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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结果公示

(广西第1-9批)

信息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日期:2018-06-26 09:17 【字体:

2018年6月7日,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期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布信访电话和专用邮箱,接受群众举报问题。

截至6月25日,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向广西迎检工作组交办了18批共2075件群众举报问题,其中电话举报1434件、来信举报641件。

在各地各部门对信访问题开展查处后,广西迎检工作组已向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了前9批共779件办理结果。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前9批共79件重点信访问题办理结果公开如下: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1批)

一、D450000201806080001南宁市马山县广西和发强纸业有限公司反映情况:与投诉人所在工厂生活区距离不到200米地方的广西和发强纸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释放粉尘、浓烟、噪声、臭气,且原材料露天堆放。原经常投诉到南宁、马山环保局,现场调查时问题改善,但是之后经常出现偷排。

调查核实情况:马山县环保局已下发《关于责令广西和发强纸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改正的通知》(马环限改字〔2018〕8号)要求该公司改正,广西荣辉监测有限公司、南宁市环保监测站已对该公司开展监测,马山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080047南宁市青秀区越秀路7号反映情况:第一次中央环保督查时投诉人已经反映过越秀路7号倚林佳园楼下博白人家饭店油烟处理不好,油烟往小区车库里面排放,小区居民意见很大,曾向城区环保局反映过,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时曾投诉过,但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只是稍微有点改善。

调查核实情况:6月8日上午,青秀区津头街道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越秀路7号博白人家油烟污染问题整改情况现场联合核查,发现该店在厨房加装油烟净化器,已将油烟排放管并入整个楼栋的总排污管。6月9日上午,再次对该饭店向地下车库排放油烟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确认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和排放管并入主管,发现在地下车库有约3米长的排污管道存在漏烟漏油问题,业主承诺将用固体胶再次加固封严接口防堵油烟渗漏。6月12日下午,青秀区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核查,明确要求店主立即关停整改,直到验收合格才能恢复营业,同时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地下车库排烟排气系统进行整改,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前,不能恢复营业。6月13日再次现场查勘时该店处于停业整改状态。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080058南宁市兴宁区中海国际社区华府附近反映情况:1.投诉中海国际社区华府附近有很浓烈的猪粪味道,有业主发现四厦岭这个地方的猪粪味特别重,投诉人居住在中海国际社区华府,距四厦岭大概2-3公里,之前有向环保局投诉过,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目前时不时还是有很浓烈的猪粪味;2.投诉楼盘四期的中海九玺夜间施工,一天24小时施工,产生施工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调查核实情况:1.经排查,中海国际社区异味来自广西畜牧大院内养殖场,兴宁区环保局已督促畜牧养殖场按照要求完成粪便堆放棚、运输车辆、输送渠道密闭性的整改工作,并委托监测单位在中海国际社区、那考河公园周边设置大气采样点,对大气进行采样分析异味来源,以便开展整改落实工作。2.该项目由南宁中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部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6月9日上午检查未进行施工作业。6月10日兴宁区环保执法人员夜间检查发现该项目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土方开挖、清运作业,立即对承包土方清运项目的公司启动了立案程序。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责令立即改正、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无

四、D450000201806080056桂林市全州县凤凰镇畔比村委反映情况:有一家名叫号利坝的造纸厂在居民区非法建厂、非法造纸,居民先入住,之后才建造纸厂的,该造纸厂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湘江支流。全州县环保局2015年曾到现场采样监测,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1.经全州县环境保护局和凤凰镇人民政府共同现场核查,企业现场处于停产状态。生产锅炉未使用燃料,排烟烟囱没有废气排放;废水排放口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废水排放口入河处未见有生产废水排放痕迹;生产车间主要生产设备一台纸机未生产运行;2.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主要生产设备、部分生产原料等与环评报告书内容不一致;3.企业雨污、清污不分流,供排水污水管网布设混乱;4.企业环境管理混乱,车间现场生产废水“跑、冒、滴、漏”严重,车间地面脏、乱、差现象突出;5.企业未通过环保验收。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立案处罚、查封扣押、移送公安

问责情况:无

  、D450000201806080037梧州市岑溪市马路镇星村反映情况:富祥石场开采时的泥巴直接排到河流里,放炮过程中震动大,碎石过程中噪声大,石场与村民房屋距离只有200米-300米左右,车辆进出村里造成扬尘较为严重,产生交通噪音,安全隐患较大,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村民投诉该石场后,各级政府责令该石场停止开工,但石场停工一年半之后又开始施工,石场周边没有做绿化。

调查核实情况:问题部分属实。

(一)开采时泥巴直接排入河流问题

不属实。总渠排入沉砂池后排入河道。

(二)石场粉尘污染及扬尘严重,碎石过程中噪声大,环保局测噪声弄虚作假问题。

不属实。环保部门对该石场进行监管:石场正常生产,防污设施正常运行,粉尘较少。2018年3月7日对大气、水,村庄噪音进行监测,均达标。无迹象表明因粉尘导致癌症增多。监测时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三)石场与村民房屋距离不到300米;矿区得到新证造假问题。

不属实。2016年12月19日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依程序调整,不存在造假行为。

(四)重车通过村建道路造成扬尘和安全隐患问题。

部分属实。经检查,公路至石场路面较好,错车道没有硬化、部分车辆有超载、撒漏等问题。

-八)石场周边无有做绿化;放炮噪声振动、造成村民房屋振裂问题;弃土场是村民饮水地,村民水源地被破坏问题;强行征地、侵占水田问题。

不属实。经调查,周边林木和植被保存很好。未发现因放炮振裂现象。石场所在地不属于水源保护地。弃土填埋取水点水井,已一次性补偿。因扩大范围及扩建道路需征地,已作出补偿,没有强行征地行为。

(九)关于整改公示的问题。

不属实。市政府已将富祥石场问题整改信息在官网公开,履行相关规定。

(十、十一)派出所威胁村民投诉将进行拘捕问题和采石场出动黑社会围攻村民和国土资源执法大队问题。

不属实。没有接到相关投诉,不存在围攻村民和国土大队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立即改正

问责情况:无

六、D450000201806080048梧州市岑溪市三堡镇孔龙村三组反映情况:朱鑫朝、陈玲承包村里的山林来开采稀土矿,破坏了当地的经济林,使用的化学物品污染到村里的饮用水源。曾向当地政府反映,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问题不属实。

三堡镇蒙冲稀土回收项目属于第二期岑溪市花岗岩矿区伴生稀土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下称项目)。项目2016年2月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第二期岑溪市花岗岩矿区伴生稀土资源回收利用的函》(桂国土资函〔2016〕186号)审批,由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铝岑溪公司)负责回收工作。朱鑫朝、陈林是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的职工,负责蒙冲回收点租山租地和关系协调工作,该公司无陈玲此人。

该公司回收点在项目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有人为毁坏经济林的情况。回收项目所用硫铵、碳铵均为稀土行业通用原料。

岑溪市环境监测站对供应孔龙村三、四、组居民在用饮用水井采取7个点水样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稀土行业特征污染物氨氮浓度在孔龙村饮用水样中未见异常,初步排除中铝回收点污染孔龙村饮用水的可能。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七、D450000201806080013防城港市东兴市冲榄村反映情况:冲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没有建成,但个别企业已经生产并没有采取污水处理措施。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冲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没有建成,但个别企业已经生产并没有采取污水处理措施。举报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东兴冲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正在建设厂区围墙及配套道路,预计2018年7月底开始调试设备。

(二)冲榄工业园目前招商入园企业8个,其中亿源饮料等6个企业尚未达到生产条件,中越泰食品、硒美茶籽油等2个企业正在调试设备。

截至目前,冲榄工业园入园企业均未正式投产,仅有2个企业调试设备,产生污水较少,企业产生污水利用企业建设的污水收集设施收集,未对外排污。经现场勘查,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东兴市环保部门于2018年6月12日下发《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设备的调试,在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建成运行前,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调试、试生产,更不能擅自投入生产;在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运行前,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后,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并责令冲榄工业园公司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2018年7月底开始调试设备。同时,加强园区排水排污情况监控,安排专门人员每天巡查园区排污情况和雨水排水口情况,不定期对园区企业开展环境检察,避免发生企业偷排现象。

问责情况:无

八、D450000201806080035贵港市平南县丹竹镇梅令村文昌屯反映情况:投诉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1.2016年曾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多次投诉过,贵港市政府发过5次处理公告责令该公司停止非法采矿,公告中提到2015其砖窑等建筑设施已被没收移交给平南县财政局,实际均未没收,一直非法采矿,毁林挖矿,破坏生态环境:2.直排废气,批复文与实际建设不符,环评批复空心砖项目,实际生产违禁实心黏土砖,平时废气从厂房顶部两个废气直排口排放,导致周边的树木都枯黄,距离附近医院只有一百多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遇到有关部门检查时,企业废气接脱硫塔从50米烟囱排放;3.举报广西国土厅充当保护伞,其工作人员到过现场多次,做了一个鉴定。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为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被处以人民币93608.8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铁棚、砖窑)和其他设施移交给了平南县财政局。移交后,该公司仍擅自违规生产经营,2018年6月10日县政府依法对该公司发出了立即停产、三日内腾空厂房的通知。2015年经县国土局处罚后,卓越公司不再在厂区原址上挖土,其原矿土均为外购,国土部门多次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非法挖矿行为,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并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该公司砖窑废气经脱硫双塔除尘器除尘脱硫后再从50米高烟囱排放,脱硫除尘器正常运行,没有发现旁路,不存在直排废气。枯黄树木是今年清明时群众扫墓不小心引起火灾造成的;2017年9月平南县卓越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可立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报告显示SO2、氮氧化物均达到排放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10日,县政府组织县国土、环保、公安、综合执法办、丹竹镇、平南供电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由县财政部门对该公司发出立即停产、三日内腾空厂房的通知。

问责情况:无

九、D450000201806080054玉林市北流市六麻镇升平村反映情况:投诉政府建设的落岭光垃圾场,该垃圾场距离升平村委两公里处,该垃圾场堆放在山坳中,焚烧垃圾产生废气,下雨时产生污水流入北流河的支流六麻河,造成污染,2016年曾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投诉过。

调查核实情况:自2010年起,六麻镇所有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到升平村落岭光进行填埋,目前存量约3000立方米,六麻镇每隔半个月均对填埋场内的垃圾撒生石灰进行消毒一次。该填埋场内的垃圾堆积时间过久引起自燃,产生有异味气体,有少部分污水由于原排水管道堵塞往外流。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D450000201806080067玉林市福绵区福绵区金桥镇、石和镇反映情况:金桥镇长屏村三和养猪场养有1.2万头猪,富寨村唐桂昌养猪场有2.3万头猪,占用生产队的地,约七、八十亩,简易处理,废水排入丽江(南流江支流)很臭、乌烟瘴气,石和镇林文初养有15000头以上,(离石和镇政府约1.5公里),石和镇平坡村石岭塘曾险胜养上万头猪,废水排入鱼塘鱼塘水到丽江,石和镇爱国村六十塘张明养有1、2万头猪,处理设施简易,希望查处。

调查核实情况:1.玉林市三和种养有限公司现有存栏猪5700头,现场检查时生产废水经固液分离后进入酸化池、沼气池处理后排入临时废水储存池(32000立方米),养殖废水没有外排。2018年5月21日检查发现的猪场外排口已封堵,并拆除私设的暗管;该公司私设暗管的环境违法问题已立案处罚。2.玉林市木寨种养有限公司现场未能提供有效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1、2、3区部分栏舍雨污不完善,污水沟渠设置有几处排入鱼塘(灌溉塘)的排口,2区靠近300立方米集污池处有明显废水外排的痕迹。3.玉林市坡心养猪专业合作社有猪舍10栋(约8500平方米),建成4栋高架网床,建设有沼气池1座1300立方米,黑膜防渗氧化塘1张约1200平方米,现有存栏猪约6004头;该合作社现有的规模与环评批复规模不相符,存在超环评审批建设、养殖的环境违法行为。4.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石岭养猪场共有猪舍19栋,建设有沼气池2座,每座150立方米,建设有三面光的沼液储存池4个共约400立方米。现有存栏猪4555头,养殖废水经水泡粪后流入沼气池再流入一个三面光的沼液储存池,再用沼液清运车将沼液外运农业综合利用;现场检查时未见该猪场有养殖废水流入鱼塘,也未见有鱼塘水外排到外面环境。该猪场未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5.广西玉林市新中和农牧有限公司共有猪舍26栋,建设有沼气池7座,每座50立方米,黑膜防渗氧化塘1张约5亩,共有猪存栏5694头,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流入一张约5亩的黑膜防渗氧化塘,最后农业综合利用用于猪场旁的剑麻和牧草地,该猪场正在施工建设2个500立方米的沼气池;猪场现有规模和环评批复规模不相符,存在超环评审批建设、养殖的环境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一、D450000201806080071玉林市陆川县沙湖镇茶根垌村反映情况:焚烧死猪的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水流入旁边小溪,该厂排放点位于小溪上游,村子在小溪下游,该村里几百人利用该小溪溪水进行洗菜饮用,吃水困难问题影响到村民正常生活,市、县环保局以及防瘟局都去过,未得到答复。

