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说明

《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7-08-11 17:05 【字体:

  一、编制依据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8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52 号)、《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柳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过程

根据全市“十三五”规划重点专项编制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实际,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完成《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

为全面推进和高质量完成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市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3月成立“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局长、委各科室、委二层机构负责同志组成,统筹制定 “十三五”规划的全市顶层设计和协调解决“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碰到的困难问题;起草小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科牵头,成员包括各县区及医疗卫生机构推荐的专家代表,委各业务科室骨干等,具体负责“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紧密协同,全面系统总结了“十二五”期间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成果,存在的问题等,积极收集各县区及医疗卫生机构“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想法、项目建议等,认真分析了“十三五”面临的形势,逐步形成了“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确定了“十三五”规划的编制结构。

在完成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初稿后,我们多次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修改意见,并利用微信群等新媒体积极征求社会意见,不断完善“十三五”规划。2016年12月19日通过了专家评审。各县区、各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审批。

三、关于规划指标值的说明

我市规划指标值均来源于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计生工作要求。专家建议我市在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指标值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市规划指标,由于自行提供“十三五”规划指标值所需投入较大,且不一定符合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实际,仍保留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指标值来规划我市的各项“十三五”卫生计生工作指标值。

“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的核心指标见附表:

领域

主要指标

2020

2015

指标性质

2020年国家自治区或我市指标值

健康

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

75.8

预期性

77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8以下

15

预期性

18

婴儿死亡率(‰)

7.5以下

4.58

预期性

7.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5以下

6.37

预期性

9.5

疾病

防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

7.35

预期性

20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

--

约束性

90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90

92

预期性

≥85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

100

--

预期性

100

妇幼保健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97.43

约束性

9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88.13

约束性

90

目标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

85

96.43

约束性

80

医疗服务

实施临床路径的出院病例数占公立医院全部出院病例数比例

≥30

小于10

约束性

≥30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

≥150

124

约束性

≥100

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

≥10

--

预期性

≥10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50

--

预期性

≥50

计划生育

常住人口(万人)

410

392.27

预期性

市区人口250万

人口出生率(‰)

≤16

15.2

预期性

13.11

出生人口性别比

111

112

约束性

111

医疗资源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6.35

5.56

预期性

6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77

2.43

约束性

2.5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97

3.24

预期性

3.14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

2

约束性

2

卫生信息化

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建成

--

预期性

建成

卫生投入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小于30

32

约束性

小于30

  

四、主要内容

(一)系统总结“十二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果。包括:城乡医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明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等七个方面。

(二)认真分析“十三五”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1.面临的形势“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重大的战略机遇,也面临较大的转型任务,更是全力打造健康柳州、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关键时期。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于做好“十三五”时期的卫生计生工作至关重要。

2.存在的问题多重健康问题叠加带来巨大压力,现有卫生资源不能满足城市布局调整和发展的需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协同共享的问题比较突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相对滞后,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放大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三)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全局,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重预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享受卫生资源的公平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生育政策,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我市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坚持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坚持走在前列,提升发展质量;坚持依法治理,优化发展环境。

3.目标任务: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有效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

4.预期指标:

——居民健康指标。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77.3岁;婴儿死亡率保持在7.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在9.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保持在18/10万以下。

——疾病控制指标。2020年,基本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五苗全程合格接种率达90%以上,麻疹发病率控制在0.1/10万以下,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法定传染病报告率95%左右;有效控制艾滋病新报告感染者环比增长率,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病死率控制在3/100人/年以下。全市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到10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不低于90%,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治愈率达90%左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100%;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城镇60%、农村35%;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60%以上;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70%;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监测覆盖率80%;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

——妇幼卫生和计生指标。目标人群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8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7%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12%以下;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以上;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重症地中海贫血儿干预率90%以上

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任务范围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6‰以下;群众普遍能够享受到基本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覆盖率100%,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覆盖率85%,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95%;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及时率85%。

