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一定要房东去公安局办理出租备案吗?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26-05-11 10:30 【字体:小中大】
来信时间:2026-05-09 答复时间:2026-05-11 答复单位:柳州市公安局
事件内容:
你好,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一定要房东去公安局办理出租备案吗?
处理结果:
柳州市公安局答复如下:
核发居住证申请材料:1、广西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或广西居住证补(换)领、签注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2、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以下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3、居住地住址证明或就业证明或就读证明:(1)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以下之一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2)就业证明包括以下之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3)就读证明包括以下之一材料: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必须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才能申领居住证,申领后11个工作日内可拿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流动人口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近期社保、就业劳动合同(协议)、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出具的居住、就业、就读证明材料之一的,可直接办理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根据相关规定,房东办理出租屋备案需自行前往柳州房产交易所或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桂公网安备450205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