调查核实情况:今年5月10日,我县发生特大洪灾,全县部分猪场被淹,因洪灾原因被淹死和病死猪突然增加,由平时每天处理300多头死猪突然飙升到500头左右,按照国环公司的处理能力,无法当天全部处理完,余下部分只能放进冷库等待继续处理。机器超负荷运转后出现机械故障,由于要等候山东厂家派技术人员到来维修,耽误了几天时间。当时值高温天气,死猪容易腐烂发臭,引起新街村茶根垌队群众较大意见。我局接到群众投诉后,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与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处理意见:一是责令国环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二是处罚8万元。2018年5月25日县政府办组织县环保、畜牧,工商,沙湖镇政府、沙湖镇派出所、新街村委会等部门及茶根垌队群众代表共计30多人协商,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专人监督下,将冻库内的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全面停止生产,县供电部门立即停止供电。

2018年6月8日,我县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一批)D450000201806080071号信访案件后,县政府成立专门工作组,于2018年6月10日上午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陈宏、县环保局副局长谢德明、环境监察大队钟英岳副大队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黄迪明、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黄海、沙湖镇国安站黄强、沙湖镇新街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前往调查处理。

调查组找了沙湖镇新街村村干部、茶根垌自然村部分村民进行调查了解,并组织了村民代表到现场核实,陆川县国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了停产,现场检查生产车间和冻库未发现有病死猪,地面整洁干净,无恶臭,生产用电已剪除,只保留生活用电,处理车间未发现污水流出。同时检查该企业穗宝生物有机肥厂也已停工,有少量臭气,但未发现恶臭,检查人员进入车间不需佩戴口罩,未发现小溪有污水流入情况。此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对下游村庄茶根垌村民水井进行采样送检。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二、D450000201806080077玉林市兴业县龙安镇马棚村反映情况:去年已经开始非法开采稀土,开采技术不符合规定。想了解是否属于合法开采,开采稀土是否对周边环境及饮用水产生影响。没有征得村民的同意破坏村民土地,破坏村集体的树林和竹林。村民意见很大,曾向镇政府、市政府、国土部门都反映和上访过。

调查核实情况:广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兴业段压覆稀土资源抢救性回收项目属于2017年自治区领导联系的重大项目,是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玉林市人民政府审核和批复的一个开发主体合法、程序合规的项目。2017年兴业县没有发现非法开采稀土行为。中铝项目开发主体合法,程序合规,工艺先进。项目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关于广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兴业段压覆稀土资源抢救性回收利用方案的批复》(桂国土资函〔2017〕609号),以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审核和批复,并取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玉环项管〔2017〕83号),是一个开发主体合法、程序合规的项目。项目采用环保部、原国土资源部和工信部推荐的我国一流的南方离子型稀土原地浸取工艺进行资源回收利用作业。该项目不开挖山体、不搬运矿岩、不破坏植被、不外排废水、不产生有毒有害废渣、废气,开采过程中不产生重金属污染,不污染土壤,不破坏周边水体。目前,中铝项目正在施工的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已经土地户主同意,租金已全部付清,不存在未经群众同意就动工的行为。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已取得兴业县林业局《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兴林审政字〔2018〕1号)的批复。临时占用林地范围上的树木、竹子的砍伐也经兴业县林业局审批并同意,不存在有破坏村集体的树林和竹林的行为。对龙安镇马鹏村部分群众因项目问题到龙安镇政府、兴业县政府、玉林市政府上访,兴业县政府工作组和中铝公司对群众上访所提出的疑问和诉求进行认真、耐心地答复,并教育引导群众要通过合法渠道来反映诉求,同时县政府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法制政策宣传教育组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经工作,涉及的村两委干部均支持稀土的合法开采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工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三、D450000201806080042百色市德保县足荣镇念色中屯反映情况:百色市德保县足荣镇念色中屯的德柳锰业有限公司,下雨天企业产生污水就会排入到了村中田地,造成农田污染。企业还把产生的废矿渣堆到村里的后山,废矿渣渗出来的废液流入到村里的一口水井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过,却没得好的改善。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公司全称为广西百色市德柳锰业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德保县足荣工业园区内,地址为百色市德保县足荣镇念色村。2018年4月24日因暴雨冲刷,德柳公司厂区雨水收集池容量不足,导致部分原料锰矿和路面散落的煤灰被雨水冲涮形成污水直接从厂区排水口流出进入足荣镇工业园区管网雨水沟,最终由于污水溢出并流入足荣镇念色村中屯农田。但是由于渣场建设是防渗层是粘土,渣库是否有渗漏需进一步考证。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从2018年4月24日开始,一是召开研判会、部署会,研判德柳外排水问题和补助相关工作。二是对德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产决定书》要求德柳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共36万。三是开展对念色村中屯地下水出水口水质及农田土壤情况进行监测。

2018年6月9日,百色市环保局于德保县环境执法人员针对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百色市德柳锰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堆渣场涉嫌存在私设排污口,除尘器存在故障,废气不正常排放等问题。对德柳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立案,对该公司下达《关于责令停产整改的通知》(德环责改字〔2018〕7号)。

问责情况:无

十四、D450000201806080055百色市田阳县县城附近反映情况:南华纸业有限公司排放液氯、氯气等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特别是半夜的时候废气排放情况较为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南华纸业有限公司实为田阳南华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液氯主要用途为漂白工段漂白浆液,充装及使用过程符合管理要求,且在购买液氯时已按公安部门剧毒物品准购要求在公安部门进行了备案。

2018年6月8日晚上23:20及2018年6月9日、11日,田阳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液氯通过密闭管路通到氯化塔,管路未发现有泄露现象。

2018年6月10日,田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广西长兴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氯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

但该厂存在污水处理站、原料堆场、蒸煮工段等臭气排放源,厂区周边仍存在异味。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D450000201806080074贺州市钟山县两安乡立头村反映情况:投诉中铝公司打洞挖坑开采稀土过程中造成山体滑坡,开采的矿土流入农田,同时对井水造成影响,影响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目前该公司已经不进行开采,已转移到其它村镇开采,但污染问题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对于开采稀土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污染问题调查情况。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案件后,钟山县于6月9日召集国土资源、环保、农业等部门以及两安瑶族乡人民政府召开工作布置会,组织专项行动小组深入排查,发现两安瑶族乡竹梅村委大竹坪村回收点越界回收行为死灰复燃。钟山县立即组织力量对该窝点进行打击取缔,拆除厂房设备并进行了复耕复绿。

2018年6月10日,钟山县再次到两安瑶族乡竹梅村牛仔岭开展现场核查。核查时两安瑶族乡竹梅村牛仔岭矿点已停止开采,并已完成开采扰动地表区及周围复绿工作,未发现山体滑坡及水土流失现象,钟山县农业局采集了土壤样品,对农田污染情况进行鉴定。

处理及整改情况:关停取缔

问责情况:约谈3人,诫勉谈话2人

十六、D450000201806080020来宾市武宣县三里镇沙安村反映情况:举报2018年6月6号中午天华选矿厂开采选矿过程中导致副坝崩塌,尾砂流入农田、周边沟渠及河流,污染环境影响饮水问题,农作物也受到影响,2000年也崩塌过一次,曾经央视报道过这个问题,当时县里用洒水车、打井解决了。现再次跨坝,尾砂流经之处环境受到严重影响,目前新泄露的尾砂还未处理,望尽快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核查表明,尾矿库主坝未垮塌,初步判断尾矿库的东北面部分挡水坝(库中挡水坝)因6月6日被库区雨污水冲垮,东北面尾矿库雨污水(夹带少量尾砂)通过溢洪道排入下游农田耕地及67亩的甘蔗地、桉树地。目前农田受损情况正在统计,无人员伤亡。现场勘查发现:一是尾矿库溢洪设施不完善,坝下无行洪通道,通过坝下农用地进行排洪,对周围农用地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是尾矿库尾沙堆放已达溢洪口,尾沙通过溢洪口外排入坝下农用地;三是企业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建设尾矿库雨截排洪沟渠及防渗设施等环保设施,未制定应急预案,废水应急设施及应急管理不到位。

处理及整改情况:武宣县环保局已立案调查并下发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拟对其行政处罚10万元,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已造成的影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按要求编制可行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做好应急防范工作。下一步,由武宣县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境受损情况进行评估;由武宣县农业局组织开展对受事件影响区域的农田、林地、耕地受损情况的评估工作,依法依程序督促企业对受损关农户进行赔偿;由武宣县安监局加强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对尾矿库挡水坝、溢洪设施、行洪通道等安全设施进行完善并规范管理,并研究制定三里镇沙安金光岭选厂尾矿库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对广西来宾市武宣县环保局副局长黄智、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三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苏祖波、广西来宾市武宣县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武3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七、X450000201806080001南宁市横县宝华东路20号反映情况:广西南宁市横县恒宁阳光新城小区的业主,反映与小区一路之隔的一个皮革生产企业叫“万利隆皮革厂”,该厂位于:横县宝华东路20号,附近还有密集民宅区,该企业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臭气无组织排放,给小区居民及附近民居带来的巨大痛苦,苦不堪言,因担忧长期呼吸这种臭气会影响身体健康,甚至有家不能回。企业于2015年已计划搬迁,至今未进行搬迁,当地政府没有给我们小区业主解释,且政府会在皮革厂附近规划建住宅小区,既然有规划建居民区的计划,政府就应该治理好周边环境再开发,而不是放我们在一个恶臭的环境下长期居住,并且放任不管。横县环保局曾于2018年5月17日,请南宁大气污染检测机构到我小区抽气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证实我们小区空气污染指标明显超标。小区业主强烈希望人民的政府能帮我们做主,要求该企业按原定计划尽快搬迁出居民区。

调查核实情况:横县于2018年4月已开始陆续接到群众投诉,并着手处理。5月2日对企业存在环境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5月1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臭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企业超标排放。因此,5月24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于5月28日下达责令限制生产决定书,对该公司限制生产十日。6月4日,委托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企业限制生产期间厂界臭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表明该企业厂界监测点各时段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10至658,超过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新扩改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6月8日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于6月9日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现该企业已经停产整治。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2批)

一、D450000201806080171南宁市上林县巷贤镇六联村樊庄反映情况:樊庄的后面有一个龙山自然保护区,樊庄第一、二、三自留山地属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带,2014年,开始有人开发旅游项目,开发涉及用地1万亩,涉及广西龙山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2016年挖了樊庄自留山,开挖山路的石头影响大庙江水源地,当时当地群众组织违法施工,被公安拘留了10几个人。现建拦水坝属于违法是施工,向政府部门和政府部门反映,环保有处罚后,现在继续施工。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反映的为上林县大庙江生态旅游景区项目,分三期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音乐漂流、户外运动、星空帐篷地、休闲度假、天然饮用泉水等,用地范围为上林县巷贤镇六联村古竹庄及留仙庄等部分区域,项目建设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上林县获得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复总共33个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桂政函〔2012〕2015号批复2个,桂政函〔2017〕57号批复12个,南府复〔2018〕24号批复19个),大庙江没有列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上林县政府也没有把大庙江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经现场调查,大庙江沿线没有饮用水取水点,樊庄人口539人,群众现用饮用水取水口在大庙江1条支流的上游,距离汇入口较远,且地势较高,隔着一道山梁,项目建设对取水点没有造成实质影响。拦水坝建设已取得有关部门立项审批。2017年9月,县环保局检查发现,广西上林县大庙江生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游客中心服务用房和小车停车场,上林县环保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现该项目已取得环评审批手续。下一步,上林县将继续做好建设项目监管,要求项目业主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

处理及整改情况: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080180柳州市柳北区石碑亭镇长虹社区反映情况:2016年向中央环保督查组反映过两家木板厂(标得木板厂和三益木板厂),整改力度小,仅加了一堵墙,仍有粉尘和异味影响,污水直排农田;环保说安装现场分析仪,也一直没有安装。投诉人质疑环评造假,小区都没看到公示,试生产已4年多;该厂甲醛储罐离生活区200米不合规范。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8月至今,柳州三益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累计投资526.5万元进行整改,采取增加消声器、除尘设施,新建原料钢架棚、隔音墙、皮带运输网,从普通助剂(6300元/吨)改用标准级助剂(35万元/吨)。柳州市标得木业有限公司共投资270余万元,建设原料堆场钢架棚、增加两套旋风除尘设备等。

