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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4-24 09:40 【字体:

  一、《柳州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出台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全国的固体废物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尤其是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严重影响我市环境安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而且国务院及环境保护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范了应急预案的编制。为适应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特出台此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柳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柳州市行政辖区内以下各类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2) 超出事件发生地县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且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突发环境事件。 

  3)跨县区行政区域影响且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突发环境事件。 

  射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事件、固体废物引起的饮用水污染环境事件不适用本预案。 

  本预案属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重点规范市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县区人民政府在参考本预案编制本级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应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乡镇街道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 

  四、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由7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工作、应急保障、附则。 

  1)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件分级及分类、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2)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及职责。确定了市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及组成,明确了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专家组等的职责及分工。 

  3)第三部分预警。明确了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监测及相关预警预防措施、信息报告与处理的开展方式。  

  4)第四部分应急处置。对发生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处置流程进行了说明。 

  5)第五部分后期工作。对应急终止后的善后处置及调查评估程序进行了说明。 

  6)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对突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及预防工作所应提供的技术、通信、救援、物资、资金等多方面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 

  7)第七部分附则。主要明确《应急预案》的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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