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家庭申请

信息来源:柳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27 19:08 【字体: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本自治区户籍家庭。(《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二章第十二条)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三)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七条)

申请人在申请后需要进行财产调查,调查收入种类如下:

收入类别

说明

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经营净收入

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财产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转移净收入

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其他

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一)政府对为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的奖励金和特殊津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老党员生活补贴,见义勇为奖励金;

(二)优抚对象按照规定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护理费;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享受的优待金、奖励金;

(三)政府、社会和学校给予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奖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金;

(四)政府给予的灾害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住房修复或重建的临时性救助金、边民生活补助金等各类社会救助款物;

(五)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医疗、住房修复或重建等社会捐赠款(捐赠款用于全部医疗、住房修复开支后,所剩余的捐赠款除外);

(六)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人辅助器具费,因工(公)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所得中按照规定用于购买(或重建)自住房屋(含必要的搬迁、普通装修、购置普通家具家电)等实际支出的部分;

(八)政府发放的物价补贴、节日补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独生子女费、计生奖励扶助金、失独家庭补偿金、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和护理补贴金、高龄老人生活补贴;

(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

(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十一)住房保障货币补贴;

(十二)因怀孕、哺乳、照护重大疾病患者或者重度残疾人、单亲抚养学龄前儿童而没有就业的家庭成员可以认定为无收入者;

(十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规定不计入的家庭收入。

注:办理材料在办事指南查看,具体内容可以民政局办事窗口咨询


返回 整户申请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家庭申请

信息来源:柳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9-27 19:08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