现场检查时,柳州三益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无生产废水外排。柳州市标得木业有限公司停产,现没有废气和废水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柳州三益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故环保局未强制性要求该公司必须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

经现场调查,三益公司甲醛罐围堰与最近的居民楼约370米,甲醛含量约为36.9%,用量约30吨/日,当日用完后第二日再运入厂内,甲醛罐配套建设围堰及应急池。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2011年,柳州三益人造板制造有限公司项目环评等级为环境影响报告表,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柳州市标得木业有限公司环评等级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该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已在柳北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080101北海市合浦县沙田镇反映情况:北海市合浦县沙田镇新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非法进行海里抽海沙,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听到督察组要来今年月底开始停止抽沙。2016年已向中央巡视组反映过后已经停止抽沙,督察组离开后又开始抽沙。问题如此反复,经向地方政府反映后也得不到有效解决。纯属忽悠老百姓。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新港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海里抽海砂,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情况属实。2017年11月22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根据实际情况同意合浦新港公司复工。根据项目建设施工要求,需开展港池和避风地疏浚,这项工作必须进行海砂开采。2.关于群众反映新港公司非法采砂的情况,需进一步核实认定。2017年11月22日,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批准同意该公司北海港区码头建设一期工程和合浦县沙田一级渔港扩建工程项目复工后,2017年12月25日开始复工。随后,合浦县组织研究该公司复工和环保整改问题的相关处置工作,并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作了汇报。2017年12月22日,合浦县分管副县长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要求该公司在正式同意销号前不得开工。但该公司提出为配合整改工作,已从2016年11月停产至今,公司损失巨大,而且公司复工是合法的,请予以支持。为此,合浦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浦县沙田新港码头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7〕141号),划分三个等级的巡查区域,实行动态巡查监管。2018年5月29日,合浦县组织国土、海洋等部门现场检查合浦新港公司整改情况,要求该公司在红树林保护区确界工作完成前暂停码头项目建设。5月31日,项目已停止施工。

处理及整改情况: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同时加强巡查和用海监管,加大打击区域内非法开采海砂力度。协调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对合浦新港公司北海港区码头建设一期工程和合浦县沙田一级渔港扩建工程项目复工相关文件进行研究和确认,加强源头管理。

问责情况:无

四、D450000201806080150北海市海城区北部湾东路60号香槟郡2期楼盘1楼反映情况:忆乡源东北饭店将油烟直接外排,2016年督察组下沉广西时已反映,过后已进行整改,现在又不按环保标准直接排入下水道,井盖长期打开产生油烟污染空气。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北海市海城区忆乡源饭店(注册号450502600486227)位于北部湾东路60号欧情海景园17号楼0106号房,与举报人称的香槟郡2期楼盘1楼不相符。举报人称2016年督察组下沉广西时已反映过并进行整改的店铺叫黄李记烧烤店,位于北海市北部湾东路60号欧情海景园17号楼0112号房,现该商铺已转让,目前经营汉堡店,现场核验未发现涉及群众反映环境污染问题,不存在整改后又反弹的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9日,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海城区组织区安监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前往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忆乡源饭店产生油烟污染空气问题。该饭店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条PVC塑料管排入香槟郡小区的市政污水管网,没有按规定设置油烟污染物排放口。执法人员已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饭店于6月17日前完成油烟排放口的整改。

问责情况:无

  、D450000201806080167防城港市港口区沙潭江街道办金海湾小区c2组团反映情况:金海湾小区c2组团小区四周的商铺违规搞餐饮项目,产生油烟影响。2016年中央环保督查反映后,整改不到位,小区四周的商铺还有餐饮项目。

调查核实情况:金海湾小区C2组团四周临街商铺是小区外围独立建设的一层的商铺,为独立商铺,不属于小区的住宅楼。其商铺均已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经现场人员检查发现,C2组团餐饮企业确实存在油烟影响住户问题。

目前此地共存在餐饮店12家,分别是:富松饮食店、沙煲绿餐饮店、罗盛大排档、重庆味道、重庆小火锅、长旺美食店、好来羊肉馆、程记蒸包店、王永峰餐饮店、鸽天下、湘福堂餐馆、拾粥饮食店。其中鸽天下、湘福堂餐馆、拾粥饮食店3家已经停止营业,王永峰餐饮店、沙煲绿餐饮店、罗盛大排档、重庆小火锅、好来羊肉馆、程记蒸包店餐饮产生的餐饮油烟经过集气罩收集直接通过管道排入地下市政管网,富松饮食店、长旺美食店2家油烟经过集气罩收集直接通过管道通道楼顶中央位置排放,程记蒸包店无油烟排放。该投诉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责令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落实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

问责情况:无

六、D450000201806090010钦州市钦北区泥桥反映情况:车船回收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回收危废。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报废车回收拆解场不属于钦州市金港车船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该场是由何贵和周彪合伙经营。举报者反映的对象有误。

该拆解场经营至今,未办理环保手续,与举报投诉的情况一致。

对投诉中反映没有按照规定回收危废问题现场检查,该场不直接回收危废,但收集拆解报废车机头产生废机油(危险废物HW08类,危废代码999-214-08)。

处理及整改情况:处理情况:一、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案件办理中),并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查封(钦环封字〔2018〕19号)。二、钦北区人民政府对其实施关停取缔,要求其6月15日前完成搬迁。

整改情况:一、2018年6月9日晚,按照突发事件处置要求,对现场的90公斤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广西钦州市宏兴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接收处置,接收单号:NO0022003。二、自6月10日至6月15日,钦北区政府已责令该场业主将废铁交由万鑫钢铁厂回收处理,废轮胎部分由二手轮胎店回收,部分无法回收的清运至金港公司仓库存放;对废油泥土已进行清理打包,将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三、下一步将由钦北区政府责令业主委托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公司对该场场地土壤受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制定处理方案,实施场地修复措施。委托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公司对该场场地土壤受污染状况开展调查,制定处理方案,实施场地修复措施。四、相关处理情况将向公众公布。

问责情况:无

七、D450000201806080122玉林市博白县松旺镇反映情况:玉林市博白县松旺镇松旺石场开采爆破过程中超量使用炸药及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噪声对周边地下水、空气等产生影响,09年至今已向相关部门进行过反映。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反映,当年停产半年后又恢复生产,现仍在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由于该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于2017年9月6日被县林业局发函给县公安局,建议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有力措施,停止对该涉案企业爆破物品的使用,直到现在都没有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调查,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由于该矿山企业非法占用林地,于2017年9月6日被县林业局发函给县公安局,建议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有力措施,停止对该涉案企业爆破物品的使用,直到现在都没有生产。

问责情况:

八、D450000201806080127玉林市博白县双旺镇周旺村反映情况:来电人反映博白县双旺高岭土加工厂属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由地方查处的企业,曾用名瑞凡矿业有限公司,现一天加工两千多吨的碎石,其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振动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投诉人反映因受到振动影响已导致房屋开裂,洗砂废水流入无名小溪中污染周边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博白双旺高岭土加工厂在调查时已经停机,该公司有环评手续,有工商执照,厂门距离最近居民8米,碎石机距离居民65米,堆料场无密闭围挡等防治措施,初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群众投诉人的房屋有多处裂痕。下一步,将对该厂环境违法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及整改情况:博白双旺高岭土加工厂在调查时已经停机,该公司有环评手续,有工商执照,厂门距离最近居民8米,碎石机距离居民65米,堆料场无密闭围挡等防治措施,初步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群众投诉人的房屋有多处裂痕。

问责情况:无

九、D450000201806080104百色市德保县反映情况:投诉人反映:1、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有限,部分未经处理的污水暂存于蓄水池,蓄水池满后溢流进入马隘村马隘河,废水碱性较高,污染水环境,该公司为躲避监管,在排污口处直接倒入盐酸中和;2、该厂区内设置的热电动力厂生产煤气,生产原料含硫,产生的二氧化硫等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农作物产生影响,遇到检查即接入处理设施,大部分时间直接排放;3、该公司无采矿许可证,其对外购买盗采矿,导致周边村民跟风盗采,造成生态及植被受到破坏,曾向环保系统投诉,未得到妥善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污水处理站主要处理综合循环水及初期雨水。日处理能力2.4万吨。核查时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溢流迹象和使用盐酸处理碱性河水行为。2.热电厂锅炉烟气脱销、除尘、湿法脱硫系统处理后经烟囱外排。设置有在线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表明,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动力厂煤气站和焙烧炉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颗粒物均达标排放。3.华银铝现持有3个矿区采矿权。矿源来自矿区外购矿,铝土矿入库均有台账登记,供矿单位合法且不收百色地区铝土矿。矿区群众有利用地理优势盗采铝土矿行为,县国土局、矿山执法大队已加强监管。

处理及整改情况:1.2018年6月9日,组成调查组主要排查华银铝雨水排放口、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情况。2.6月10日,德保县环保局对华银铝下达《关于责令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3.6月11日,督办整改情况,再次核实污水处理站封堵情况、厂区雨水沟走向等情况,并调取治污设施运行台帐、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资料,并要求加快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进度、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4.要求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该企业的监管,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企业“表面整改”“敷衍整改”“拖拉整改”依法处理。责成德保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华银铝信访交办件的调查、处理,让结果掷地有声。

问责情况:无

十、D450000201806080115百色市德保县足荣镇念色村中屯反映情况:来电人反映德柳锰业有限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渣堆放在念色村后山一块地上,遇雨水产生的渗滤液下渗污染地下泉水,导致村民饮用水受污染,村民饮用水呈锰矿颜色,该锰业公司排放未处理达标的污水进入念色村中屯村口农田,所种农作物受影响。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公司全称为广西百色市德柳锰业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德保县足荣工业园区内,地址为百色市德保县足荣镇念色村。2018年4月24日因暴雨冲刷,德柳公司厂区雨水收集池容量不足,导致部分原料锰矿和路面散落的煤灰被雨水冲涮形成污水直接从厂区排水口流出进入足荣镇工业园区管网雨水沟,最终由于污水溢出并流入足荣镇念色村中屯农田。但是由于渣场建设是防渗层是粘土,渣库是否有渗漏需进一步考证。举报者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从2018年4月24日开始,一是召开研判会、部署会,研判德柳外排水问题和补助相关工作。二是对德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产决定书》要求德柳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共36万。三是开展对念色村中屯地下水出水口水质及农田土壤情况进行监测。

2018年6月9日,百色市环保局于德保县环境执法人员针对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百色市德柳锰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堆渣场涉嫌存在私设排污口,除尘器存在故障,废气不正常排放等问题。对德柳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立案,对该公司下达《关于责令停产整改的通知》(德环责改字〔2018〕7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从2018年4月24日开始,一是召开研判会、部署会,研判德柳外排水问题和补助相关工作。二是对德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产决定书》要求德柳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共36万。三是开展对念色村中屯地下水出水口水质及农田土壤情况进行监测。

2018年6月9日,百色市环保局于德保县环境执法人员针对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百色市德柳锰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堆渣场涉嫌存在私设排污口,除尘器存在故障,废气不正常排放等问题。对德柳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立案,对该公司下达《关于责令停产整改的通知》(德环责改字〔2018〕7号)。

问责情况:无

十一、D450000201806090001百色市靖西市新甲乡念力村念洪屯反映情况:广西信发铝厂到投诉人所在的村屯征收村民的田地修建排泥库,把水泥倒入地下河的洞口堵住了地下河,造成上游村屯被淹,水源地受污染。跟当地政府反映,政府的解决方案是集体搬迁安置。直至现在还未落实到位。

