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召开《柳州市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说明会
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召开《柳州市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说明会
信息来源: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5-19 14:35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召开《柳州市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说明会
为规范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5:30,在城中区文化艺术中心大楼6楼会议室,召开了《柳州市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说明会。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韦晓、副局长张莹莹、陈伟恒;城中区文化馆馆长李丽芳以及部门工作人员共计11名。
首先由文化馆馆长李丽芳分别对《柳州市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全面解读,说明相关情况,明确具体事项,然后各工作人员就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公布《柳州市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达成共识,也为今后非遗传承人的认定与管理,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此理解的知晓度,增进了公众对政府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对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了有力的推动。
(《柳州市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说明会图)
(《柳州市城中区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说明会图)
城中区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