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天办〔2018〕14号关于印发《天马街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鱼天办〔2018〕14号关于印发《天马街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天马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8-04-09 11:33 【字体:小中大】
辖区各单位、社区居委会:
现将《天马街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天马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天马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
天马街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妥善处理好辖区内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快速响应,有序行动,控制事态,降低危害和损失,保护公众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保障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的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的控制和处置,具体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
(二)工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三)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四)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污染事故。
(五)放射性污染或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
(六)其他可能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办事处成立环境污染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入应急状态时,领导小组转为应急指挥中心,下设监管小组、抢救小组、处置小组和调查小组等四个小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时,领导小组为工作小组。其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指挥中心或工作小组)
组 长:罗 原 街道党工委书记
魏 文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罗建衡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刘庚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廖 闯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晓娜 街道司法所所长
高利兵 天马派出所所长
成 员:甘 静 天马派出所副所长
胡仕金 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人
隆惠清 鱼峰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玉林 乐群社区党委书记
蒙柳春 乐群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 欢 柳依社区党委书记
胡毅云 柳依社区居委会主任
韦庆珍 大龙潭社区党委书记
梁静青 大龙潭社区居委会主任
欧 霓 狮山社区党委书记
刘成斌 狮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朗秀宜 柳开社区党委书记
郑雪萍 柳开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廖闯同志兼任,成员由胡仕金、黄慧等组成。设在综治办内,联系电话:0772—3691126。
(二)系统组成及工作职责
监管小组:由刘庚定负责。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对办事处范围内的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开展经常性的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当环境污染事故或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和区环保局。
抢救小组:由廖闯负责。主要职责为:配合现场有关部门划定警戒范围,搞好人员疏散、隔离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处置小组:由廖闯牵头。主要职责是:协助应急指挥中心和环保局研究分析事态,提出事故处置的临时性技术措施和清除危害的措施建议,在现场提供技术指导;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对污染区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去污,对受污染的物品的善后处理与处置;负责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群众。
调查小组:由罗建衡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的调查、取证,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提出处理建议。特殊情况可边处置边报告。
三、事故等级与启动
处署办公室接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对事故的污染程度作出初步的判断。对于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建环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置;对于较大或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同时向区环保局和区人民政府报告。
四、应急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重点污染源防治措施、污染隐患的现场监察力度,防患于未然。
(二) 迅速查明污染事件或污染事故发生原因,果断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尽量减少污染范围。
(三)确保现场监测、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五、应急处置一般程序
(一)迅速报告
0772--3691126为办事处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转为应急指挥中心,组长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
(二)快速出击
接报后,应急指挥中心指令立即召集组成单位人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抢险设备,在最短时间赶赴事故发生现场,对各部门和小组进行分工。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环保局报告。
(三)控制现场
如果在到达现场后,公安、消防等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并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扩散,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现场监测、调查和处理
配合区环保局,迅速展开调查和监测,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及发生的原因;②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漏规模、污染范围及其毒性特、污染区范围内人员、动植物的中毒症状;③污染危害的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受到控制的可能性,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五)事后调查取证
住建办协同环保局及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六)结案归档
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归档。
六、保障措施
(一)器材保障。日常应当配置应急处理防护器材、环境应急处理手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手册等。由住建办负责协调并承办。
(二)通讯保障。采取有线通讯、无线通讯与网络传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现应急信息的通报与反馈。由办事处党政办负责协调并承办。
(三)交通保障。各单位车辆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期间,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四)医疗保障。应急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中毒或受伤,立即送至卫生院救治,或视情况及时与其他医疗单位联系,组织现场救治。应急终止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转院或继续治疗。
七、责任追究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报告中弄虚作假,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拖延、推诿采取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延误事故处理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及时发现报告或者在处置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中有显著立功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办事处给予表扬奖励或予以嘉奖。
天马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