调查核实情况:经再次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我市初步认定为部分属实,对于“广西信发铝厂到新甲乡念力村念洪屯征收村民的田地修建排泥库,把水泥倒入地下河的洞口堵住了地下河,造成上游村屯被淹,水源地受污染”的问题不属实,念洪屯被淹后,经聘请自治区专家详细勘察后,将此次受灾事件定性为重大地质灾害,因地质灾害形成“堰塞湖”淹没原水源地,“堰塞湖”内没有明显的冒水点,水质较为清澈,并非“水源地受污染”。群众举报的主要诉求是尽快整体、同步搬迁到易地扶贫搬迁“老乡家园”项目点。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2016年9月14日,在前期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靖西市人民政府召开关于新甲乡念力村念洪屯受灾安置办法会议。会上,根据扶贫移民搬迁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的相关政策,将念洪屯74户296人整体搬迁至“老乡家园”易地扶贫搬迁点,但当前由于“老乡家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未完工,还不具备入住条件,经征求群众意见同意后,短期内搬迁到靖西市铝工业园区“壮乡新城”廉租房项目点。根据相关政策市里给予每户临时搬迁补助费3000元。但后来由于群众担心搬到临时安置的“壮乡新城”廉租房后不可以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而没有进行搬迁,只有两户6人户以上的群众按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搬到地扶贫搬迁“新瑞小区”点,其余的72户6人户以下的还在原址上居住,等待易地扶贫搬迁“老乡家园”项目完工后抽房入住。基于这种情况,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新甲乡党委政府安好排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2018年6月11日下午,靖西市政府再次组织乡(镇)及相关部门对念洪屯安置进行会议研究。目前,靖西市“老乡家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即将完工,6月12日下午靖西市组织念洪屯群众进行房号抽签,待项目全部完工后组织群众入住。

问责情况:无

十二、X450000201806080005钦州市钦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曙光园奥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反映广西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曙光园奥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已淘汰添汞产品-含汞碱锰纽扣电池,存在问题有:一、未履行涉汞环保手续。二、未上涉汞环保设施。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废电池(含汞废物HW29),未交于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汞污染物(含汞危废物HW29),随意处置,未交于有危废资质的危废处理公司。、销售含汞碱锰纽扣电池造成生态环境的汞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人举报的奥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曙光园,原名钦州市奥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5月变更为广西奥佳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据调查,该公司无汞碱锰纽扣电池生产项目已获得环评审批,并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查阅该公司主要原料碱锰电池锌粉质量证明、国家电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等材料,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含汞碱锰纽扣电池。该公司建有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存放有约334公斤废电池,未能提供台账记录、废电池处置方式和去向等资料,钦州市环保局对该批废电池采取了查封措施,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钦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生产废水进行采样监测。

处理及整改情况:处理情况:一、对该公司固废及危废管理的计划申报等环节的缺失,责令其限期改正(钦环责改字〔2018〕52号);二、对该公司废水处理池泄露的情况,责令其立即改正(钦环责改字〔2018〕54号);三、对固体废物(废电池)采取了查封措施(钦环封字〔2018〕22号),待确定其危险属性后由该公司依法依规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四、对该企业的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整改情况:一、将电池产品LR41、LR1130等产品送至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无汞检测;二、该公司正在建设固废及危废贮存场所;三、该公司向所在高新管委申请,对废水处理池及周边路面进行修整。

问责情况:无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3批)

一、D450000201806090036柳州市柳北区马厂路反映情况:红星小区旁的柳钢焦化厂生产时产生的矿粉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对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曾向市长热线投诉过,多次投诉无果。希望实地核查。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2日,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柳钢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柳钢厂区A区焦化工序在公司内部称为焦化厂,位于厂区中部,焦化使用炼焦煤为原料,年产焦炭500万吨。柳州钢铁焦化福利厂位于柳钢B区料场内,使用A区厂区高炉灰为原料,通过浮选、磁选工艺,生产铁精粉、高碳尾泥等产品。红星小区位于B区料场南面,毗邻B区料场的烧结料场。群众举报问题中所述“红星小区旁柳钢焦化厂”应为群众对B区料场的通称,实际举报问题对象应为柳钢B区料场。

B区料场内主要包括矿粉物流园、烧结料场、B区临时料场、强实科技公司及其水渣料场、块矿料场、钢渣厂及其料场、焦化福利厂及其料场、建筑垃圾场等区域。料场主要堆放的原料和产品有铁矿粉、烧结原料、块矿、水渣、钢渣、除尘灰及高碳尾泥等。

检查时,B区料场内各区域生产正常,已采取的降尘措施有挡风抑尘网、高压水喷淋装置、篷布覆盖、管道皮带输送物料等,但仍有较大面积的物料处于露天堆放状态。与红星小区距离最近的区域为烧结料场。该料场内大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料场在场地南面,即靠近红星小区一侧,设置了挡风抑尘网,抑尘网高18m,长420米,围墙处种植了桉树绿化带,料场内设置高压水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水喷淋降尘。

检查当日,受降雨影响,B区料场未发现“矿粉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090028梧州市藤县大黎镇反映情况:贵港市同和镇妙客村村民反映同和镇大黎江妙客村河段,整条河呈深蓝色已有十几年,该村另一条大同江水质较好,两条河汇合处水质有明显的区别。现在妙客村癌症多发,投诉人认为是该河上游梧州市藤县大黎镇进行矿产开发造成。

调查核实情况:贵港市同和镇妙客村村民反映同和镇大黎江妙客村河段,整条河呈深蓝色已有十几年,该村另一条大同江水质较好,两条河汇合处水质有明显的区别。现在妙客村癌症多发,投诉人认为是该河上游梧州市藤县大黎镇进行矿产开发造成。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090031梧州市岑溪市三堡镇孔龙三组反映情况:反映三堡镇孔龙村三组有人开采稀土矿,开采有2年了,山体塌方致5-10亩水田被埋,村里的饮用水源地被污染,村里80%用户喝不到干净水。向国土、环保及政府反映过,答复情况不真实。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反映三堡镇孔龙村三组有人开采稀土矿,山体塌方致5-10亩水田被埋,村里的饮用水源地被污染。经调查部分属实。

(一)三堡镇孔龙三组有人开采稀土矿,山体塌方致5-10亩水田被埋。

部分属实

2018年2月份,该回收点发生一处山体局部塌方,经测量,塌方覆盖面积约6亩,塌方体覆盖水塘面积3.84亩,覆盖水田面积约8亩。塌方事情发生后,项目施工单位已经和村民进行了多次协商,多数村民已接受赔偿。但是还有村民没有接受,先正在协商。

(二)反映村里的饮用水源地被污染。

不属实

该回收点生产的废水全部循环利用,浸矿的原液通过截获渠流入统一收集池回收利用,未发现废液外排现象。

岑溪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6月9日对供应孔龙村三、四、组居民在用饮用水取了7个点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指标除pH值外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限值。

(三)向国土、环保及政府反映答复情况不真实的问题。

不属实

2018年3月2日,孔龙三组村民到三堡镇政府反映该回收点发生山体塌方后,有关部门塌方情况进行调查,并多次召集村民与中铝公司召开协商会议。向有关部门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均按调查的结果如实进行答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四、D450000201806090086梧州市长洲区不锈钢工业园区反映情况:不锈钢工业园区内有两三家企业,晚上排放炼钢臭气,影响红领一号小区及周边1公里的居民。

(下转第七版)

(上接第六版)

投诉人发现永达钢铁厂旧厂异味比新厂更臭。多次向地方政府、零距离问政节目反映,答复没有污染,但投诉人称臭气确实存在并且是深夜居多。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0日,环保部门对园区开展夜间检查,市环保监测站对园区环境空气、红岭片区环境空气以及投诉反映的市永达钢铁公司(永达旧厂)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未超标。经现场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厂房附近能闻到轻微的异味,但厂区外和园区范围未闻到明显异味。

经对园区旁的平浪村聂文锋砖厂检查,发现该厂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接排放问题,可明显闻到刺激性气味。环境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目前,环保部门已对该厂立案调查。

2018年6月15日,环保部门再次到红岭片区、市不锈钢园区附近进行检查和走访。走访红岭一号附近居民6人,其中5人反映无夜间工业气味,臭气主要为家禽养殖和垃圾填埋场异味;询问位于小区与园区之间区域群众8人,其中1人反映雨天时常闻到工业气味,认为与钢铁厂有关,但该片区主要仍为垃圾填埋场气味;其余7人均反映未闻到钢铁工业气味,但垃圾填埋场气味重;还询问了园区内群众3人,均反映未闻到臭味。

执法人员随后对园区再次巡查,园区环境未闻到有明显异味,金海、永达等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在运行,厂区内未见明显异味气体。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D450000201806090047玉林市玉州区万良路垃圾中转路段反映情况:南疆派出所宿舍区居民反映万良路段唯一的垃圾中转站产生臭气扰民;有很大的机械噪声;该中转站选址不合适,该垃圾中转站的实际位置与规划图上的位置不符;平时管理不规范,清洗、消毒没有做到位。每次向市容市政管理局反映,都回复要求整改,但实际上该垃圾中转站未进行整改,群众闹得凶了才有动作。2016年也向督查组反映过。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1日,玉州区派出南江街道工作和市市政市容局到玉州区万良路垃圾中转站调查核实,核实情况是部分属实(臭气扰民属实,规划情况不属实)。经调查,垃圾中转站占地1361.44平方米,于2010年建成,2014年启用,服务范围东至江南大道、西至中秀路、南至苗园路、北至沿江路,目前日转运垃圾约28吨。该站2004年3月8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同意建设(桂计投资〔2004〕97号),2009年6月12日玉林市规划管理局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900200900051公号),2010年4月依法办理了土地证(证号玉国用〔2010〕第01000243)号,规划建设程序合法。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玉州区工作组对万良路垃圾中转站责令其立即整改后,该垃圾中转站环境卫生状况总体良好,垃圾自动压缩机安装有自动喷雾系统,每隔四分钟自动消毒一次,工作车间基本做到整洁有序,噪音也控制在最低程度。同时垃圾中转站已做了以下工作:(1)安排人员粉刷墙体;(2)设专人负责站内的清洁卫生工作,下水沟、地台、机械设备随脏随洗;(3)加强监督检查和内部管理,更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4)加大消毒、除臭频次。

问责情况:无

六、D450000201806090090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反映情况:温泉镇兴宝钢厂原来的地条钢已停产,但现在发现该厂又进行施工且设置新炉,咨询环保手续是否齐全。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陆川县兴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发现有设置新炉并进行生产的情况,只有一台钩机正在拆除旧厂房和车间,该企业只是在进行拆除施工。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七、D450000201806090080百色市田阳县头塘镇新山村那亢屯12组反映情况:1.百矿集团生产铝过程中,排放含氟化物的气体,影响芒果生产,致使芒果树枯死。2.群众2016年向镇政府、田阳政府、百色市政府反映过后,协调赔偿,后来不了了之。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涉访区域确实出现部分芒果因黑烂、畸形、脱落等原因造成减产的情况。根据2017年以来对企业的监管及对周边区域的监测结果,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基本正常,但偶有废气氟化物超标现象,环保部门均已依法查处。企业周边部分区域大气中氟化物浓度有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情况。为了鉴定芒果减产问题与企业排污是否存在直接关联,我市正在委托更权威的机构进行更全面的检测分析,这需要一定的过程。2018年5月3日广西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参照本市芒果园流转的市场行情提出了通过土地流转给企业承包经营的方式解决农户诉求的方案,我市认为目前流转方案已较为合理。为了统筹兼顾双方利益,我市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加强宣传,加大调解力度,截至目前,那更、绿机两个屯已有8户农户签订协议,流转面积约160亩。

因此“群众2016年向镇政府、田阳政府、百色市政府反映过后,协调赔偿,后来不了了之。”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接举报前,我市已开展了大量的监察、监测工作,6月1日对企业超标排放情况进行了立案。为尽快妥善解决新山工业园区企业与周边农户的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确保区域社会稳定,已在推动土地流转相关工作。接举报后,我市于2018年6月10日组成工作组对周边的芒果、企业环保设施等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接下来,我市一是将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监管执法力度,以在线监控、日常飞行抽检结合专项行动突击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构建起完善的企业监管体系,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督促百矿等企业进一步优化管理,开展技术升级革新,进一步降低企业氟化物及其他污染物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尽快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截至目前,那更、绿机两个屯已有8户农户签订协议,流转面积约160亩。四是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帮助农户提升种植技术。

问责情况:无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4批)

一 、D450000201806100020南宁市上林县与武鸣区辖区内大明山反映情况:上林县与武鸣区辖区内有15家小型水电发电厂。政府曾下文在2017年内要求拆除,但直至现在还未履行。