——医疗服务指标。2020年,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比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50%,同步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5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诊疗量占全市总诊疗量比例不少于65%;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全市公立医院均开展预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不少于50%;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县区比例达到100%。

——卫生资源指标。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77人左右;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97人左右; 每千常住人口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4人以上;医疗机构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35张左右。

卫生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拥有医学博士100人以上,硕士1000人以上;全市8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或中专学历并取得执业格;20%以上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全市全部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完成全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支持社会资金投资卫生事业,市区新建(主要为PPP方式)1-2所有一定规模的民办医疗机构。

2020年,建立覆盖全市医疗机构的居民医疗健康“一卡通”,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就,实现“智慧卫生”覆盖全部医疗卫生机构。

——卫生投入指标。到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基本健全,政府对卫生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财政保障制度基本确立。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规划期内,个人费用负担控制在30%以下。

(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主要工作任务

1.  优化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柳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重规划、优布局、补短板、明功能,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构建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统筹规划区域卫生资源,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促进医疗资源向薄弱地区倾斜、向基层和农村流动,缩小区域之间的差距。强基层、补短板,推进妇幼健康、公共卫生、肿瘤、精神疾病防治、儿科、康复、护理等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

——优化城市医疗资源布局结构。区直在柳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每千人0.83张以内,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00床;市属公立医院床位数控制在每千人1.44张,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200床(已设置和整体搬迁项目按原审批床位执行)。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鼓励支持国产医用设备应用。优化城市医院空间布局,利用资源重组、医联体、举办分院、合作办医等多种途径,鼓励和引导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向新建城区、县域和基层延伸、转移,疏解中心城区过度密集的医疗资源,完善周边区域医疗资源配套。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均衡发展,重点加强儿童、妇产、精神、传染病、肿瘤、老年、护理和康复等专科医院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从设施设备、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方面推动“市、区共建”,做强做优社区卫生服务。

积极支持柳州市人民医院和柳州市工人医院建设市级区域医学中心,主要向行政区域内群众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并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任务。同时,按照自治区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立足桂中和桂北的自治区级医学中心,辐射全区居民,向周边来宾、河池等市,以及湖南、贵州等交接省提供代表我市先进水平的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等。

——深化县域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每个县重点办好1家县办综合医院、1家县办中医类医院和1家县办妇幼保健院。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每千人县域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少于1.8张。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配备,每千常住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达到1.25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深化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推进县域卫生人员县管乡用、统筹使用、柔性流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鼓励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多种实现形式。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统筹规划公共卫生资源,加强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执法、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级以下区域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市、县(区)设立 1 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推进在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至少建有1个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加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冷链系统建设,重点加强冷链系统建设的投入,确保达到国务院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冷链建设应配备:一、二类疫苗储存冷库各1座(约15立方米/座),低温冷柜1台,常温冰箱4台,冷藏箱、冷藏包若干,冷藏运输车1辆,安装电子温度监控系统对冷藏设备进行监控,配备自动启动备用发电机组等。

市、县各设1家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乡镇暂不设分所,由县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向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明确城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承担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能,根据自治区卫计委、自治区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公务员局、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卫监督发[2016]20号)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参考标准配齐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

将市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整合并入市妇幼保健院,在市妇幼保健院挂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保留市级“避孕药具管理中心”;将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避孕药具管理站整合并入县级妇幼保健院,在妇幼保健院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牌子;将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职能、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计划生育技术职能、乡(镇)人口计生办药具管理职能整合并入乡镇卫生院,在乡镇卫生院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充分发挥村医和计生专干的作用,共同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履行柳州市中心血站职责,不另设市级血液中心。在献血量和用血量较大的县设置分站。分站的采供血业务和血液质量的管理由广西血液中心负责。年临床用血量小于1.5吨的县原则上不设置分站。 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在没有设立分站的县设置固定(流动)采血点,采血点的人员及业务由广西血液中心统一管理。固定采血点可设置在县人民医院,所需场地和业务用房由县人民医院提供。固定(流动)采血点的设置,由柳州市卫生计生委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批准。

