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文/图/ 发布日期:2021-08-23 16:21 浏览量: 【字体:

建议内容:关于加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的建议

一、事由

柳州古树名木资源丰富,目前我市普查录入的古树名木有一万二千多株.古树名木不仅是珍稀的植物资源,还具有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但由于该项工作起步较晚,在管理、养护和传承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由于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职能几经变动,从农业农村局转到自然资源局,再到园林绿化部门,管理人员变动较大,又缺乏数字化智慧管理平台,其具体地址不详,难以找认和进行动态监管。

(二)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欠缺,以去年经费为例,每棵古树名木保护经费平均不足1000元,远远不能满足于树体支撑、树洞修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基本需求,更不用说土壤改良等其他更高要求。

(三)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来源单一,目前仅靠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虽然《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鼓励社会捐资认养古树名木,但由于缺乏具体操作办法而没能有效开展此项工作。

(四)对古树名木的宣传不够普及,广大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价值缺乏认同,更谈不上保护,甚至有意或无意破坏古树名木。

(五)即便对古树名木有一定认知的群体,大多仅仅停留在重视古树名木的植物价值、生态价值,忽视其历史文化价值。

二、建议

(一)建立古树名木数字化管理平台,利用GPS定位等技术提高古树位置精确度,制作古树名木分布图,参照智慧手环形式给每棵古树定制智慧树环,实现数字化动态监管。

(二)建立基本经费保障机制。对全市古树名木生长状态进行全面普查,根据《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技术规范》、《全国园林绿化养护概算定额》等标准,对树体支撑、树洞修补、病虫害防治等基本保护措施所需经费,政府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三)拓宽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来源。除了财政资金保障古树名木基本保护需求外,政府出台《古树名木认养管理办法》,规范社会力量捐资和认养古树名木,从而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目前,浙江、青岛、四川等省市相继出台了《古树名木认养管理办法》,已经实施的省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大对古树名木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开展研学、全域旅游等活动形式,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古树,亲近古树,保护古树。

(五)把古树名木作为历史文物资源,充分发掘文化内涵,不仅列入绿线保护范围,同时列入紫线保护范围。

承办单位: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办理答复情况:

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你在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的建议》(第12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柳州古树名木资源丰富,据2017年自治区第二次古树名木普查数据,目前我市普查录入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古树名木有12244株,主要树种为香樟、小叶榕、黄葛榕、枫香、马尾松、木荷、枫杨等,古树最为集中的是融水县和三江县,分别管辖了近2500株和5200多株,按2017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等级划分,特级古树41株,一级古树197株,二级古树784株,名木8株,其余的为三级古树及准古树。古树名木不仅是森林资源的瑰宝,是自然界和祖先们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不可再生的活文物和绿色古董,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因此保护古树名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职能几经变动,从农业农村局转到自然资源局,再到2019年转至我局绿化管理科,至我局负责古树名木管理工作以来,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保护工作:

一、加强古树名木巡查、检查,更换古树铭牌,落实养护责任人并签订养护协议,对古树名木进行查漏补缺,根据古树名木生长、存活情况及时更新。目前自治区各市县统一使用由自治区绿委办主办的网站广西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www.gxoldtree.com.cn/)对各自辖区的古树名木进行管理,该系统功能相对比较全面,可以查询古树的科属种、编号、树龄、保护等级、分布位置、经纬度坐标、图片等信息,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巡查的情况对古树名木进行信息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我市已完成古树名木挂牌工作,每一株古树都有自己的身份证,铭牌上除了印有古树编号、树龄等基本信息外,还印有该古树专属的二维码,扫码即可查看更为详细的古树信息,同时还可点赞留言。

二、积极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资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并将古树名木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及“第二十条 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费用由政府承担”,每年除了自治区下拨古树名木管护补助经费外,我局于去年按800元/株标准拨出60多万元用于二级古树保护,今年,也正在积极寻求资金渠道筹措资金,以满足古树名木基本的日常养护需求(浇水排水、松土除草、土壤施肥、病虫害防治及日常巡查等),再积极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对濒危、衰弱的古树名木进行专业的抢救复壮,如去年,经我局下拨的古树复壮经费就有150万元,复壮了190株古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我局积极拓宽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筹措渠道,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借鉴浙江、四川等发达地区已出台的古树名木认养管理办法及先进做法,正着手制定《柳州市古树名木认养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推选古树认养试点,制定认养方案,通过社会捐资的形式开展认养活动,取得成功经验后拟向全市范围进行推广,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积极性,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知识,拓宽古树名木保护经费渠道。

四、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提高提高群众保护意识。我局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古树复壮技术培训会,同时,随会议还印发了15000册《条例》宣传册、5000张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及《条例》摘要海报,通过各县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向养护责任人及群众分发《条例》宣传册、在各村屯、社区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普及保护知识,取得不错的效果。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宣传,通过媒体报道、网络传播等形式,结合认养活动展开宣传,同时以园林科学研究所的技术力量为依托,开展科普、古树复壮技术研究等工作,让社会公众多了解多学习古树名木有关知识和法律法规、亲身参与古树名木保护。

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城科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中,征询我局意见,并对名城改造范围内古树名木进行核查,列入紫线保护范围。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强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沟通联系,深挖古树背后的故事,将古树的历史文化呈现在人们眼前。

非常感谢您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衷心希望今后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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