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0-04-01 09:05  
一、什么样的单位才能享受阶段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优惠政策?
各类大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二、阶段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优惠缴费标准?
符合减征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按照7.5%减半,调整为3.75%。
三、阶段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时间?
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减征期限5个月。
四、减征产生的统筹基金收不抵支时如何操作?
本年度医疗保险费用年度结算时,按实际减征的医疗保险费金额从统筹基金历年滚存结余中补足。
点击阅读文件:《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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