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教基〔2023〕42号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柳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6-20 09:36 【字体:小中大】
各县、区(新区)教育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区各高中,市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桂教教材〔2023〕2号)要求和中小学教材征订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确保实现教学用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用书目录及适用范围
(一)义务教育教学用书
《柳州市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和《柳州市2023年秋季学期初中教学用书目录》(附件2)中所列用书是根据教育部、自治区规定编制。其中,国家课程教学书目是指义务段学生和教师用以完成教学计划的学习、教学用书;专题教育书目、选用书目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我市实际,提供给义务段学生、教师等选用的学习、教学用书及相关课程资源;地方课程书目是自治区开发、管理的地方课程书目,供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
《柳州市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附件3)所列书目是我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自治区教学用书目录审定选用的,供我市2023年秋季学期的普通高中学生使用。
(三)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附件5;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参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附件6。
教材配套的数字音像教材,应参照《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由学生根据需求自愿购买,不得随教材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征订。
二、2023年秋季学期免费教科书书目
(一)免费提供的范围
向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农村学校学生和城市学校学生;公办学校学生和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基本的国家课程教材和部分地方课程教材(不含学生自愿选用的光盘和磁带),并对部分学科教材实行循环使用。不得为学前儿童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书并纳入免费提供范围。
(二)免费提供的科目
1.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3—9年级)》《科学》(含科学学生活动手册)《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含地理图册)《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书法练习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3、5、8年级)。
2.地方课程: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的地方教材科目及开展试点的地方教材科目与2022年秋季学期保持不变。
3.向全市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
4.面向开展壮汉双语教育的中小学(幼儿园)免费提供壮语文课程教材(教学性课程资源)。
5.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免费提供盲、聋、智培教育教材。
6.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使用人教版教科书的低视力学生免费提供大字教科书。征订大字教科书后,同一科目不得再重复征订普通教科书。
低视力学生是指经过治疗或标准屈光矫正后仍有视觉功能损坏,其视力低于0.3到光感,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但仍能应用或有潜力应用视力去做或准备做各项工作。征订大字教科书的学生需要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低视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收集后一并交给当地新华书店,自治区教育厅将适时开展抽查。普通的近视,通过标准屈光矫正(佩戴眼镜),能正常阅读的,应征订普通教科书。
(三)循环使用的科目
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纳入循环使用。
(四)循环教材的发放比例
1.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小学《科学》、初中《信息技术》由循环科目调整为非循环科目,相应教科书按非循环科目100%配发。
2.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小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纳入循环使用。循环科目教科书更新配发比例提高至50%(即由三年一循环调整为两年一循环)。
3.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和新增年级的循环教科书按市级新增在校生100%配发,由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区教育厅教材中心备案。
4. 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作为中小学校的教育装备,由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
三、教学用书征订要求
(一)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对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管理,统筹做好各中小学校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各校校长是本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明确学校有关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教学用书征订工作。
(二)规范操作,保质保量
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征订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免费教学用书征订发放验收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18〕1号)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在校生数统计、填报享受免费教学用书的人数,不得预留教学用书,学生人数如有变化,学校应及时向教材征订发行机构进行订货调整,避免出现教材过剩或严重不足的现象。属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科目,严禁再向学生收取费用。教师(含特教学校教师)备课用的学生课本及配套资源,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非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及配套资源(如实验报告册、图册、光盘、磁带专题教育教材和地方课程教材等),由各学校、学生及家长自行选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
(三)按时征订,及时备案
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县区(新区)各中小学征订工作。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中小学征订单进行核验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至相应的征订发行部门,并报送电子版汇总表到我局。各局属普通高中学校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教材征订数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我局。各中小学还应同时通过“广西新华书店中小学报订系统”填报新华书店的相关订单,具体填报说明和市区学校登录名见附件4、5。
各县区(新区)和中小学在征订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基础教育科反映。联系人及电话:廖慧、邱仁仙,2851554,邮箱:lzjjk2007@163.com。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公布联系方式给所辖中小学。
附件:1.柳州市2023年秋季学期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2.柳州市2023年秋季学期初中教学用书目录
3.柳州市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
4.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桂教教材〔2023〕2号)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