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委办〔2021〕47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安委办〔2021〕47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柳江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0-13 16:20 【字体:小中大】
江安委办〔2021〕47号
关于印发《柳江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加强完善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区安委办、区减灾办牵头制定了《柳江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柳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柳江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完善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的重要论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完善体系、优化工作机制,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我区应急预案体系。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以广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为支撑,以应急预案管理为主要内容,构建政府总体上下衔接、部门相互融合的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防灾责任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全区各类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明显提高,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开展更加普遍,应急预案评估修订更加及时,形成种类齐全、衔接有序、管理规范、面向实战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预案编制体系化
在全面梳理原有预案的基础上,按照能编尽编、应修尽修的原则,开展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主要包括:机构改革后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应急预案;面临的风险和应急资源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急预案;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应急预案;截至2021年9月发布满三年未修订,或虽未超过三年,但存在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应急处置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以及在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问题需要调整的应急预案。完成时限及要求:2021年10月26日前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持续推进。
1.编制修订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组织管理、指挥协调本地区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总体应急预案内容,组织对区总体应急预案进行系统修订。
2.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影响面广、情况复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大活动保障、重要目标物保护、重要资源保障等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方案。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本行业、本系统有关规定,结合上位政策规定、相关突发事件损失危害情况、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发挥作用情况等,开展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
3.编制修订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大活动保障、重要目标物保护、重要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区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认真研究本部门在各类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操作性强的部门应急预案。
4.编制修订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单位应急预案是乡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或措施。各镇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结合本辖区事故灾害情况特点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制定完善基层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参照附件2、3、4)。生产经营等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制定本单位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基层组织和单位原则上与区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同步开展、同步完成。
(二)预案文本简明化(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恢复与重建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要结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变化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分级响应、指挥协调、应急保障等工作机制。
2.区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风险辨识、隐患处理、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清单等,重点规范区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要根据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变化情况,充分研判突发事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特别是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发生瘫痪的极端情况,既要满足一般性应急救援任务需求,也要考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需要,科学配置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等。
3.基层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收集报告、组织自救互救、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镇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单位应急预案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辨识评估、信息报告、预警响应行动、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实施方式等,体现自救互救和快速响应特点。
4.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根据预案内容和工作需要,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简本或应急响应手册。应急预案简本样式见附件5。应急响应手册侧重明确信息报告、处置程序、响应措施、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通讯联络表、处置流程图等内容,做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措施科学、易操作、篇幅短小,满足“文本的规范化、要件的完备性、术语的标准化、查阅的便利性”等直观和便利要求。
(三)预案备案管理规范化(完成时限及要求:2021年10月26日前,辖区内政府预案备案率达到100%)
1. 分级备案
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印发单位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照下列规定备案和公布。已印发超过20个工作日,但未按规定落实备案的,也需补充备案。
(1)总体应急预案由区应急管理部门按程序组织编制修订报请区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报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专项应急预案按职责分工由区相关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组织编制,按程序报请区政府批准,以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部门、上一级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备案。
(3)部门应急预案由区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实施,并向区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乡镇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向区人民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备案。
(5)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各镇汇总后将辖区内村(居)委预案清单向区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6)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送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备案的,还应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2. 备案需报送材料
各镇、各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后,应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由应急管理部门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备案录入。备案应当包括以下材料:
(1)应急预案文本(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2)应急预案编制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
(3)急预案简本或应急响应手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文档;
(3)应急预案征求意见情况(一份,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应急预案审批和评审相关资料(一份,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备案录入应包括预案文本、应急资源(队伍、联系方式、物资、救援装备等)、地理位置信息、应急演练(演练名称、时间、上传图片资料等)等内容。
(四)预案演练实战化
各镇、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应急演练、评估、报告制度,广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完善应急准备、修订应急预案,切实达到提升预案实效、普及应急知识、完善应急准备的目的。
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实施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政府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演练一次;生产经营单位综合或专项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应经常性开展演练,切实提升带班领导、调度、班组长、生产骨干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应急技能。
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风险情况,将可能发生较大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基于情景模拟的应急预案演练优先列入年度演练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要推行实战化演练,重点突出抓好基于情景模拟的应急演练工作,尽可能模拟设置真实事故灾害情景,以实地、实物为媒介,突出演练中的“练”,真正通过演练,达到锻炼队伍和检验提升应急预案实用性、可行性、实战性的目的。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联动性强,各镇、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员,按时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审批、印发、报备、培训、演练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要全面识别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切实把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作为预案编制的基础工作来抓。充分运用风险隐患排查成果,将预案编修工作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
(三)强化协同联动。把应急预案编制的过程作为实战预演的过程,在全面征求预案所涉及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以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名义组织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采取情景模拟构建方式对预案草案内容进行推演,检验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响应启动、保障支援等工作程序和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坚持开门编制预案,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主动听取专家和专业机构的意见建议,提高预案的科学性。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负责做好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组织完善配套应急保障计划。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预案制修订工作,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开展预案制修订工作,并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加强本系统、本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加强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跟踪指导、督促落实和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工作进度,对于发现的推诿拖延、落实不力等问题,及时通报,并记入相关工作考核记录。
(五)致力总结提升。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总结,聚焦亮点,分析不足,并于11月16日前将本年度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报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7211108;电子邮箱:lzsljqfxb@163.com
附件:1.区级总体、专项应急预案编制责任部门一览表
2.各镇、村委(社区)应急预案编制清单
3.**各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4.**村委(社区)防汛应急预案
5. 应急预案简本样式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区政府办。
柳州市柳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