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车骑12年了,2025年拿到外地用,后不见了,请问能去车管所报废销户吗?
信息来源:政府热线12345 发布日期:2026-06-06 10:40 【字体:小中大】
来信时间:2026-06-03 答复时间:2026-06-06 答复单位: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事件内容:
我的摩托车骑12年了,2025年拿到外地用,后不见了,请问能去车管所报废销户吗?
处理结果:
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答复如下: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相关要求,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若您所述的车辆符合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机动车灭失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以上答复如有不明之处,或需咨询、反映其他问题,欢迎在工作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节假日除外),致电柳州市公安局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所声讯热线:0772-605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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