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发布日期:2025-10-10 10:19 【字体:小中大】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30日后、1年内,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仍可向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但申请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被认定工伤后,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可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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