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29 14:36 【字体:小中大】
(记者 蔡婧黎)柳州市作为自治区级首个,并且是唯一一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今年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今天(2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10:00更新】发布会正式开始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国琴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 周毅
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陈浩
发布会由柳州市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廖清州主持。
【10:05更新】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国琴作新闻发布:
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柳州市为自治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成为自治区级首个且唯一一个先行区。2019年,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方案明确先行区建设目标为: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针对污染地块等突出土壤问题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创新初见成效,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的管理、技术、工程实施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投融资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成为广西土壤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为给先行区建设筹集充裕资金,2018年至今,我市争取到33个土壤和地下水项目入中央项目库,共获得土壤专项资金2.9亿多元。目前,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稳步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柳州市重点行业企业238个地块“一企一档”,完成初步采样分析柳州试点工作,重点行业企业数量和布点采样数居全区前列;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一期)调查项目;开展我市土壤环境背景值专项调查项目;完成全市10个县(区)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实施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二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源头控制。
强力抓好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管控,持续做好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涉重金属企业土壤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每年修订并公布柳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与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开展冶金、机械行业试点企业,六塘片区工业园在产企业以及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
三是落实污染场地再开发过程管控。
持续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将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公布了六批共计24个污染地块名录;加强信息共享,共建立部门共享账户24个;完成150多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报告评审数量居全区第一;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四是实施土壤污染管控、修复示范工程。
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分别在柳城县、融安县、鹿寨县和柳江区开展一系列农用地安全技术措施,预计实施安全利用示范面积3400亩、严格管控示范面积50亩;推进柳州市造漆厂退役场地修复治理工程国家试点项目;指导推进柳州市原长塘空军靶场一期地块、泗潍河上游矿区历史遗留污染土壤综合整治等其他6个土壤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项目。
五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
构建土壤污染防治基础“硬”实力,启动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目前即将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升监测机构土壤、地下水分析测试能力。增强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软”实力,推动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现代化,开发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以实现土壤环境“一张图”以及自动化、智能化管理;与多家国家级技术单位开展合作,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技术,增强企业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提高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软”实力。
六是先行区管理“柳州模式”日趋完善。
先行区建设着重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以及土壤污染防治投融资模式三个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柳州模式”。完成编制《柳州市建设用地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与效果评估报告审核技术指南(试行)》、《柳州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8项技术指南和管理办法;总结柳州市造漆厂退役场地等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的经验,以形成柳州市典型修复工程项目的技术模式;探索投融资模式,试点建设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机制,推进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设和初步运作,重点解决好历史遗留、难以归责的无主的污染地块修复与治理,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和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柳州市造漆厂退役场地修复治理工程是国家试点项目,目前实施情况如下:该企业生产历史悠久,曾经对柳州市的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但是生产过程造成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问题,不利于柳州生态经济的发展。2020年5月份,柳州市政府经招投标选定广西金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修复治理工程。
柳州市造漆厂退役场地修复治理工程项目面积为39253.9㎡,预计工期230天,工程综合运用重金属异位固化/稳定化技术、常温解吸技术、异位热脱附技术、原位燃气热脱附技术、地下水修复技术等高新技术对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开展治理,降低或消除污染物对地块内环境的潜在风险,恢复地块生态环境。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作为项目监督单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督促项目按既定标准实施。经过各方的协同努力,项目已于12月25日完成主体修复工程。下一步,将由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修复效果评估,评估合格后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10:30更新】答记者问环节。
●中新社记者问:柳州目前土壤污染现状如何?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国琴答: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通过制定并印发实施《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以及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计划等文件,组织相关部门,逐项落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工作,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全市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根据《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率达到77%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截至目前, 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工作已达到责任书签订的任务;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
●《广西日报》记者问:作为自治区级首个且唯一一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通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柳州市有哪些可供借鉴和推广的经验?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覃国琴答:柳州市被列为首个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2019年8月,柳州市政府印发实施《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探索,重点在建立重点行业土壤污染监管体系、建立土地资源再开发利用综合管理体系以及土壤治理与修复投融资体系“三个体系”先行先试,深入落实六项先行区建设方案的主要工作任务,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柳州模式”初见成效。
(一)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
围绕《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以及先行区年度工作计划的印发实施,明确先行区建设目标和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加强各方联动,按照任务逐项落实,为我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落实组织保障。
(二)谋划项目支撑,落实资金保障
做好项目入库前期工作,积极申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8年至今,已有33个土壤和地下水项目入中央项目库,获得土壤专项资金2.9亿多元。围绕先行区建设目标和任务,针对先行区建设中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用好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落实专项资金。
