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是几年?
信息来源: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5-03-31 16:30 【字体:小中大】
问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报寻问,在网上搜索电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是几年时,发现有的说是3年,有的说是4年,有效期到底是几年?
答 市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下简称《广西电动车登记规定》)中第五条的规定:2012年4月1日我市第一批上临时牌的电动车,有效期自然顺延至2016年4月1日,以此类 推,最后一批上临时牌的电动车可以使用到2018年3月31日。目前我市的临时牌电动车还没有期满,可以上路行驶。
据介绍,市民之所以搞不清楚电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限的原因是:2012年4月,我市出台的《柳州市两轮电动车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两轮电动车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两轮电动车临时标志牌和临时登记证的式样由柳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监制。两轮电动车临时标志牌和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为三年。
有效期满后,依照规定进行换领”,但到了2013年8月,自治区出台了《广西电动车登记规定》,提到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应当向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分为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相应的行驶证分别签注“正式”和“临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正 式号牌和行驶证,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取得临时号牌和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年限为4年。以自治区出台的规定办法为准,我市上临时牌的电动车的使用年限是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