——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完善县级精神卫生服务专业机构建设,各县应在县医院规划设立精神科,有条件的可通过设置县医院分院方式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暂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上一级或邻近地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并指定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管理。同时,充分整合现有各种社区康复机构,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的建设,逐步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强精神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

——加快推进卫生应急体系“五化”建设。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和有效处置,推进应急指挥决策一体化、医学救援网络立体化、应急队伍装备标准化、基层能力建设规范化、医学救援能力实战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核心能力。重点加强突发新发传染病应对能力建设,积极支持各县建设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打造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圈;加强烧(爆)伤、核辐射等特殊伤害救治能力建设;打通航空医疗救援通道,提高空中紧急医疗救援转运能力;完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设备,提升队员综合素质;完善军(警)地卫生应急协作,建立协同化应急机制;完善卫生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指挥决策系统,构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实现卫生应急信息实时报送和查询;开展基层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构建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体系以及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安全保障体系。

——提升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按照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市的功能定位,积极支持柳州市中医院建设桂中中医医学中心,主要向桂中区域内群众提供高水平的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并承担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任务。完成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扶持加快民族地区县级中医医院发展。加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健全中医药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中医药特色诊疗区,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中医民族医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学科科研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继承、科技创新与发展工作。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化发展,重视中医药民族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相关成果的产业化把我市丰富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加强中医药民族医药文化建设,抓好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全面快速的发展。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优先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进行合作,全市按照每千人口不低于0.86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个体诊所,鼓励探索医疗机构连锁经营,逐步形成功能互补、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社会办医体系。增强社会办医发展活力,创新社会办医机构管理模式和用人机制,落实社会办医在投融资、土地、医保、财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加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促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探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现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所、在家能洗澡。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90%以上的乡镇。科学防治病媒生物。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实施“健康行动计划”针对常见非传染性疾病的共同危险因素(吸烟、酗酒、不健康饮食和缺乏体育锻炼等),制定并有效执行控烟、全民健身、平衡膳食、限制饮酒、防治药物滥用、不良性行为干预、心理行为干预等公共政策,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引导青少年及职业人群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推进“健康柳州”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工程,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到2020年,健康管理工作模式基本建立,力争通过国家“健康城市”评审。

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特别是新媒体,普及合理营养、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等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开展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强化指导和干预,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深入推进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健全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体系,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控制在25%以内。

增强人民体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等支持性环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科学健身示范区建设和乡镇健身体育工程,逐步对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运动健身场所。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36%。

加强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与风险评估。加强对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和风险评估。强化环境污染物与人群健康效应评价工作。加强环境相关危险因素监测与评估,有效预防控制环境相关危险因素对人群健康影响。

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开展学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工作。加大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学校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关爱青少年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

2.完善服务功能。坚持把明确定位、完善功能、促进融合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着力强化基层、补齐短板、健全机制,不断增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加强基层卫生综合服务功能。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功能,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医疗康复护理和转诊等服务。认真实施自治区下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力争实现三分之一左右的乡镇卫生院具备基层特色科室(专科),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老年病、慢性病等住院服务,开展一、二类手术。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提升全科医疗、老年护理和康复等功能,积极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病床,接诊上级医院下转康复患者。

——落实医院层级功能。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承担人才培养、医学临床科研、成果转化推广和质量控制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与技术支撑;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逐步实现门诊以接受下级医院转诊病人为主,一、二类手术比例明显下降。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能级提升工程,进一步做强做优县级医院,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诊、转诊、指导基层等基本功能,发挥在医疗服务供给和分级诊疗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推进医防功能延伸整合。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和业务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共同做好慢性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强化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功能,促进医防整合,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参与家庭医生团队,与基层医务人员共同为签约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需求;研究制定托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按政策生育。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维护良好生育秩序。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强化各地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新时期形势任务相适应、科学合理、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落实“一票否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统筹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完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建设,稳定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统筹卫生计生资源,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服务关怀、政策引导和依法行政。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和承诺制。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药具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做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强化信息化建设,健全流动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完善便民维权措施,加强区域协作,深化“一盘棋”机制建设。深化诚信计生和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

