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春节价格陷阱多 请你一定要睁大眼睛

信息来源:柳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5-02-16 09:34 【字体:

  春节是消费高峰,一些商家却借机打起“歪主意”,在价格上做文章,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近日市12358价格举报中心发布春节消费价格提醒注意事项,提醒消费者注意消费陷阱,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请看清标价后再消费,保存好票据。  
 

  车辆停放注意看收费公示

  春节期间,许多市民自驾出行游玩,停车纠纷时有发生,关于停车收费投诉历年最高。一到节假日,一些热门景点、闹市区就会出现“山寨”停车场,一些人圈地违章收费。如园博园附近,连续两年春节都有人在公园外擅自圈地收费,停车费高达10元/辆。这些“山寨”停车场,不提供正规票据,车辆丢失或损坏不负责,严重侵害车主利益。

  12358提醒:车主停车时,注意看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最好停放在有停车收费公示牌的规范停车场,进场索要停车计时单,出场按照公示牌的收费标准付费;物业住宅小区、公办医院配套的停车场,所有车辆停车一小时免费;汽车总站、莲花客运站、白沙客运站配套停车场停小车实行15分钟内免费,汽车南站配套停车场停小车实行20分钟内免费。
 

  消费购物注意看价签

  受供求关系和成本因素影响,春节期间,一些商家会调整商品价格或加收一定的服务费,也就是俗称“春节价”。按照《价格法》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适当、合理调整价格是经营者的权利。针对春节调价,物价部门要求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示调整的价格,明确告诉消费者价格的附加条件让消费者明白消费。不得有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 

  12358提醒:购买商品和服务,请留意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特别注意或询问调价信息。付账时,注意核对价签与结算的价格是否一致;购买促销商品,请注意促销时段以及价格承诺是否完全履行。
 

  外出就餐注意看菜谱

  春节里,一些市民选择到饭店吃年夜饭或是聚餐,菜单里藏的猫腻容易引发价格纠纷。去年春节市民戴先生一家人到我市某大酒楼就餐,付款时,发现须加收服务费或菜单上大盘、小盘菜价格没有标示清楚,引起纠纷,还惊动了警察。物价局查实,对酒店进行了处罚。

  12358提醒:享受就餐服务,请查看菜谱价格和收费标准,核对菜谱与结算的价格是否一致;提前预订应当就菜品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约定,留存好点菜单、结算单、发票以及约定信息。餐饮场所节假日加收服务费应事先告知消费者。

  预付消费注意看约定

  许多行业实行预付消费即“消费卡”,市民从商家购买一定价值的消费卡或充值,享受优惠价格,但有些商家会在节假日限制预付消费的使用,“消费卡”的问题也是节假日投诉的热点,尤其是洗车业和理发美容业。

  12358提醒:选择预付费卡消费,消费者应事先对预付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价格约定等细节了解清楚。消费者办理的消费卡是和经营者的一种价格约定,如果有任何附加条件(如节假日不能使用)必须标示清楚,让消费者自愿选择。如果没标示清楚,又拒绝履行价格承诺,则是违反了《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乘车出行注意看标准
 

  春节交通出行密集,交通价格投诉也时有发生,尤其是出租车,一些司机不按计价器规定的营运价格收费。

  12358提醒:目前我市出租车起步价为6元,车公里价为1.7元/公里,营运出租车行驶历程公里数超过15公里(含15公里)加收区间费10元/车次。市民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黑车”,乘坐出租车时,请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付费,索要乘车发票。

  春节期间,市民如遇到价格纠纷,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反映。

返回 回应社会关切

首页

走进柳州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回应

数据专题

春节价格陷阱多 请你一定要睁大眼睛

信息来源:柳州晚报

发布日期: 2015-02-16 09:34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