调查核实情况:大明山自然保护区需要清退的水电站有15座,其中武鸣区12座,上林县2座,马山县1座,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南宁市制定了广西大明山矿区整改及退出清理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退出清理工作。在南宁市、武鸣区、上林县、马山县政府大力推动下,现15座小水电站正在陆续实施退出,其中马山水锦电站已经完成拆除、补偿安置和生态恢复工作;上林县龙源、龙江水电站等2座水电站已基本完成厂房内设备拆除工作;武鸣区有3座水电站已拆除完毕,有3座水电站正在拆除中,计划2018年6月底完成拆除并进行生态修复工作;武鸣区龙华、英秀水电站已签订补偿协议,计划2018年6月20日开始进场拆除;武鸣区龙腾一级、龙腾二级水电站目前正在进行厂房内部分设施的拆除,待道路修复后全面开展拆除工作;龙翔、合耸一级水电站于2018年6月20日前停止发电。清退范围内15座小水电站中已有13座停止发电,其中12座与当地政府签订清退补偿协议书,还有3座电站内未签订补偿协议,下一步,南宁市有关政府和部门将加强与未签订补偿协议业主沟通,加快协议签订工作,实现大明山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全部退出。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100054柳州市鱼峰区屏山大道262号反映情况:广西机械高级技工学校内职工宿舍楼下变成一条美食街。美食街餐饮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噪声影响楼上居民。2016年8月18号柳州日报发布的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给柳州的文件第27批第十条提到过这个问题。两年多来都没得到改善。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在该栋1楼共有5户个体工商户,分别是柳州市柳玲食品经营部、柳州市日朋食品店、柳州市鱼峰区、杨捷百货商行、柳州市鱼峰区梦莱星日杂便利店、柳州市鱼峰区帅哥食品经营部。经鱼峰区工商局、鱼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此5家个体户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属于有证经营,主要经营范围是日用品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其中有柳州市鱼峰区梦莱星日杂便利店和柳州市鱼峰区杨捷百货商行等2家偶尔存在从事煮粉、面、粥的问题,从而产生油烟扰民问题,不存在群众描述的“变成一条美食街”的问题,所以我们认为是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100062桂林市七星区彰泰瑞城小区反映情况:小区1-8号楼商铺的餐饮店都未安装专门排放油烟的管道,产生的油烟和噪声严重影响到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居民强烈反映后,小区的商铺有的是通过墙体内的普通烟道排放,有的是高空排放,大多数是引到地下室人防工程处W区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直接排放。由于油烟管道不规范,造成小区内的油烟到处漏排,小区和地下室都是油烟味。向当地多个部门反映都没得到解决。2016年也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因住户增加反而更加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2016年中央督查组接到睿城小区餐饮油烟、噪声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的投诉后,七星区环境监察员经现场调查,情况部分属实。七星区已对彰泰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7万元的处罚,并要求彰泰公司和商铺餐饮业主做出整改措施,2016年8月完成了改变睿城小区1#-2#,3#、5#-8#楼的专用烟道的排放口方向、抽风机采取减震降噪等整改措施,同时将餐饮油烟接入彰泰公司建设的油烟净化装置进行二级净化。

2.2018年6月8日和6月11日分别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类似问题的信访件后,七星区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现场发现:

(1)睿城小区1#-2#、3#、5#-8#楼商铺均安装了专用烟道,彰泰公司已完成专用烟道排放口方向的整改,保证所有餐饮油烟均集中收集至油烟净化设施处理。

(2)1#-2#、3#、5#-8#楼商铺餐饮店产生的餐饮油烟通过专用烟道集中排至彰泰公司新装于地下室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二级净化后,连接至6#楼的专用烟道高空排放。

(3)因睿城小区商铺餐饮店的增加,部分餐饮店餐饮油烟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彰泰公司的油烟净化设施,造成该设施不负重荷,处理效果不理想。小区内有油烟到处漏排,小区和地下室有油烟味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11日七星区政府召集区相关执法部门、彰泰公司及商铺餐饮业主召开协调会,会上要求睿城小区各餐饮店需安装油烟净化器,将油烟处理达标后排至彰泰公司的油烟净化处理设施进行二级净化,再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对彰泰公司和商铺餐饮业主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责令彰泰公司对所有专用烟道进行排查,确保油烟不跑漏。

(2)2018年6月13日前,证照齐全的餐饮店按要求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处理油烟达标后收集至彰泰公司的专用烟道高空排放,不达标的停业整治直至达标排放为止.

(3)一层商铺不能在店面外违规摆摊,烧烤。

(4)七星区人民政府将对证照不全的5家餐饮店进行关闭,关闭工作于6月26日前完成。

问责情况:无

四、D450000201806110007钦州市钦南区反映情况:举报人是养殖户反映政府发通知,要求不养猪3天卖完,不卖就拆除,认为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是钦南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养殖污染整治通告,及在宣传方面的情况。根据《钦州市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钦政办〔2017〕109号),市区属于禁养区范围。《钦南区关于禁止在市区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的通告》明确规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凡在畜禽禁养区内养殖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养殖活动,自行处理养殖畜禽,拆除养殖场所和设施。从2018年4月26日起,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逾期不自行清理养殖畜禽,不自行拆除养殖场所和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畜禽予以没收,养殖场所和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工作人员都是按照通告内容进行宣传和污染整治的,不存在“不养猪3天卖完,不卖拆除”的说法和行为。举报者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问责情况:无

  、D450000201806100049玉林市陆川县大桥镇、乌石镇、良田镇、滩面镇反映情况:反映陆川县大桥镇、乌石镇、良田镇、滩面镇(南流江、九州江沿岸一带)存在私人非法采砂的行为,破坏河流生态环境。2016年曾向督察组反映,现问题仍存在。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0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四批)D450000201806100049号,反映陆川县大桥镇、乌石镇、良田镇、滩面镇(南流江、九洲江沿岸一带)存在私人非法采砂的行为,破坏河流生态环境。2016年曾向督察组反映,现问题仍存在。对此,陆川县立即作出部署,组织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开展调查核实,6月11日,县水利局副局长陈玉瑞协调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带领水政、公安执法人员到九洲江流域的大桥镇、乌石镇、滩面镇、良田镇以及南流江流域米场镇、马坡镇进行现场核实。经现场核实,九洲江沿岸一带的大桥镇、乌石镇、良田镇、滩面镇有11家被取缔后的砂场现场遗留有砂筛、砂池、抽砂管道和机排等部分非法采砂设施,以及部分残留在岸边和沉入水中的采砂船,但没有发现非法采砂现象。遗留的11家非法砂场包括大桥镇2家(主要在周冲屋河段和白土河支流),乌石镇1家(主要在紫恩桥河),滩面镇4家(滩面桥河段3家和天心园河段1家),良田镇4家(甘片村河段1家,冯杏村河段2家,车田河段1家)。南流江流域没有发现非法采砂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所反映的2016年问题部分属实,目前没有发现采砂现象。

问责情况:无

六、D450000201806110003河池市天峨县向阳镇反映情况:龙滩库区养殖大头鱼的养殖户反映,被政府强拆养殖网箱,不给进行养殖作业,实施一刀切。要求政府部门经济补偿。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天峨县开展清理时间分为宣传发动阶段、自行清理阶段、依法清理阶段,巩固稳定阶段;清理内容为全部清理后按照养殖规划进行生态养殖;清理步骤为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补助对象为持证养殖户;补助标准为投饵网箱35元/㎡,生态钢架网箱20元/㎡,生态泡沫网箱15元/㎡;目前处于自行清理阶段,还未开展依法清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对天峨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少锋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滩库区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黄掌吾,原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龙滩库区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梁显忠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天峨县副县长丁玎、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少锋2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对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滩库区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黄掌吾,原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龙滩库区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梁显忠2人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七、X450000201806100002北海市铁山港区瑞德公司反映情况:反映广西北海市诚德镍业配套的钢渣处理企业瑞德公司,经过提取金属工序后,将不锈钢尾渣大量倾倒入铁山港边上的海滩。根据诚德镍业这几年的产量结合实地估计,该企业倾倒的尾渣应在200万吨以上,占用海滩面积在400亩以上,对周边环境和海洋生态造成了重大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广西瑞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德公司)是处置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德公司)精炼炉渣的下游企业,租用北海铁山港务有限公司5#、6#泊位北侧30亩土地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一期工程建设1条工业废渣处理生产线,年处理诚德精炼炉渣66万吨,年生产金属(铁)1.3万吨,泥沙64.7万吨。根据估算,在瑞德公司堆场废渣约为29.3万吨。该问题也是中央第环境保护督察组到北海检查是指出的问题之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铁山港区党委、政府会同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抓紧组织整改。截至6月14日,瑞德公司共安排了56辆运输车,对厂区的废渣开展清运,目前已经完成11万吨废渣清运,其余部分正在组织清运。市环保部门正依法查处瑞德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未批先建的2号废渣生产线已拆除;用吸污车将生产废水运至北海诚德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和回用,水污染环境隐患已基本消除。铁山港区政府责令辖区三镇对瑞德公司类似矿渣存储、加工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和严肃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整改、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1.对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吴华强、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建设开发局副局长韦功华、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肖沪和3人进行诫勉谈话。

2.对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国莲、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廖子可、北海市铁山港区政府副区长白银冰3人进行政务警告。

3.对北海市铁山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局长郑开伦、北海市环境保护局水环境管理科科长李登勇2人进行政务记大过。

4.对北海市辐射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站站长姚海波1人进行政务撤职。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5批)

一、D450000201806110015南宁市兴宁区高峰民厂东升分厂-养殖场反映情况:当初政府为带动当地经济引进养鸡场,但现因中央督察组下沉广西,于是强行拆除所有的养鸡场。养鸡场离水源地9公里,证件齐全,完全符合环保标准。为何现在要强行拆除?且不给予补偿,之前拆除的无证件养鸡场都能得到赔偿,投诉当地政府区别对待。

调查核实情况:近年来,兴宁区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相关规定开展了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要求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停止养殖,对逾期拒不停止违法排污的养殖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整治过程中,对所有养殖场一视同仁,不存在区别对待的情况。经调查,投诉反映的是位于广西国有高峰林场东升分场内的养鸡场,距离东山水库约9公里,建有10排鸡舍,均为石棉瓦顶棚结构,面积约5000平方米,存栏肉鸡约2000羽。养鸡场没有配套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和雨污分流设施,地面残留的鸡粪随雨水流入周边环境。现场调查时,该养鸡场无法提供用地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备案等手续。由于该养鸡场位于正在建设的高峰森林公园范围内,且逾期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属于“两违”建筑,6月17日,兴宁区政府组织司法、城管、环保、农林水利、三塘镇等相关部门对该养鸡场依法进行了拆除。

处理及整改情况:关停取缔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110013桂林市市辖区反映情况:2016年5月-6月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桂林市人民政府将漓江流域内18个非法采石场、海洋山恭城县内的6个非法采矿厂,以及其他合法采石场一并关停至今。合法采石场不在2016年督察整改范围内,但是至今都未给予开工,矿业主损失很大,认为当地政府做法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2016年7月5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环保部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我市漓江流域采石场生态破坏和河流污染问题挂牌督办期间进一步加强全市采石场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市采石场进行重新规划,合理布局。全市不得审批任何一家采石场、砖厂”,结合正在编制的桂林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全市采石场进行了重新规划布局,由于规划审批时限的限制,这期间不受理新立采石场的审批,对采矿许可证到期的采石场暂不办理延续手续,还没有到期的采石场在加强环保措施后可以继续开工生产。因此,桂林市只对位于保护区内和采矿许可证到期的采石场进行关停处理,保护区之外且采矿许可证有效的采石场并未强制要求停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桂林市采石场行业待采石场重新规划及《桂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批复后重新发证。桂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市国地局已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了采石场标准化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9家采石场标准化建设并通过验收,还有3家正在进行施工建设中。规划发布后,市国地局及时进行采矿权发证前期材料准备工作,进行实地踏勘,申报采矿权3年出让计划,该计划已报市政府审批。待批复后,将尽快启动采矿权审批发证。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110038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回头山矿产有限公司反映情况:2016年曾向督查组反映回头山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污染问题,该公司目前已停产但实际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1、未按要求处置矿渣,把需要外运处置的矿渣就地掩埋并种上植被。

2、原来生产时倾倒在河道的矿渣只清理了大约5%的量,其余还存留在河道内造成水污染。

3、东面村磨底塘100亩的水田,被开采时的洗矿废水污染了至今还未修复。

4、镇政府和县政府以各种方式威逼村民签不平等赔偿协议,补偿非常少。

5、向北京市自然之友公益组织请求为村民因回头山矿业有限公司污染生态环境提起诉讼修复环境,却遭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政府、乡政府以不支持先行鉴定费为由拒绝配合。

6、回头山矿业有限公司属于镇政府的全资控股企业,采矿厂位于海洋山自然保护区内,没有采矿证和环保材料属于非法开采,自治区政府、桂林市政府、镇政府、乡政府,计划将采矿区划出保护区以外以便采矿区开采合法化。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2日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发现:

1.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不存在将需要外运的矿渣就地掩埋并种上植被的现象。

2.未清理的矿渣为I类工业一般固体废物,按要求修建了拦渣墙及截排水沟,不存在造成水污染。

3.东面村磨底塘污染农田面积约90亩,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了修复方案,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入库工作.