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助。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提高奖励扶助金标准。坚持男女平等,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做好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女孩及女孩家庭扶助工作,提升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

——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创新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探索老年人健康养老、有效医疗的模式。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疾病及伤害、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有效控制和降低患病率和病死率,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覆盖面,增加健康体检检查内容。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大力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积极防治老年性痴呆病。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设置老年养护、临终关怀床位或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或加入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的医联体,实行“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通过签订机构间协议合作机制或老年居民签约服务关系等多种形式,为老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开焊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2020年,基本形成有序衔接、相互补充的集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医疗养老服务体系。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康扶贫的要求,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建立三级医院与重点贫困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或医联体关系,深入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贫困县卫生院。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

3.提升服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围绕群众关心的主要健康问题,以核心能力建设引领高水平发展,以基础能力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卫生计生综合实力。

——推进重点学科(中心)建设。结合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部专科设置和水平的特色化、差异化情况,支持重点学科(中心)建设,力争在器官移植、传染病、心血管病、微创外科、眼科学、生殖医学、小儿内外科、肾脏病、血液病、肿瘤精准治疗、流行病等领域实现全国先进乃至全国领先。

——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力争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继续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三级医院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至少有50%的二级医院和6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大门诊抗菌药物静脉使用管理力度,实现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除外医院儿科和急诊科、儿童医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优化诊区设施布局和就医流程,推广预约转诊、诊间结算、手机等移动设备支付等便民服务。在统一质量和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保按共认结果一次付费。大力推行日间手术。加强基层急诊能力建设。推进医学人文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提升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推进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服务购买机制。

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覆盖全市20%以上的县(区)。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高发地区重点癌种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早诊率达到55%,提高5年生存率。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逐步开展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将口腔健康检查和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体检。发现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不少于80%。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监测制度。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及时做好疫情调查处置。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力争1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率小于8加强艾滋病检测和规范随访,接受规范随访服务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75%以上,为所有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加大一般就诊者肺结核发现力度,强化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推进患者全程随诊管理控制结核病发病率,使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90%。有效应对霍乱、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策略。98%以上的县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消除麻风病危害。建立已控制严重传染病防控能力储备机制。

加强输入性疫病防控。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流行疫病输入我市的防控,及时发布境外流行疫病信息、加大流行疫病防控措施的宣传,指导企业做好赴境外务工人员疾病防控方面的培训,为境外务工回国人员免费提供流行疫病检测等服务。

强化精神疾病防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抑郁症治疗率在“十二五”基础上显著提高。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夯实常规免疫,做好补充免疫和查漏补种,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调整完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在全市开展脊灰灭活疫苗替代工作,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根据防病工作需要,实施好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推动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做好重点寄生虫病及地方病防控工作。加强血吸虫病监测预警,重点开展钉螺和传染源监测,对残存螺点进行灭螺,改造钉螺孽生环境,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加强疟疾防控,消除疟疾危害。保持消除碘缺乏病,人群碘营养总体处于适宜水平。有效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危害。

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和防控。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力争职工年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康复能力。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启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试点,尽快形成市、县、乡镇三级职业病防治网络。

——提高人口健康服务能力。继续实施母婴健康促进项目,提高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水平。提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广自然分娩适宜技术,降低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创建国家爱婴医院,推广母乳喂养。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免费“两癌”筛查和妇女病检查等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加强产科、儿科紧缺专业人员培养与使用,提升儿童急救和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能力。促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发展。实施安全避孕综合示范项目,降低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加大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家庭扶助关怀力度。

4.创新服务模式。坚持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内涵拓展为导向,强化医疗卫生资源有效供给、有序利用的制度性安排,着力形成主动、连续、综合、高效的新型服务模式。

