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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信息来源:柳州晚报 发布日期:2017-07-19 17:45 【字体:

  市中心某小区因为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想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有业主认为小区的电梯从业主住进来不久就坏了,是电梯存在质量问题,不允许物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业主还专门找到了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那么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怎样才能申请使用呢?是不是物业想用就能用了?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怎么用?

  据了解,由市政府印发的《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范围将从市区扩大到县份,实现全市覆盖,凡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合作建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住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售后公有住房等物业的业主均需要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数额为:未配置电梯的房屋,按本地上年度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配置电梯的房屋,按本地上年度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原则。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费用及前期勘察、鉴定、检测、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可从维修资金中列支。另外,因项目施工不可避免造成业主专有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给予合理补偿,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成本。

  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应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名称,实施范围,施工方案及实施时间、工期,费用预算(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预算审价报告),施工管理,工程验收,保修期限,资金决算方式,维修资金的列支范围和分摊方式,施工单位的选择方式,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应具备哪些条件?

  如果小区的电梯等共用设施出现故障需要维修,该如何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呢?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维修资金使用应具备以下条件,首先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或保修期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其次是已交存或计提维修资金,专户账上尚有余额;最后是维修资金使用方案须经使用范围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不少于5日,也就是说,如果未经占使用范围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或申请人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也是不会被审核通过的。

  不过,如果属于紧急维修项目及售后公有住房计提维修资金使用的除外。如屋面、外墙出现严重渗漏;楼体外墙饰面有脱落危险;景观工程(如石桥、土丘等)出现坍塌;因线路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和漏电;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B、C级危房的等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可不需要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紧急维修。

  目前,我市已有盛天龙湾、静兰小区、畔山领秀等小区成功申请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维修和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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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柳州晚报

发布日期: 2017-07-1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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