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第7期)

2023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第7期)

信息来源: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新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3-10-08 17:25 浏览量: 【字体: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柳市监不罚〔2023〕14号柳州市阳和新区琳程果蔬销售店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丁美凤92450209MAA7N67T57丁美凤当事人于2023年7月18日以每斤3元的价格购进了豇豆35斤,共计105元,并以每斤4.5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已销售35斤(含抽检12斤),销售价格共计157.5元,违法所得52.5元;以每斤1.5元的价格购进了黄瓜20斤,共计30元,并以每斤2.5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已销售20斤(含抽检12斤),销售价格共计50元,违法所得20元。以上蔬菜经抽检,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销售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3年10月22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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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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