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6 09:44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2019年柳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柳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柳审批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牵头”的原则,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解读效果。
一是我局各部门积极主动下到基层了解群众切身利益,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并主动公开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二是我局进一步公开本单位职能职责、行政许可事项、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对群众政策和业务办理等咨询进行了热情详细的回答,认真接受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是我局法制部门根据本部门权责清单,将本部门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双公示”目录,编制范围涵盖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包含行政决定部门、行政职权类别、项目名称、设定依据、行政相对人类别等内容。
(二)着力打好四大战役,加强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放管服”改革。
一是我局充分发挥柳州警方微信号、柳州公安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设主题宣传的专栏专题,设定专人负责日常监管和维护,精选稿件内容,提升稿件质量,提高网民关注度和粉丝数量。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变化对目录以及政府网站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及时对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对财政预决算节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主动纳入公开目录,并列入市财政对我局的绩效考评范围,本年度,预决算工作均按照市政府要求的时间节点如实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该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推动局属各基层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我局治安部门围绕烟花爆竹禁然禁放开展信息公开,并通过媒体进行政府信息发布,做到宣传和治理相结合,加大燃放区域和禁放区的管控力度。四是我局交警部门通过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连续推出公安交管“放管服”便民改革措施,及时发布最新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事指南、特殊车辆通行审批、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流程等,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期限全公开,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三)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优质,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
一是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管控,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在“自治区公安厅”“柳州市网上公安局”等政府信息平台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和需要了解的事项,做好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二是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规范的原则,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形式,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服务大厅触屏等载体的基础上,利用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在互联网上开设网上公安局、柳州交警网,并开通柳州警方APP,柳州交警APP,“柳州公安微博、微信”,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使广大民众足不出户便可咨询了解政府信息,极大方便了群众,我局继续通过网上公安局、自治区公安厅等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安局门户网站开设警方动态、警方提示、媒体警讯、柳州警视和信息公开等栏目,让市民第一时间知晓柳州公安在打击破案、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升网上办事的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公开,充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2019年,我局在新媒体平台共计发稿5000余篇,节假日也仍然保持更新,吸引了大批粉丝关注和点赞,较去年同期有大幅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972357 | 增200917 | 117327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58552 | 增546118 | 150467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96 | 370163340 |
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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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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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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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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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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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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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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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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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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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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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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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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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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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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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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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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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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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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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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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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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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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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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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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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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仍然继续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文件精神,读熟、读透新政策,更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柳州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