(三)总结项目经验,形成典型模式
通过实施和总结造漆厂试点项目,推进原长塘空军靶场一期地块等土壤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项目,在试点项目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工作上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形成我市一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方面的管理、技术、工程模式。
(四)探索管理制度,完善体系建设
完善先行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完成《柳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柳州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8项管理制度文件制定,从供地源头到土地征收、出让、再开发利用等全过程进行把关,杜绝污染地块未经治理就开发利用。探索土壤污染防治投融资模式,试点建设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机制。通过创新土壤修复与治理的投融资模式,重点解决好历史遗留、难以归责的无主的污染地块修复与治理,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和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五)提高监管能力,强化“软”“硬”实力
构建土壤污染防治基础“硬”实力,启动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建设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中心可以节省修复治理投资、缩短修复治理周期、降低二次环境影响,对加快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增强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软”实力,推动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现代化,建立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以实现土壤环境“一张图”以及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加强宣贯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土壤生态环境管理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以及强化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责任意识。
●《柳州日报》记者问:目前柳州市土壤污染情况,是否已经划分有不同层次管控区域?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周毅答:
结合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求,土壤环境监管主要分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两大块。在建设用地方面,按照企业地块的不同状态有不同的管理办法。例如在产企业地块,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监管,如果符合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管理要求,则列入我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对于关闭企业地块,主要考虑其是否符合《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主要是针对企业地块、工业园区管理,所以没有明显的管控区域划分,随着企业入园工作开展趋势,会形成园区化管理。
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管控风险。根据土壤和农产品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对未污染的农用地优先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采取安全利用措施,有效降低农产品污染风险。目前,我市已完成10个县区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整合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成果,该成果已通过自治区评审。
●《南国今报》记者问:柳州作为一个历史深远的工业城市,土壤污染的情况想必是严重的,可否介绍一下,需要修复治理的土地有多少?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周毅答:柳州是广西第一大工业城市,有着工业门类齐全、土壤污染特征明显、代表性强等特点,这也是被选为省级土壤污染防治综合防治先行区的主要原因。但是,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柳州市生态环境建设,各方联动、多措并举,坚决打赢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大气和水环境污染防治取得重大进展,成绩瞩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底数尚未摸清。
在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市完成农用地详查工作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农用地详查成果,目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根据不同分类实施安全利用工作;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现在正在集成和分析。需要明确的是,不是所有污染土壤都需要修复治理,实现安全利用是最基本的前提,所以是否需要修复治理,要结合土地规划用途来进行风险评估后才能明确,这样来考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较为经济高效的。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柳州新闻》记者问:柳州在加强工业污染源头控制、工业固废污染防治、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控制等方面都有哪些举措?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浩答:
一是强力抓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通过加强全口径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动态管理、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年度减排工作、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以及严格对涉重金属企业执法监管等方面工作强化工业源头防控。
二是持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持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堆场的排查及整治,推进历史遗留场地固体废物处置,全面推行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
三是深化落实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每年修订并公布柳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重点监管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制定隐患排查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和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义务;继续加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环境监管等。
四是开展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通过开展在产企业风险管控项目,编制在产企业风险管控方案,指导在产企业实施风险管控相关工作。
●柳州市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问:过去的污染今天要花大力气去治理,如今柳州将采取哪些措施来预防和避免土壤的污染,以免重蹈覆辙?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科长周毅答:不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还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都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土壤污染治理难度较大,土壤一旦受到污染,治理周期长、技术难度高、资金需求大。因此,预防和避免土壤的污染十分重要。
一是持续加强源头防控。
在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方面,严格管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面,推进历史遗留场地固体废物处置,全面推行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等。在农业面源污染方面,持续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工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等。
二是实施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
继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与联合攻关示范区建设,达到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效果。
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持续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和公示污染地块名录,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做好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先行区建设。
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建设,搭建起市级层面上土壤环境管理的基本框架体系。制定柳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并根据规划落实具体工作,进一步深化先行区建设。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住房建设、行政审批、工信等部门之间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等工作。
六是落实资金保障。
积极申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快完成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设,发挥引导带动和杠杆效应,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土壤污染防治。
七是加强宣传教育。
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通过开展土壤环境培训、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等进一步提高土壤生态环境管理人员政策水平、业务能力,为重点监管单位讲政策、解疑惑、送技术;制定并印发土壤环境等宣传册,在六五环境宣传日、土壤日等活动做好宣传,提高大家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视程度。
【10:50更新】
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