——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积极引导患者基层首诊,扩大基层首诊率。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上转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优化急诊服务和预约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推动形成急慢分治格局。落实医疗机构转诊服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全市分级诊疗服务平台和分级诊疗APP,规范分级诊疗流程。实施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引导参保人员接受分级诊疗政策。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优先满足老年人、儿童、妇女和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需求,逐步扩大到全人群,规范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与门诊按人头付费相结合,建立医保对签约责任医生的奖惩激励机制,让责任医生成为群众健康守门人和医保基金守门人。到2020年,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签约家庭医生。

——完善医联体建设。一是鼓励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区政府将县域内医疗机构,通过托管、合作等方式,逐步将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人事管理权限等移交紧密型医联体的牵头三级医院,逐步为医疗资源的有效整合提供支持。落实地方政府办医责任,确保对牵头医院在当地举办或合作办医疗机构的保障不变、责任不变、监管不变。在医联体内推行法人治疗结构改革。在建立医联体理事会的同时,同步建立医联体监事会和管理层。要让医联体理事会真正成为医联体的最高民主决策机构,要有具体管理人员去负责医联体内部事务的运行管理和资源整合,要通过监事会落实理事会通过的涉及医联体发展的各项重要事项。借助国家有意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编制管理的契机,积极推进医联体内部人员的合理流动,对医联体内部县级医疗机构乃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招聘不到优质医疗人才的问题,可探索实行医联体内部集体招聘机制,即由牵头三级医院出面招聘,具体落实到需要医务人员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待遇可以由实际用人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积极推进医联体内药品集中带领采购工作,逐步统一医联体内的药品耗材使用目录,为患者在医联体内部的上下转诊提供稳定的药品供应保障,并以量的方式换取药品耗材采购费用的降低,从而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通过信息化方式逐步实现医联体内部信息流的共享,提高写作效率,降低医联体运行成本。真正实现医联体建设的利益共享、医疗共享、管理共享、科研共享、教学共享、设备共享和信息共享。三是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医联体发展。在继续保持医保总额付费方式大政策不变的基础上,研究逐步将针对单个医院的医保总额付费方式向针对医联体的总额付费方式转变,将医保经办机构管理单个医院的医保基金使用,向医保经办机构向医联体下达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由医联体内部自行使用分配,给医联体更多的自主权,协助医联体逐步构建内部良好的运行分工机制,让医联体成为有效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重要支持力量。四是发挥政府财政保障的支持作用,逐步建立对医联体管理的科学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医联体科学、可持续发展。

——加快健康服务新型业态发展。引导支持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机构向提供全人全程、连续综合服务的健康管理组织转型,推动连锁经营和品牌发展。大力发展第三方临床检验、病理诊断、卫生检测和消毒供应等专业服务机构,推动互联网医院、电子健康服务、医药电商等健康信息服务业规范发展。积极培育面向社会的健康服务评估、评价、咨询等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医养、医健、医旅、医体等结合型服务。支持居家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完善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健康评估指导等服务规范、标准。支持建立健康产业基金,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

5.强化服务支撑。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科技强化支撑,紧紧抓住卫生计生人才、科技、信息化等核心要素建设,注入持续发展新动力,增强综合发展软实力。

——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和政策。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卫生计生管理人才培训,推进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层骨干人才培养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到2020年,医护比达到1:1.44,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78,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4人,人才规模与我市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各类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实现三级甲等医院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参加科学研究的构成比达到80%,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

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医教协同,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相适应的供需平衡机制,积极与广西科技大学合作,引导医疗类毕业生选择到我市工作,对我市现有基层医务人员开展在职学历教育和全科医学转岗培训教育,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学历层次,确保我市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全科医生数量指标实现。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巩固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大力开展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和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卫生计生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基本建成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柳州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学历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启动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到我市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鼓励并支持部分专科医师转岗成为全科医师,鼓励全科医生选择特定专科领域进行学习。加强儿科、精神、老年医学、护理、急救、康复等各类紧缺人才以及医务社会工作师、生殖健康咨询师、护理员等技能型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环境。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鼓励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特岗津贴制度,缩小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实际收入的差距。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工作实际的人才评价机制。通过人才服务一体化、柔性引进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城乡联动的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和不纳入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和养老保障水平,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

