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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对象资格条件

信息来源:柳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19 15:22 【字体:

整户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其以下家庭成员,可以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

(一)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不考虑供养人经济状况);

(二)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无业三级、四级精神或者智力残疾人(不考虑供养人经济状况);

(三)低收入家庭中依靠子女供养或配偶扶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四)低收入家庭中的未成年重度残疾人;

(五)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六)家庭生活确有困难(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0%以下)且卧床不起 1 年以上的成年重病患者;

(七)脱离家庭、在宗教活动场所居住 1 年以上、生活确有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八)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

(九)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且自愿接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作为特殊救助对象,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低保审核认定时不入户、不核对、不评议、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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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柳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10-1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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