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申请
信息来源:柳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19:09 【字体:小中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注:1.单独申请和家庭申请流程相同;
2.办理材料在办事指南查看,具体内容可以向民政局办事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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