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 第一批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能力 评估初评结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9 17:00 【字体:小中大】
根据有关医疗机构的申请,柳州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联合柳州市急救医学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对2026年第一批申请加入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的3家医疗机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初评工作。根据现场评估结果和专家组意见,2家医疗机构通过初评,现将初评结论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评合格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拱洞中心卫生院、良寨乡卫生院通过院前医疗急救能力评估初评,准予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试运行。
二、试运行要求
(一)试运行期
2家医疗机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试运行期自2026年10月19日起,为期3个月。
(二)出诊区域和出诊专科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和资质能力划定,并于试运行开始前报柳州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备案。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合理安排医护人员及救护车驾驶员工作排班,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人员24小时待命。
(二)严格执行院前医疗急救相关制度、法律法规,院前医疗急救人员须熟练掌握急救知识与技能,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实施救治,有效预防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
(三)试运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初评的2家医疗机构应向柳州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提交复评申请,并做好复评准备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2610500。
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桂公网安备450205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