4.磨底塘受污染水田确定的补偿标准是在多次与村民代表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偿协议是在双方自愿情况下签订的。

5.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回头山铅锌矿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自然之友申请并交纳了10万元鉴定费用后,原、被告双方共同选定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目前已出具初勘报告,并送达法院及原、被告双方当事人

6.目前海洋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已由设计部门上报,如不通过,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完善方案,不存在计划将该采矿区划出海洋山自然保护区以外。

处理及整改情况:1.恭城县人民政府将继续严格督促恭城县矿产公司回头山矿区按照治理方案按时完成整改工作。2.恭城县人民政府要求恭城县矿产公司加快土壤修复工程进度,确保按计划于2019年3月前完成土壤修复工作。

问责情况:无

四、D450000201806110059北海市合浦县山口镇山角村盛隆砖厂反映情况:督察组在现场检查途中根据沿途发现冒黑烟的烟囱,顺藤摸瓜突击检查了北海市合浦县山口镇山角村盛隆砖厂。检查发现,该砖厂仍在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实心粘土砖,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未安装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持续生产数十年,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下,现场浓烟滚滚,无组织排放严重,环境污染突出。据了解,仅山口镇山角村正在生产的6家制砖企业就有5家属于无合法手续、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其中4家属于早该关停淘汰的粘土砖生产企业。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督察组所反映的“山口镇山角村盛隆砖厂”实为山口镇隆盛砖厂。合浦县山口镇共6家烧结砖生产企业,全部集中在山角村委,分别是合浦山口百胜砖厂、山口镇莫积农砖厂、山口镇莫积武砖厂、山口镇东联砖厂、山口镇隆盛砖厂和合浦祥升砖厂。其中百胜砖厂、莫积农砖厂和莫积武砖厂这3家企业属于无合法手续、工艺设备落后、国家明令淘汰类企业;祥升砖厂、隆盛砖厂和东联砖厂这3家企业属于工艺设备先进、国家鼓励发展类企业。

合浦县于督察组检查当晚开展整改工作,就地查封“山口隆盛砖厂”等5家不合法砖厂,并组织供电部门拆除非法烧结砖生产供电设施,责令合浦祥升砖厂立即停产整改;依法对山口镇辖区范围内的“山口隆盛砖厂”等6家砖厂负责人进行问询和立案。6月13日,对百胜砖厂、莫积农砖厂和莫积武砖厂等3家不合法砖厂采取了强制拆除措施,同时正式查封了山口镇辖区内其余3家砖厂。截至目前,山口镇辖区内其余3家砖厂未发现有复工迹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整改、停产整改、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问责情况:无

  、D450000201806120002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东联村周屋岭小董往南宁方向过小董江桥上约1公里右边反映情况:反映:1.钦州市钦州市重盛有限公司(原小董水泥厂)位于钦北区小董镇东联村周屋岭,生产产生的粉尘较大;2.钦州市刚强锰合金有限公司(铁合金冶炼厂)将冶炼废水排入农田、沟渠流入小董河。钦州市刚强锰合金有限公司地址:小董镇东联村周屋岭小董往南宁方向过小董江桥上一公里右边。水泥厂和锰合金有限公司距离较近。

调查核实情况:1.钦州市壮盛建材有限公司(钦州市铜鱼水泥厂):部分原料露天堆放;废机油存放点不符合危废管理要求。2.钦州市刚祥硅锰合金有限公司:①针对投诉的冶炼废水排入农田及小董河问题,对厂区排放废水进行勘察,该厂自2015年3日开始停产,无废水排出;②现场勘查,厂区边有一条雨水沟,沟内有少量雨水流入厂区外农田水沟。厂区外另有一条雨水沟流入农田(该沟不属于刚祥硅锰合金有限公司);③部分原料因工棚正在用于修建除尘设施,故搬出工棚临时露天堆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

由钦北区政府督促和指导两家企业存在的大气污染和固体废物管理问题完成整改工作,并及时续报工作进展进行销号。对改造升级后建成的2台12500KVA矿热电炉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无

六、D450000201806120010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团和村大水门村反映情况:反映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镇茅岭江上游的宏源纸浆厂将污水排入河流,造成下游钦州市钦南区康熙岭镇团和村大水门村村民养殖的鲈鱼大量死亡。

调查核实情况:此问题主要涉及5月24日下午5时茅岭江(部分河段钦州与防城港以河中心线为界)与冲伦江(属防城港市)交汇处附近的打铁墩至三墩河段发生养殖鲈鱼死亡事件。该区域内有钦州、防城港的群众在此从事鲈鱼养殖,其中,钦州养殖户有16户。据钦南区政府统计,此次死鱼事件造成钦州16户养殖户经济损失约169.12万元。鲈鱼死亡原因,可能与茅尾海潮汐、水体受污染后溶解氧过低有关。事件发生后,我市主动与防城港环保部门联系,开展相关基础工作,并请自治区环保厅协调两市开展调查(钦环报〔2018〕105号),作出责任认定。

(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七版)

接到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后,我市环保、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当地政府等政府部门于6月18日再次现场核查,现所涉及钦州的16户养殖户已对养殖网箱进行过清理、消毒,水体正常,水面无死鱼情况。16户养殖户均重新投放鱼苗,实施养殖。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事件发生后,钦州市环保部门对茅岭江上游钦州辖区涉水企业生产和排污情况,对上游河段是否发生死鱼投诉情况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二)我市主动与防城港环保部门联系,开展相关基础工作;2016年6月1日请自治区环保厅协调两市开展调查,并作出责任认定(钦环报〔2018〕105号)。

(三)做好养殖户安抚、解释工作;引导养殖户做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准备。

问责情况:无

七、D450000201806110040玉林市陆川县马坡镇朱砂村竹围队反映情况:普利橡胶厂租用村里的土地。该厂原生产人力车的轮内胎和胶条,停产几年后,2016年底开始回收废旧轮胎提炼油。提炼过程中冒出黑烟和产生难闻的气味,乱丢弃废渣,严重污染周边的村庄环境。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环保部门虽到现场处理,但问题一直未解决。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后村民受到橡胶厂老板的威胁。

调查核实情况:陆川县环保局曾于2017年10月31日接到马坡镇朱砂村竹围队和油麻坡村民反映陆川县马坡镇朱砂村一家轮胎厂焚烧轮胎污染环境的情况,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核查,工作人员发现该公司有一个制碳车间,该车间与炼轮胎油工艺上有相同之处,生产过程中产生臭气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广西普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陆环改〔2017〕36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2018年1月30日,陆川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又会同玉林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广西普利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作进一步检查,检查时该公司仍在停产治理。

2018年6月12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批)D450000201806110040号信访案件后,县政府立即成立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经贸局、工商局、马坡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6月15日前往现场调查处理。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2004007号]的表述:项目建设规模年产橡胶内胎1750万条,外胎175万条,自动车外胎1000万条,在检查过程中,该厂没有生产上述产品,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较老化,仅有废弃轮胎高温裂解工序生产,初步认定该厂以生产轮胎为由从事生产炭黑和油类产品为主。该公司目前停产治理,循环水处理池有少许污水外渗,在厂区内有可闻臭味。

2018年6月14日,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向马坡镇政府干部、马坡派出所、硃砂村支书了解,未曾接过有村民反映举报普利橡胶厂污染环境受威胁一事。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八、D450000201806110053玉林市陆川县古城镇盘龙村反映情况:天民石场位于古城镇盘龙村。该石场开采花岗岩产生的碎石、弃土掩埋山塘、农田,生产废水污染村民饮用水。2016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过,该石场停产一段时间后又恢复生产,目前该石场仍在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4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后,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工商、环保、安监、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古城镇政府有关人员组成调查小组,于2016年6月14日深入上述信访件所诉地点——陆川县古城镇盘龙天民石场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经调查,古城镇盘龙村天民石场和盘龙村村委签订了石峡塘使用说明,古城镇盘龙村天民石场和书房下一、二队及禾坪岗队村民都签订有租地协议,并都签领了租地资金,不存在弃土掩埋山塘、农田行为。

石场建设过程中,遇到雨水冲刷有部分泥土进入防洪塘后,有污泥流入未租赁水田,造成小部分水田被掩埋。目前,县防疫部门对村民饮用水进行取样化验。

陆川县古城镇盘龙村天民石场符合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并缴清各种费用。办理有《营业执照》、《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另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根据陆安监字〔2018〕19号文件,同意该石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该矿山企业编制有《陆川县古城镇盘龙村天民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并缴纳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保证金。该石场已具有相关合法手续,该矿山目前正在基础设施建设阶段,从2013年起至今都未开采。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九、D450000201806110057玉林市兴业县城隍镇马庄村145号陆启延的养猪场反映情况:6月6日城隍镇政府说其养殖场位于限养区,若按照要求实现雨污分流且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能继续养殖。但6月7日城隍镇政府通知全部要拆除,投诉人反映养猪场问题不能一刀切。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养殖场位于兴业县城隍镇马庄村门夏垌,养殖业主名字实为陆启贤。陆启贤养殖场建设于2016年,主要养殖生猪。

调查情况:(一)经测量,陆启贤养殖场距离马庄村居民聚集区约为200米,距离大陂江上游支流约为123米,是在禁养区范围内,而不是在限养区。

(二)城隍镇全镇养殖场(户),只要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建设有相配套的治污设施,不存在直排、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达到生态养殖零排污的,在完善相关部门手续后,可以正常养殖。

(三)对已整改达标的养殖场可以继续养殖,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自愿的原则,可申请去除畜禽养殖功能化,不存在要全部拆除的情况。

(四)城隍镇全镇一盘棋,马庄村不是所有的养殖场都关闭拆除。目前仍有15家养殖场正常养殖,其中14家养殖场边养殖边整改。

)2018年6月13日现场调查时,该养殖场还正常养殖,存栏大、小生猪约120头,属自繁自养户。养殖粪便经人工清铲至干清粪房集中堆放后,挑至养殖场对面的山上用于业主承包种植的果树施肥;养殖污水经沼气池、三级化粪池后,使用抽水泵机抽淋到养殖场外约40米的2.1亩甘蔗地。由于养殖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置,且甘蔗地面积过小消纳能力不足,如遇大雨天,雨水冲刷粪便流入江河造成二次污染。

处理情况:对在禁养区的养殖场,要求限期整改清除。对在限养区内的养殖场,要求:

(一)栏舍内严禁水冲粪,实行严格的干清粪,防止沼气池、化粪池中因冲水过多造成粪污量过大,浓度低而无法正常使用。

(二)限期三日内对养殖场三级化粪池旁及甘蔗地田沟中的残留的粪污进行清理,并在三级化粪池原粪污残留处使用生石灰进行消毒。

(三)定期清理沼气池、化粪池内储存的粪污,在养殖过程中严禁池内粪污过多造成外溢污染环境。

(四)在养殖过程中,定期向沼气池、化粪池中使用益生菌促进池中污水发酵降解。

)尽快将异位粪污发酵大棚安装翻耙机械和铺设垫料投入使用,严禁养殖粪污外排。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D450000201806110068玉林市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虾公坡反映情况: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开工,主要处理死猪,生产时直接把废水排入鱼塘,下雨天废水排入水沟流入九州江。该厂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周围环境。只要投诉这厂,就会被该厂的老板叫黑社会殴打。有的村民已被砍伤,该厂老板赔钱了事。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0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三批)D450000201806090068、D450000201806090071号两个信访案件后,县立即成立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畜牧局、公安局、大桥镇政府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陆川县大桥镇三善村东风一厂。该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成立,2014年11月建成投产,平均日处理病死猪300头。该公司的生产流程为:预破碎处理→经高温高压化制处理→物料烘干→油脂压榨→物料储存→油脂储存。处理后的物料可用作有机肥原料,油脂可用于工业用油或提炼生物柴油。

现场调查时在公司的外围路段闻到有臭味,在厂大门口处臭味不大,但到车间门口有臭味;车间外的水沟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物有乱堆放的现象;消毒的喷头有十几个坏掉,未能达到全方位消毒的效果;运输死猪车的冷冻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死猪在车间内的摆放时间过长;未办理有环保审批手续。

