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35254/2024-0233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柳州市 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基准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卫法规〔20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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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柳州市 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基准制度》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的通知》(桂卫规〔2023〕5号)要求,柳州市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行使裁量权。现将《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柳卫规〔2021〕1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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