——构建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我市高发的肺癌、肝癌和结直肠癌等恶性肿瘤、地中海贫血等出生缺陷疾病、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等健康问题和发展健康产业需求,加强医学科学前沿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医药产品开发和适宜技术推广。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医药卫生科技创新顶层设计、趋势研判和机制建立,研究制订创新驱动相关政策;围绕重大慢性病、人口生殖健康、精准医疗等领域的临床、公共卫生重大问题,积极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研究,探索建设具有柳州特色的医学品牌学科和重大疾病研究中心,继续建好支撑学科、创新学科、县级龙头学科和特色学科;加强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代谢性疾病等重点高发疾病的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支持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发展,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研发和产业化,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加强医学科技创新政策环境建设,健全创新人才培养、新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与科研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大幅提升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促进适宜技术推广。加强医学科技、人才培养和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人口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一卡通用。依托卫生专网,构建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强化标准规范的建设和应用管理。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积极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化新业态有序发展。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健康信息服务能力。鼓励建立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到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50%以上的县(区、市)。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基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贯穿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分析应用。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等,探索健康服务新模式,强化预防、治疗、康复的精细服务和居民连续的健康信息管理业务协同,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积极发展疾病管理、居民健康管理等网络业务应用,推进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和检查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等服务。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医疗信息资源,开展居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6.改善服务绩效。坚持改革促发展、管理增绩效,强化综合监督管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考核评价制度,加快构建卫生计生治理新体系。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绩效。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完善服务项目。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优化体检项目,完善筹资机制,强化健康综合管理和居民参与度。扎实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力度。积极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建立流动人口健康监测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购买机制,强化与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挂钩的考核评价,提高资金使用和服务绩效。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管办分开、放管并举的要求,完善政府办医体制,强化规划、筹资和监管等职能;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院长任期制、年度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改革试点,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完善经济运行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同步推进医院全成本核算。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院收支结构。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推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制度。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创新药械采购供应机制。用好国家给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在药品器械集中带量采购方面的支持政策,在自治区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逐步以市为单位进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并逐步扩展至高值耗材采购,实现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三流合一”。完善药品分类采购、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管机制,形成供需主体竞价交易,医保支付标准挂钩与政府服务监管相结合的阳光采购模式。完善药品短缺监测预警和低价药的供应保障。

——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管与食品安全。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网络,加强城乡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资源,完善队伍建设;配备完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监督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的信息化水平,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任务分工,根据国家、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步实施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开展重要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培训,有针对性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需要。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效率。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医药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营养监测,推进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实施国民营养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盖60%以上的乡镇。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推动教育、社保、民政、卫生计生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配套政策的逐步完善,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适当提高生育水平,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管理体系。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以促进人口均衡与健康发展为导向,建立计划生育和医疗卫生综合考评体系,强化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政府行为的考核,完善“一票否决”制。改革完善生育服务证制度、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制度、家庭发展支持政策,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五)关于规划实施的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等机构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实施严格的规划审查制度,强化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的管理机制,建立规划执行的部门联审联动机制,健全规划监督评价机制,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引导力、执行力和约束力。

2.完善投入保障。建立完善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等所需经费,重点加强薄弱区域、薄弱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倾斜。探索政府保基本服务、购买服务、按绩支付的财政补偿方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提升财政投入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发展政府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和捐赠,拓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筹资渠道。

3.加强法治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提高行政透明度。强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依法维权,做好卫生计生信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积极培育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资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自律维权和服务作用。依法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和卫生计生管理秩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议事日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改善工作环境,确保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4.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完善党组研究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打造廉洁卫生计生。充分调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素养建设,发挥好在改革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卫生计生智库建设,推进前沿理论和重大政策研究和应用,完善重大公共政策风险评估和结果评价机制。大力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健康科学常识,积极宣传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成果,选树正面典型,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努力营造崇尚生命、关爱健康、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重视、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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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8-1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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