现场处理意见为:2天内完善车间的废水处理,解决乱堆放问题;立即完成消毒喷头的维修;解决运死猪的冷冻系统问题;缩短死猪的摆放时间;对发出臭味的车间进行密封处理,防止臭味扩散;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6月12日,陆川县接到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批)D450000201806110068号信访案件后,于6月15日上午再次组织联合调查组到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调查。经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无法提供环评审批手续,现场生产车间有恶臭。生产废水(主要生产车间及运输病死猪车辆清洗废水)处理池堆满油脂,已无法正常处理废水,污水处理池底有污水渗出,直接排入山塘储存,污水发黑发臭,燃煤锅炉只有除尘措施,没有脱硫设施。经陆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调查,未发现有村民举报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污染环境而被殴打一事,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正在按6月10日县工作组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立案处罚10万元

问责情况:无

十一、D450000201806110077玉林市北流市城西二路0115号居民楼反映情况:2014年,北流市城西二路0115号居民楼楼顶上装了两个移动及1个电信的通讯基站,当地居民多次投诉到区环保厅、玉林市环保局、北流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曾下文责令电信基站拆除恢复原状,要求移动基站补充验收手续,但现三个基站均正常使用,对周边居民产生辐射影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曾受理交办过该问题,当地报纸登报公告反馈3个基站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投诉人反映查处情况不属实,现状3个基站仍然存在使用,要求拆除搬迁上述3个基站。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反映的三个通讯基站,分别为移动GSM基站、移动3G\4G基站(3G\4G基站共址建设)和电信CDMA\LTE基站。移动公司北流分公司的GSM、3G\4G基站已取得环保审批、验收手续,GSM、4G正常使用,3G基站未投入使用;电信公司北流分公司的CDMA\LTE基站为新建基站2018年6月14日前正常使用,但未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6月14日已打下电源闸刀停止使用。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十二、D450000201806110050百色市右江区六塘工业区反映情况:反映六塘工业区百色必晟矿业违规使用小高炉,厂区原料及产品露天堆放,产生的废水污染周边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1.该公司使用4台25000KVA半封闭矿热炉生产设备,不属于列入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未发现使用其它小高炉设备。

2.该公司锰矿石、焦炭等原料全部堆放在原料棚内,锰系合金产品全部存储在仓库,没有露天堆放;硅石堆有部分用塑料布覆盖堆放在料棚外,冶炼出炉产生的水淬渣临时堆场未建设挡棚,目前是采用塑料布覆盖,水淬渣临时堆场正在进行场地硬化施工,旁边有部分沙子和废渣露天堆放。

3.该公司建设有冷却水循环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情况。办公区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外排右江。

综上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无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6批)

一、D450000201806120042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岷乡营坛村反映情况:龙星矿业有限公司直排矿水至营坛村农田致使农田无法耕种,未赔偿村民损失。该公司将矿山污水一部分排往污水池,另一部分未经处理偷排至厂区外。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3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后,恭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发现:1.信访问题反映的营盘村受污染区域范围确实受到了污染影响。恭城县农业局牵头对西岭镇矿区重金属污染田地进行了修复治理。关于赔偿问题,由于龙星矿业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自2016年起至今不补偿。2.龙星矿业有限公司在千米窿、七星界已建成污水处理站两座,其中七星界9号窿口的采矿废水已接入收集管网,其余7个窿口正在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根据2018年4月16日、5月29日以及6月14日的有关监测结果显示,总铅、总锌、总镉、总铜、pH值等主要指标都达到达标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1.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恭城县龙星矿业有限公司按照《恭城县龙星公司铅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工作。2.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责成西岭镇人民政府于7月1日前做好补偿情况核查,对农田损失补偿未到位的,责令企业于1个月内拿出补偿方案,若企业与群众无法达成补偿协议,则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2018年6月14日恭城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七星界矿区的上下游河流地表水进行取样监测,目前正在进行实验室分析阶段。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120064钦州市钦南区人民路290号反映情况:钦州市食品总公司下属的24-25个屠宰场都建在钦州市的各个乡镇的江河边。每年该公司所有的屠宰场废水排量超过25万吨,都是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里,污染河流。每个屠宰场建设有简易的焚烧炉用于焚烧死猪,产生的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空气污染。曾向市长热线、环保局反映却一直没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钦州市食品总公司共24个屠宰场,分别是城区屠宰场1个,乡镇级屠宰场23个。其中:城区屠宰场屠宰场建有日处理能力4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并达到国控排放标准。那蒙、黄屋屯、港区分公司均建有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并非直接排放。大番坡镇、新棠镇、那丽镇3个乡镇级屠宰场2018年4月底已关停不用。其余17个乡镇级屠宰场经过简易处理后排入江河。焚烧产生尾气现象均有存在。该公司所有屠宰场日屠宰量共约1300头,其中约800头是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其它约500头是经过简易处理后排入江河,年排放总量约10万吨左右,与群众举报的年排污水25万吨有较大差别。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2018年6月l5日,市国资委组织市食品总公司对20个乡镇级屠宰场进行停业整改,发布停业公告。同时对屠宰场内外环境开展整治,消除污染源,封闭排污口。当天下午,23个乡镇级屠宰场(含4月底已停业的3个乡镇屠宰场)已停业,完成环境卫生整治。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120045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39号反映情况:悠然居玉东店将油烟直排至东盛华府小区内,居民要求该店搬迁或将油烟管道延伸至楼顶。2016年向督查组反映后已整改,现死灰复燃。

调查核实情况:

(一)调查情况

悠然居位于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华府1号楼1-5号商铺,法定代表人张朝群,经营场所在商铺一、二楼。悠然居后面及三楼以上为东盛华府小区居民住宅楼。悠然居餐厅厨房位于二楼,厨房设置抽油烟、抽风二套设备。抽油烟的管道连接门前及悠然居后面东盛华府小区居民住宅楼排污管道。厨房烹炒作业时产生的油烟通过抽油烟设施排入排污管道,由于密封不好,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群众投诉情况属实。

(二)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14日下达了《关于责令玉林市双拥路悠然居园林餐厅停产整治停排污染物的通知》(玉东环通〔2018〕5号),责令悠然居立即停业整改,停止排放污染物,制定整改方案,迅速整改,经工作组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营业。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四、D450000201806120076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乡反映情况: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乡的下金煤矿有限公司、朝阳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洞角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采选的矿业废水经过周边沟渠流入环江,排出的废水呈黄色,导致下游鱼虾死亡,引发下游饮用水安全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3家煤业公司手续齐全,排污设施达标,废水都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工业场除尘,其余外排经小溪后流入环江河;排污口均设置规范,安装了pH值、流量计等在线监测装置。(一)下金煤矿有限公司、朝阳煤矿有限公司、洞角煤矿有限公司三家公司采选的矿业废水经过周边沟渠注入环江河基本属实。(二)三家煤业排出黄色的废水不属实。(三)环江河段出现鱼虾死亡问题不属实。(四)引发下游饮用水安全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无

  、X450000201806120004梧州市龙圩区嘉进药厂旁反映情况: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中的龙圩区嘉进药厂旁居民生活污水直排苍海湖问题整改不到位:1.没有彻底根治该片区居民不规范排污行为,屎尿直流,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强制住户设置化粪池;2.用违建房屋来掩盖原水沟的生活污水直排(梧州电台拍照前没有违建);3.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大背景下,却没有部门去监督处罚。污水直排处就在龙圩区政务中心斜对面。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举报的“梧州市龙圩区政务中心斜对面嘉进药房旁的大概30户的居民住宅没有化粪池,导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苍海湖,最终排入西江中,污染水质。梧州市电视台曾对该问题进行曝光过,至今问题依旧未得到解决(龙督0726001号)”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

(一)称没有彻底根治该片区居民不规范排污行为,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强制住户设置化粪池。

2018年6月14日上午8:30分,龙圩区落实施工方案,建设新的化粪池,将住户的污水接入化粪池,经处理后接入苍海片区污水管网。

(二)用违建房屋来掩盖原水沟的生活污水直排。

该30户住户未经审批在屋后扩建,与生活污水直排没有直接联系。龙圩区将进一步核实违建情况,如确存在违建,将依法移交市执法局处理。

(三)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大背景下,却没有部门去监督处罚。

1.部分居民确实没有建设化粪池导致污水直排,但这个直排是部分住户的个人行为,龙圩区通过努力已经将上述直排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2.信访件投诉居民没有建设化粪池问题,龙圩区按上述施工方案建设化粪池来消除环境影响。

3.关于违建问题,龙圩区将进一步核实,如确存在违建,将依法移交市执法局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六、X450000201806120002河池市宜州市文广路城西园村农贸市场反映情况: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的居民反映城西园村农贸市场(2006年建成)将活禽行设在距离居民房4米的位置,活禽行的动物气味,店铺用松香去除鸭毛的恶臭味,夜晚关养的动物叫声影响居民休息。多年来向相关部门投诉均未有任何部门出面处理。2016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没有处理,问题依然存在。

调查核实情况:调查时发现河池市宜州区文广路的居民反映城西园村农贸市场活禽行及去除鸭毛时确有异味产生,但并未达到恶臭程度,夜晚关养的动物未产生噪声。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3日宜州区庆远镇政府责令城西市场管理方于2018年6月14日围建隔音墙,进一步降低市场噪音,预计2018年6月18日完工;督促城西市场管理方聘请保洁员加强对活禽行及排洪沟的清洗;现场聘请人员对活禽行进行消毒除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活禽行承租户进行告诫,禁止使用沥青、工业松香等非使用物质进行加工。区综合执法局现场向活禽行承租户宣传法律法规,禁止在过道占到摆脱、晒鸡毛鸭毛等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

问责情况:无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7批)

一、D450000201806130057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云盘村反映情况:岛平铅锌矿有限公司开采矿山中将未经处理的矿渣堆放在龙口道以及山林旁边,导致植物无法生长。下雨时矿渣随着雨水一同流入河流和农田,造成农田重金属超标,水源无法饮用。2016年已跟中央巡视组反映过,后该公司搞表面功夫,实际未对矿渣进行清理,直到现今矿渣污染还一直存在。该公司在矿区里建有矿坝用来堆放尾矿,但尾矿越来越多,恐矿坝支撑不了不多,将会造成二次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5日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组织人员现场调查:

1、崩山矿区建有宾格网拦渣墙,老厂矿区部分窿口无任何防护措施,矿渣堆放在窿道口旁的山体边坡上,目前蚂-8窿口原建有宾格网已崩塌损坏。

2、营盘村农田存在部分重金属超标现象。西岭镇老厂、密代江、淌竹源三个自然村屯还没有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西岭镇营盘村委茶江村饮水安全工程已建设完成并运行通水。

3、2017年7月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对采矿区域矿渣进行宾格网拦渣坝防护,对窿口废水进行了收集,崩山、老厂矿区建有污水处理站2座。

4、恭城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老厂尾矿库(老库)于1993年建成使用,1999年租用到期停用,已覆土复绿交地方村民,2018年6月15日现场核查该尾矿库无新矿渣进入

处理及整改情况:1.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加快开展覆土复绿工作,确保按计划于2020年底完成植被恢复工作。2.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在2018年底对未清理的废渣建设宾格网和拦渣坝。3.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根据《恭城县西岭镇铅锌矿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进行整改确保于2019年3月完成土壤修复工作。4.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县西岭镇政府和县水利局尽快落实老厂、密代江、淌竹源3个村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村民饮水安全。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130045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大塘村委伞塘村横冲(铁路边)反映情况:反映广西如春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兴港镇4号路)生产过程产生的矿渣运露天堆放在三处(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内、南康镇大塘村委伞塘村横冲铁路边的林地上、兴港镇北铁一级公路旁彬池村委会办公地点附近的路口),距离兴港镇政府一公里范围的位置,对生态环境、土壤以及水体造成污染,毁林毁草。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1.关于广西如春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处理情况。该公司堆放在南康镇大塘村委伞塘村的废渣有4堆,存放量约有4000立方米。废渣堆场均未按“三防”要求设置。调查组责成该公司对堆放的废渣进行防流失、防扬尘处理,消除水溶性污染隐患,现该公司已将废渣用防水胶布覆盖。

