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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23-11-14 09:55 【字体:

来信时间:2023-11-10  答复时间:2023-11-14   答复单位: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事件内容: 

您好,想了解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租房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处理结果: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如下:

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柳政规〔2023〕2号)第三十三条 新就业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二)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房屋(含住房和商业、办公仓储等用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并在本市已连续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已经结婚的,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和其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 公租房需统一申请、统一审核,我市目前没有新批次公租房申请。如果有公租房新批次申请,市住建局将会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如“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等)。请您自行关注,届时按照公告发布的政策要求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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