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18〕83号 《柳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文档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12-28 10:44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根据《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柳政规〔2017〕12号)规定,现将我委起草的《柳州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2018年1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的通知》(桂政发〔2018〕3号)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文件,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为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家、自治区下发的各项任务,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工作目标?
实施方案围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联合奖惩协同机制等五大类共26项具体措施,各项措施的设置根据柳州市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指标体系相关要求,设置了到2020年总体目标,以及2018年和2019年的年度目标。
三、《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推进十九大提出的诚信建设,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主体、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等5大方面26项具体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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