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如何处理?
信息来源: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11-12 16:10 【字体:小中大】
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不适宜企业名称处理程序规定》(桂市监发〔2024〕46号),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及时纠正。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纠正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已经登记的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企业名称。其他单位(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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