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及福利待遇怎么算?
发布日期:2016-12-28 17:22 【字体:小中大】
问:12月23日,本报民生版刊登《女方产假天数是多少?》之后,又有人向本报打听:产假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怎么算?
答:昨日,市卫生计生委有关人士表示,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该条例还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享受6个月至12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按其工资、津贴、补贴总额的80%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计算工龄。
新条例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再生育情形,都可以享受相关假期奖励。 日报记者 曾繁华 通讯员 卢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