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描述
发布日期:2024-08-09 10:19 【字体:小中大】
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通过项目制培训方式,参加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培训机构申请对应创业培训奖励。
确认创业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可选择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作为创业场地,享受政策优惠。
企业设立登记:高校毕业生创业一般可分为创立个体工商户或中小微企业两种。
领取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当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直辖市除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含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社会保险参保:高校毕业生创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应当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企业的场合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个体工商户的场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