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柳州市医疗救助基金住院总额付费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柳医保发〔2026〕22号)
来源: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2026-09-30 16:32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为做好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保证救助基金安全,充分发挥基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困难群众就医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权益的通知》(桂医保函〔202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广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6〕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柳州市医疗救助基金住院总额付费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柳州市医疗救助基金住院总额付费管理指导意见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9日
分享本页面至:
微信公众号

桂公网安备4502050200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