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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20〕12号 关于《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4-26 16:37 【字体:

  关于《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暂行办法”背景及目的 

  2020年3月18日郑俊康书记、吴炜市长在北部生态新区调研时提出,要求加快我市安置房项目建设,同时规范安置房管理。经对市属各集团公司、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安置房项目建设、分配使用以及存量情况进行调查,我市安置房存在需求和供给不匹配、周边基础设施配套不足、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没有及时交付等问题,安置房交付及使用等缺乏有效监管,安置房建设和管理涉及的单位权责不够明晰,难以保障我市城市建设项目安置需要。 

  为解决我市安置房建设和管理的突出问题,按照市人民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市重点办牵头编制了《关于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主要包括几个方面内容 

  “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体原则、安置房项目的确定、安置房项目的建设、安置房项目的交付、安置房的分配、安置房的回购、安置房的盘活、其他等八个方面,共21个条款。本“暂行办法”重点明确了“安置房的建设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统筹分配的原则”,明确了安置房项目规划建设和分配使用的管理,以及安置房回购及盘活等内容。同时,对未按照“暂行办法”执行的有关单位,明确了相关处罚办法。 

  三、“暂行办法”的重点解读 

  第一部分为总体原则。主要是明确本规定中所称安置房的定义,以及安置房建设管理的原则。 

  第二、三部分为安置房项目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主要是明确安置房项目提出、计划及建设流程,以及流程各环节中各单位的职责,有效解决目前我市安置房项目建设中存在需求和供给不匹配、周边基础设施配套不足以及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 

  第四~七部分为安置房统筹安排使用管理。主要是规范安置房的交付、回购、分配、盘活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各单位职责,进一步健全并规范了我市安置房统筹安排使用管理的制度。 

  第八部分为其他。主要是提出对未按要求交付安置房的情况的处置、安置房项目纳入绩效考核等保障措施,有效解决目前我市安置房管理中缺乏有效监管措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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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政规〔2020〕12号 关于《安置房建设管理的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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