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商品房不予退回定金问题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发布日期:2026-07-24 16:32 【字体:小中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相关规定
1.购买现售商品房已交付定金,且已与房开公司签订有《认购协议》的。《认购协议》即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退回定金问题已在《认购协议》中有相关约定,关于协议内容争议,属于民事纠纷行为,建议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2.购买预售商品房已交付定金,定金已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且已与房开公司签订有《认购协议》的。《认购协议》即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退回定金问题已在《认购协议》中有相关约定,关于协议内容争议,属于民事纠纷行为,建议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进行解决。
3.购买预售商品房已交付定金,定金是否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情况不清楚,或定金未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需我局核实资金入账情况,若核实为定金未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属于房开商违规收取购房款行为,由我局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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