分类,普遍存在着分类指导图例不明确或缺失的问题。如果分类过于简单,垃圾桶上仅有一个可回收的标识,很难引导居民去完全分清垃圾可回收的各类。

居民垃圾分类知识比较缺乏,这是制约垃圾分类回收的重要因素之一。垃圾分类投放需要两方面的因素配合,一方面需要有完善而细致的垃圾回收设施,另一方面需要有全面的分类知识,这样才能做到一一对应,真正实现垃圾完全分类回收。

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不健全,导致垃圾分类投放行为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政策法规上的约束力是和居民个人意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将合理的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写进国家的政策,结合国情民情,吸取国内处垃圾分类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有针对性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法治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

三、建议

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加入普及垃圾分类和可循环利用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包括电视、广播、报刊资料等,有效地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普及垃圾资源的再利用知识教育,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很多市民对分类不能很好界定。

分步实施逐渐完善推广,先行赠送分色垃圾袋(如,绿色为可物质循环垃圾),袋子上印制类型标志)。对电池等有害物进行重点监管,继续普及“绿色账户”回收,居民可以定点、定时将家中废弃垃圾拿去兑换积分,积分可以换取生活日用品,让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执法必须跟上。垃圾分类条例规定清楚,对于垃圾分类主体的处罚也简单明了,关键时候就要体现法律的刚性和威严。执法力量要下沉,发动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加大对垃圾违规投放的曝光力度,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该怎么整改就怎么整改,从一开始就不要让人有侥幸心理。惩罚只是手段,只是希望更多人意识到垃圾分类法治时代不是随随便便和可有可无的,违规投放垃圾必须付出代价。垃圾分类不是小事,居民人人参与养成良好习惯。


承办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会议24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您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垃圾分类的建议》(第24号)收悉,针对您的建议情况,我局答复如下:

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做了大量相关工作,在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居民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上都取得一定成效和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规范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2020,我局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点)建设,已建成12个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和社区,即城中公园街道,柳北锦绣街道,鱼峰麒麟街道,北部阳和街道,柳南和平、金绿洲及车辆厂社区,柳江兴柳和城中社区,柳东正和、银鸥和洛埠社区。

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我局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DB/T 1896-2021),对全市建成区内公共场所、公共机构,以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内居民住宅区、工程施工和工业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进行了有效规范,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成708个垃圾分类亭,每300户配备一名分类督导员,对市民投放生活垃圾进行引导及监督。在全市公共机构建成垃圾厢房、垃圾桶站84个。部分学校及高端住宅小区,则建设了智能垃圾分类收集亭,通过采取“积分奖励”的方式,引导居民集中分类投放。垃圾分类亭内设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桶,亭内贴有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及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识别程序二维码,用手机扫一扫程序码,通过文字输入或拍照查询,即可实现“码上分类”。

根据地方标准,我市有害垃圾桶设在有监管条件的区域。照“产生者分类投放,各城区属地收集,有资质公司转运处置”的原则进行处理。居民将有害垃圾就近投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后,由有害垃圾收运车定期转运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存放,当有害垃圾存满一定量后,由贮存点管理单位委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为压实工作责任,我局定期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实施垃圾分类区域范围内各个场所的垃圾分类情况及投放设施设置情况进行考核。对作风不严不实、推诿扯皮、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坚决问责,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为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让广大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有更清晰的认识,我局根据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要点,制作了一批用于宣传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语、倡议书、海报等公益广告及垃圾分类电子教案。拍摄2部垃圾分类宣传片,在全市各媒体平台、各公共机构进行宣传推广。开发2套垃圾分类识别程序,在全市推广应用。编写一批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手册,截至目前市共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144.7万册。积极协调各级媒体和各行业公共媒介、载体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2020-2021年上半年,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621次,全市共举办各级垃圾分类培训1322场,参训人员达119036人次,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得到有效提升。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五进”活动,2020-2021年上半年,全市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181次、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788次、垃圾分类进社区活动1184次、入户宣传334148人次,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启动垃圾分类立法工作

20211月份,柳州市司法局召开2021年度政府规章立项论证会,就《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点、难点进行论证。422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正式将《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确定为需在2021年完成调研起草工作的政府规章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全面客观报道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我局将根据相关标准,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及宣传物资,牵头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好中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演讲比赛、柳州市垃圾分类吉祥物征集大赛、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抖音短视频征集大赛等系列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垃圾分类“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提升广大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二)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工作

2021年,我局计划在巩固去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点)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在城中沿江街道、中南街道及城中街道,柳南河西街道,柳北跃进街道及鱼峰箭盘山街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在柳南万达社区、广电社区及银山社区,柳东雒容镇九子岭社区、龙湖社区、龙象社区,柳江拉堡镇柳西社区、金盛社区、柳东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并在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示范街道、示范社区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尽快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及试点县建成区。

(三)推广使用四分类垃圾袋

为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效率,我局计划制作一批四分类垃圾袋,袋子分为蓝、红、绿、黑四种颜色,分别对应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垃圾袋上印有分类标识、分类小知识以及柳州市生活垃圾分类识别程序二维码,方便居民根据四分类垃圾袋上的分类提示及识别程序二维码进行投放。待垃圾袋制作完成后,将发放给示范片区(点)内的市民使用。

(四)逐步规范生活垃圾设施配置

我局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出台我市学校、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体育场馆、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公园、工厂企业、宾馆饭店等重要场所垃圾分类行业指引,规范我市各行业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管理要求,引导广大市民正确投放。

(五)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进程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从法治层面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政府和公众分类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在自治区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后,我局将根据此上位法,尽快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出台。

感谢您对我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89

返回 人大建议结果公开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索  引  号:
114502000076044999/2021-13656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柳城管复〔2021〕6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文件下载:
相关解读:

关于对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