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新生:2025年6月23日一6月29日每日上午8:00—晚上22:00网上报名;7月5、6、7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对确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初中一年级新生:2025年6月30日一7月7日每日上午8:00—晚上22:00网上报名;7月12、13、14日(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对确有需要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2025年7月31日前学校在”智桂通°”App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
2025年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统一实行”一网通办”。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提前下载安装”智桂通”App或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页,完成高级实名注册认证(已有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通过”智桂通”App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查看报名招生政策,并按政策要求备好材料。
(1)登录及查找入口
方式一:电脑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https://zwfw.gxzf.gov.cn/)建议使用360、谷歌、火狐、IE10以上最新版本的浏览器。在首页点击或搜索“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小学或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立即办理”,即可为孩子进行入学报名。
方式二:移动端登录“智桂通”App提前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的“智桂通”App,并注册账号登录,可使用手机号、身份证号、支付宝、微信等多种登录方式。
“智桂通”App点击“办成一件事”专题,选择小学或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我要办”,即可为孩子进行入学报名。
(2)阅读政策:点击“立即办理”,选择报读地区后,可以查看对应地区的招生政策,请耐心阅读,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招生政策页面提供的咨询电话。
(3)选择情形:为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和数据安全,线上报名须由新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本人办理。若不是新生法定监护人,请前往当地线下报名点报名。如线上填报有困难的,可备好材料到当地教育局指定的线下报名点咨询或报名。
(4)填报信息:进入填报页面后,请按照填写说明,认真且如实填写每一项信息。填报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法定监护人基本信息、家庭户籍基本信息、家庭合法稳定住所信息(根据当地招生政策要求填写)、法定监护人居住证信息(根据当地招生政策要求填写)、法定监护人就业信息(根据当地招生政策要求填写)、申请报读学校信息。
(5)上传材料:在上传报名材料环节,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正向、完整、真实且符合当地招生政策要求。
(6)提交申报:完成上传材料,进入“信息确认”环节。请耐心细致检查每一项填报信息。如发现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点击“上一步”返回修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确认完成报名。
(7)等待通知:完成线上报名后,可在电脑端“我的办件”或移动端“办件进度”中查看办件状态和录取结果(办件状态分为“待收件”“待受理”“办理中”“已办结”“已作废”等5种)。审核进度将通过手机短信进行提醒,请关注手机短信消息。如短信提示材料不予受理或需补齐补正的,请按提示要求重新办理或及时补充完善。
- 市区户籍新生报名
- 非市区户籍新生报名
1.入学条件: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的,按照该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
(2)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的,可任选其中一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3)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既有独立产权房,又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独立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共有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下同)
(4)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共有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其中,若有多套共有产权房的,原则上按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占产权比例最大的那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多套共有产权房中所占产权比例相同,可任选其中一套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未注明产权比例的共有产权房,按照不动产(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平分确定产权比例。
(5)学生已在新购房居住,因故不动产(房产)证未办好的,出具新购房具备安全稳定居住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按照新购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除新购房外另有其他有不动产(房产)证产权房的,以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6)因市政公共基础建设被拆迁的人员,有其他不动产(房产)的,其子女入学按照上述条款确定学区学校;若拆迁户无其他房产但相关部门提供有安置房的,其子女入学按照安置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未提供安置房或安置房尚未交付的,其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后实际居住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市政府另有规定的,按照市政府的有关拆迁规定确定学区学校。
(7)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不动产(房产)的,按照连续居住三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达不到连续居住条件的,则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8)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的直接承租人的子女入学,按该承租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间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其子女入学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9)学生在报名后未入学前因搬迁等原因,确需调整学区学校,经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及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到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就读。若该学区学校学额已满,则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10)如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离婚,以直接抚养适龄儿童少年一方的不动产(房产)情况确定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学校。
2.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之一)。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
(3)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离婚证、出生证等。
1.入学条件:
(1)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具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学生家长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所属的学区学校申请就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20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市区户籍的学生,另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20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依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父母为非柳州市区户籍的一方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由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报名材料
(1)户口簿:如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公安部门核发的市区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情况由学校统一查询,家长无需到公安部门开具居住证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签注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若不一致,以居住证签注地址作为安置入学的依据。请家长按照实际居住地址及时更改居住证签注地址。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以自有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包括不动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之一)。以租住他人房产申请入学的,需提供有效期半年及以上含有所租住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的房屋租赁证明(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请同时提供)。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其他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离婚证、出生证等。
家长可于周一到周五每天8:00—12:00、15:00—18:00,拨打以下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