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天办〔2018〕7 号关于印发《天马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鱼天办〔2018〕7 号关于印发《天马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天马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8-04-09 16:15 【字体:小中大】
辖区各单位、社区居委会:
现将《天马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天马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天马街道办事处综合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
天马街道办事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提高灾害应急防御能力,避免和尽可能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柳州市鱼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社区(村委)应高度重视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地质灾害预警、灾情报告和等级
(一)灾害预警
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发出预警,划定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并予以公告。
(二)灾情报告
地质灾害发生后,发现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天马街道办事处报告。其它部门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天马街道办事处。天马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鱼峰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发生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情况紧急时,各有关单位、各社区可以越级向区、市一级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并同时报天马街道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鱼峰分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位置、时间、伤亡人数、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成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对策和措施等。
接到灾情报告,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灾情。天马街道办事处根据灾害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
中型以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出现后,天马街道办事处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指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经研究成立天马街道办事处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小组,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 原 街道党工委书记
魏 文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罗建衡 街道纪工委书记
刘庚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廖 闯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晓娜 街道司法所所长
高利兵 天马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胡仕金 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人
刘 蓓 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负责人
隆惠清 鱼峰社区居委会主任
蒙柳春 乐群社区居委会主任
郑雪萍 柳开社区居委会主任
胡毅云 柳依社区居委会主任
梁静青 大龙潭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成斌 狮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质灾害应急分队以及若干个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与灾害出现地的对应单位、社区共同开展应急工作。
(二)天马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主要职责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主任由廖闯兼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抽派人员组成。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向指挥部回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协调各应急工作组按应急预案的分工及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宜。
2.地质灾害应急分队
地质灾害应急分队主要由柳州地质环境监测站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按照指挥部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抢险救灾,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负责现场应急调查及起草灾情报告,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等有关工作。
3.紧急抢救组
由天马街道办事处牵头,天马派出所、天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等参加组成。主要职责:组织抢救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发生的灾害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抢修或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
4.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天马街道办事处分管国土副主任牵头、水利等部门参加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有关部门对灾害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除险情;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汛期的监测。
5.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由天马街道办事处大龙潭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主要职责: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设备的准备等。
6.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天马街道办事处、天马派出所负责。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迅速疏导交通、疏散灾民,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活动。
7.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天马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负责。主要职责: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及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8.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天马街道办事处分管国土副主任所牵头,天马街道办事处、民政、乡建、水利、农服等部门参加组成。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及时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组织险情监测,实时掌握灾情、险情动态,将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与随时根据情况变化提出的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9.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天马街道办事处财务室牵头,民政、乡建、水利等部门参加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速报时限要求
天马街道办事处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鱼峰分局,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天马街道办事处接到当地出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鱼峰分局,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天马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社会公布突发地质灾害的报告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获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天马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或市国土资源局鱼峰分局,或通过110、119等电话或以其它方式尽快报告有关部门。
(二)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的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己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备灾工作
(一)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
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内,各相关单位、部门、各社区(村委)、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对危害较大的地质灾隐患点,编制防灾预案,确定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等,加强监测,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二)建立应急分队和抢险队伍
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建设,配备救灾装备。街道办事处要组建地质灾害应急分队,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确保出现灾情后紧急救助措施能及时到位,受灾群众能得到及时救助。
街道办事处乡建、水利、农服以及工矿企业、社区的防汛抢险队伍同时作为地质灾害抢险队伍,应听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参加地质灾害救灾抢险工作。
根据灾情,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可请求部队参与抢险救灾。
(三)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街道办事处大龙潭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等部门要建立抢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专项储备必要的救灾专用物资,包括救灾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等的储备工作,确保出灾后24小时能送达灾区。
(四)提高公众防灾意识
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防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的损失。
六、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及成员通讯录:
市国土资源局鱼峰分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公室:
电话:3871391、3811724、3807175
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3833080,3691126
天马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