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柳 州 市
柳南区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柳南残发〔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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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区残联2019年柳南区残联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补贴办法
各街道、各镇残联:
根据自治区残联《广西壮族自治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桂残联字〔2018〕99号)文件要求,现将柳南区2019年养老保险补贴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柳南区户籍,从事个体经营或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个体经营是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灵活就业是指通过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为社会、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并获得合法收入,但又无法建立或暂时无条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包括没有固定雇主,或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等。补贴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
(四)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发放的能证明自主创业的证照;
(五)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地街道或社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二、补贴标准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和缴费基数按照人社部门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按人社部门公布的缴费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的2/3(含)计算的缴费金额乘以实际缴费月数给予补贴,每年的补贴标准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计算补贴金额:最低档÷12×2/3×实际缴费月数)
三、补贴期限
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当年已享受人社部门就业补助资金中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计入累计补贴年限,从累计补贴年限中扣除,并且当年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四、补贴方式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按年度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即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残疾人在上一结算年度内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为依据,核准缴费补贴。
五、资金来源
按照“先实名制申报、审核,再编制预算”的流程,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实行实名制补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所需经费由柳南区财政负担。
六、补贴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残联提出申请。超过申请时间的本年度不再受理,次年再申请不可补申请以往年度。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广西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2.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
4、《就业失业登记证》(人社补贴记录)(有就提供)
5.灵活就业证明或年检合格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发放的能证明自主创业的证照;
6.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效凭证;
7.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
以上2至7项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印件两份(复印件按序号排序好,由街道整理好各社区上报材料后统一将申请材料上报至柳南区残联),验证后退回原件。5月30日前截止收件。
(二)审核和编制预算
1.县(市、区)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列为补贴对象。
2.设区市、县(市)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补贴对象、人数,编入次年同级部门预算。
(三)发放
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各设区市、县(市、区)残联部门于次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发放工作,补贴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发放给补贴对象。同时,市、县(市、区)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严格审批程序,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七、工作要求
(一)实行实名制补贴。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先实名制申报,再编制预算”的流程开展补贴工作,先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申报,受助对象申请、残联审核、公示等工作完成后,实名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实行实名制补贴,并做到应补尽补。
(二)建立和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做好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市、县(市、区)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补贴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受理补贴申请,审核认定补贴对象,要建立和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做好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有效甄别享受补贴政策人员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将补贴资金列入部门预算,发放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接受同级财政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私分补贴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并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
附件:1.广西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2.广西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汇总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月21日印发
广西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审批表
(2018年度)
市 县(市、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照片 |
文化程度 | | 残疾类别 | | 残疾等级 | |
身份证号 | | 残疾证号 | |
户籍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申请人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 | 养老保险缴费 起止年月 | |
养老保险个人编号 | |
何时何地从事何种有收入的劳动(灵活就业人员填写) |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个体户填写) | | 个人年收入 | 元 |
本人承诺:已清楚了解该养老保险补贴的申请条件和程序,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申请人: | 年 月 日 |
社区(村) 街道审核意见 | 社区(村)意见: 审核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残联意见: 审核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县 (市、区)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机构审核意见 | 补贴金额 | 大写 | | 小写 | ¥ |
经手人: 年 月 日 | 审核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