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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日期:2018-08-13 08:37 【字体:

     近期,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柳州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从7月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努力避免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这次行动打击重点为: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假冒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这次行动分为动员部署和集中整治两个阶段,在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自查的同时,市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打击假冒特作证专项执法检查,严肃处理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由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工商局、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指导各县(区、市管开发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联合开展督导和检查。

   《方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专项行动倡导社会公众全程参与。鼓励社会公众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返回 安全生产宣传(归档时间: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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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发布日期: 2018-08-13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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