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公摊水电费周转金是否合理?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19-07-10 08:42 【字体:小中大】
来信时间: 2019-07-06 答复时间:2019-07-10
事件内容: 鱼峰区东环大道东一巷5号联发君悦一号小区刚交房,物业收取“公摊水电费周转金,住宅300元每户,商业3400元每户”,有票据,询问物业收取此费用是否合理?
处理结果: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答复如下:我区市场监管局于7月10日分别与反映人及联发君悦壹号小区物业取得联系,针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如下:1、联发君悦壹号小区物业收取“公摊水电费周转金住宅300元每户,商业1000元每户”,有票据。2、目前该小区所使用的水表、电表都属于预付表,均要先充钱才可使用水电,因此才需要业主预先交付水电费周转金。3、已告知物业要做好每个月公摊区域水电费的公示,让业主清楚自己交付的水电费周转金使用情况。

桂公网安备450205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