2.关于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处理情况。该公司厂内现存放尾渣总量约28万吨,厂区建有仓库总库容量为15万吨,库内已存原料约13万吨,空余库容2万吨。该公司在工业区四号路堆场存放水渣原料约2万吨,调查组已责成其将该堆场水渣原料清运入库。至6月16日,该公司已基本完成转运入库工作(约余1千吨,正在加紧清运)。铁山港区已责成该公司立即整改,同时安监环保部门将对该公司违规堆放尾渣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3.关于兴港镇北铁一级公路旁彬池村委会附近废渣堆场调查处理情况。该路段附近堆放废渣约4万吨,堆场土地为北海诚钢公司租借后于转租陈建波等三人从事洗渣活动之用。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9月13日以对陈建波等三人洗渣未报批环评、未配套污防设施处罚8万元罚款,后未对堆场问题进行处置,该处废渣是经过水洗后的废渣,遗留至今。铁山港区安监环保部门已责令要求陈建波等三人立即清运矿渣。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130048百色市德保县马隘镇安阳村反映情况:反映:1.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由于污水处理站设计有缺陷,生产氧化铝的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强碱性废水经排污口进入引水渠后直接排入马隘河,该公司在排污口处倾倒浓硫酸以中和碱性水质,导致河流水质严重污染,鱼虾死亡,附近村民用水困难;2.目前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未办理下来采矿许可证,私自收购私人的民采矿以维持生产,导致大量村民在安阳村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的矿场附近进行盗采铝土矿,造成土地、山林遭受破坏;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锅炉使用的燃煤含硫量很高,平时污染防治设施处于停用状态,未经处理的废气排放至空气中,使得酸雨频繁、土壤呈酸性,使得农作物被烧死无收成。

调查核实情况:1.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暴雨天可能有后期雨水溢入马隘河,马隘河不涉及饮用水。未发现该企业在排污口处倾倒浓硫酸以中和碱性水质的行为。

2.华银铝公司持有两个矿区采矿证。外购矿均签订合同且明确提出不收购百色地区铝土矿。国土局曾查处过矿区群众盗采铝土矿行为。

3.华银铝公司购置的煤经分析化验均为低硫煤。动力厂煤气均通过脱硫除尘设施,二氧化硫和颗粒物达标排放。县农业局测定华银铝公司周围三个村农田土壤,靠近铝厂锅炉的土壤呈微酸性,其它两个村的土壤pH值属于中性范围。农作物生长无异常。

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四、X450000201806130007桂林市临桂区反映情况:反映桂林市组织砖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实际情况。1.部分小型砖厂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继续生产,如阳朔金龙砖厂仍在生产。2.已装好在线监测设施的砖厂大部分都是摆设,如灵川县、临桂县、永福县、兴安县、全州县的砖厂基本上未生产使用在线监测设施,有些数据传输不到市环保局监测平台。3.临桂县和兴安县个别监督性监测不达标的砖厂仍然每天生产,如临桂凤凰桂发砖厂存在烟道四周漏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周边很大的裸坑、存在安全隐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等问题,在线实时未与市环保局联网,存在改数据嫌疑;兴安县鑫富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二氧化硫排放超标、在线监测设施存在问题、在线数据失真(气管堵塞、无分析数据)的问题;兴安崔家良平砖厂的在线监测设施存在问题,在线数据失真(气管堵塞、无分析数据);灵川县定江镇乐桦砖厂的厂区建在高铁下面仍可以生产,质疑该厂的环评,希望对乐桦砖厂实行停产整顿、封厂。希望严管不达标的企业,统一标准,给企业公平竞争的平台。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阳朔县金龙砖厂于2018年3月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并于2018年5月17日完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验收登记备案。除灵川县永安砖厂外,未发现其它砖厂有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继续生产的情况。

(下转第九版)

(上接第八版)

2.桂林市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砖厂共114家117个点位,均已连接到桂林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

3.(1)2018年6月15日对临桂凤凰桂发砖厂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砖厂有无组织排放现象,废气除尘脱硫设施正在整改中,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正常上传市环保局监测平台。

(2)兴安县局组织对兴安县鑫富建材有限公司和兴安县崔家良平页岩砖厂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

(3)灵川县环保局于2018年4月8日对灵川县乐桦砖厂重新修改的《烧结矩形孔砖生产线(新型墙体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处理及整改情况:1.桂林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及市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所辖砖厂的环保日常监管,加大检查频次,一旦发现砖厂有违法行为,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2.从7月份开始,市环保局将对砖厂实施突击飞行检查,严厉打击企业不正常运行设施、数据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3.桂林市环保局要求各县(区)环保局针对检查发现的厂区无组织排放严重、台账记录不全等问题,须依法要求砖厂立即整改。对正在整改的企业,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复产;对已转产或逾期未整改到位,治理无望的企业,依法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关停;对已关停的企业要防止死灰复燃。

问责情况:无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8批)

一、D450000201806140050钦州市钦北区钦州湾大道反映情况:位于钦州湾大道的维也纳酒店(富盛家园旁)通过位于维也纳酒店后面污水沟,将污水直排钦江。2016年向督查组反映过,未见当地政府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问题不属实。

经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调查,维也纳酒店污水管网已接入钦州湾大道公共污水管网,酒店污水经过酒店化粪池后排入钦州湾大道公共污水管网,再经过提升泵站流入主城区污水管道送到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钦江的问题;我市已于2016年已对群众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向督察组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广西迎检组报告(钦政报〔2016〕261号)。

处理及整改情况: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维也纳酒店排污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让更多的群众知晓钦北区城区规划,以便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监督管理,共建干净、和谐、宜居的城市家园。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140032玉林市容县自良镇金流村鹧鸪冲顶(自良镇垃圾处理场)反映情况:自良镇垃圾处理场位于自良镇金流村鹧鸪冲顶,目前还处于建设期未投入使用。1.在自良镇垃圾处理场未建成之前,自良镇政府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在自良镇金流村鹧鸪冲顶,简单用泥土覆盖表面,垃圾渗滤液流入山下农田,造成农田污染无法耕种;2.自良镇政府将垃圾倾倒至垃圾场旁的金流村村道上,经常于晚上直接焚烧垃圾,污染当地空气;3.自良镇政府将垃圾倾倒至金流村道织河的河边,污染村民饮用水上游水质,严重污染河道。该问题曾多次被投诉,但一直未得到解决,投诉人要求督察组现场检查,担心当地用“处于整改状态”等的假整改形式敷衍了事,而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6月15日,镇政府雇请大型钩机2台,大型运载车20辆对自良垃圾处理中心已填埋的垃圾进行24小时不间断清运;16日增加多1台大型钩机加大清运力度,17日增加多2台大型钩机、15辆大型运载车,进一步加大清运力度。2018年6月17日上午11时,共计出动全体干部职工 100多人、镇直干部50人开展垃圾清运。2018年6月17日上午11时,共计出动全体干部职工100多人、镇直干部50人开展垃圾清运。截至2018年6月18日上午10时,共计出动全体干部职工130多人、镇直干部80人开展垃圾清运,目前已完成总量的百分。预计6月20日完成清运工作。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三、X450000201806140027北海市合浦县沙田镇反映情况:2016年11月17日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责令地方政府对新港公司非法抽海砂销售情况进行整改,整改过后已停止。但现在该公司违抗禁令继续非法抽砂。向当地政府、警方、海洋执法部门反映情况,未得到处理、监管不到位、政府与企业相勾结,与督查组猫抓老鼠。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举报情况不属实。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指出新港公司违法进行了大规模抽砂填海及海砂销售等问题后,合浦县认真落实了整改措施。2016年11月19日,对新港公司发出停工通知,并印发了《关于印发合浦县沙田港码头动态巡查制度的通知》,安排人员对沙田港附近陆域重点区域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2017年11月22日,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批准同意,该公司北海港区码头建设一期工程和合浦县沙田一级渔港扩建工程项目复工。港口建设存在航道竣疏等工序,一定情况下存在抽取海沙行为。

在新港公司申请复工后,合浦县一直高度重视,组织国土、海洋等部门研究该公司复工和环保整改问题的相关处置工作,并向自治区环保厅作了汇报。2017年12月22日,合浦县组织县国土、海洋、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要求该公司在正式同意销号前不得开工。同时,为了确保该公司按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通知》的要求,合浦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浦县沙田新港码头动态巡查工作的通知》,划分三个等级的巡查区域,由海洋、国土等部门联合实行动态巡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

处理及整改情况:继续加强联合监管和巡查,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问责情况:无

四、X450000201806140032贵港市港南区程江电站反映情况:反映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程江电站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对照公示的答复情况,认为严重失实:1.被破坏的十六亩田地实际未做赔偿说成已达成协议赔偿,2.被破坏的十六亩田地根本不具备耕作条件说成能正常耕种。3.有证据证明擅自加高拦河坝,说群众举报不属实。4.瓦厂大桥被大水冲垮,说是年久失修拆除的。公示答复后,村民向乡镇、港南区、贵港市、自治区政府反映答复失实的问题没有下文。港南区水利局对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六十条的投诉请求做了不具实质性的答复,再向贵港市水利局申请复查,也没有下文。

调查核实情况:下游土地未补偿属实,其他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区水利局局于2018年6月17日对程江电站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如有私自加高行为,必须在5天内拆除,恢复原状。

问责情况:无

  、X450000201806140034玉林市陆川县乌石镇反映情况:投诉人来信反映:逍遥嶂因采石场的开采致使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投诉人称2016年督查时已寄信反映过该情况,玉林日报刊登调查情况也说明情况属实,但是至今陆川县却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投诉人提出:1.修复被破坏的山林、植被。农田、水利;2.对破坏逍遥嶂的采石场老板涉及事件中的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的有关人追究责任;3.陆川县人民政府必须有专人办理此案,限时办结,不能再拖延。

调查核实情况:2018年6月15日由陆川县国土局会同监察委、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根据2017年12月1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国土资源厅关于陆川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桂国土资函〔2017〕2527号)和2017年12月18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国土资源厅关于陆川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桂国土资函〔2017〕2542号),陆川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批准实施以上两个规划。陆川县乌石龙化罗贵坑石场因不符合以上两个规划故不再纳入允许开采区域范围,不再予以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从2016年7月28日至现在为止,矿山一直没有进行过生产。

陆川县监察委已对投诉人所说的贪污情况进行调查,目前没有发现贪污线索。

采石场对乌石镇逍遥嶂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目前被破坏的山林、植被还未修复,故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六、X450000201806140044玉林市容县黎村镇六胜村建设的北流隆盛风电场(二期)项目反映情况:反映华润新能源(容县)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北流隆盛风电场(二期)项目位于广西容县黎村镇六胜村,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请求依法叫停在该村的风电场项目。

该项目存在问题:1.黎村镇六胜村是自治区及生态村,该项目建设风力发电装置和开设专用道路推掉了几十座山,破坏当地青山绿水,引发水土流失。2.项目未经该村多数村民同意,未经过严格的环境评估,环评结论中“距离居民较远、风机运行时的光影和噪声影响较小”失实。3.项目建成后将影响新兴、六腩和旺将冲等多条村饮水水源。4.项目建设高压输电线路及风车噪声、光影对人、畜和农业生产带来诸多隐患。5.华润新能源(容县)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在广西发改委文件桂发改能源﹝2016﹞491号文件失效后开始施工,严重违法改文件有关精神。

调查核实情况:项目于2015年12月10日获得玉林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玉环项管〔2015〕117号),该项目环评经过专家论证和公众评议。

新兴、六腩和旺将冲存在村民取水点,采取由村民选址,自行施工,铺设水管、建水池等措施,由项目部承担解决村民饮用问题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时解决村民饮用问题。

华润新能源(容县)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的北流隆盛风电场(二期)项目桂发改能源﹝2016﹞491号文件,已经获得延长批复,文号桂发改能源﹝2018﹞679号

该项目使用林地已经取得自治区林业厅审核批准同意。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在使用林地中存在以下问题:

1.不执行经审核批准的道路施工方案,未将挖掘道路的弃土、弃渣集中运输到批准使用的弃土场堆放,擅自将挖掘道路的弃土、弃渣倾倒在道路下边坡,造成部分林地植被被覆盖;

2.擅自设置弃土场堆放部分弃土、弃渣;

3.部分已使用林地应恢复森林植被进度缓慢。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重点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9批)

一、D450000201806150023桂林市全州县黄沙河镇水车村反映情况:1.富丽纸厂直排污水至湘江污染水源,导致村民饮水困难,从水井打出来的水都是黑色和黄色,有异味不能饮用。该厂通过烟囱直排黑烟,污染空气,导致很多村民得咽喉炎。该纸板厂老板的舅舅是县委书记,这个厂在这办了十多年,我们多方反映都没有得到处理。2.黄沙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流经村庄害怕会污染饮用水源。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不属实。

2018年6月17日全州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调查发现:

1、群众投诉的实为全州县黄沙河福利造纸厂,有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循环使用无外排。经查看水车村部分村民的饮用水井,水井水质清澈,无异味。

2、黄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有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调查组人员沿途打开各个污水检查井查看、估算管道流量后,认为管网埋设地下2-3米,靠近湘江河,不会影响村民饮用水井。检查当日污水处理厂一台生物转盘未运行。对厂区进水口、出水口、出水口排入水沟汇合处分别进行了取样,监测报告显示,出水口水质和出水口排入水沟汇合处水质分别符合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全州县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全州县黄沙河福利造纸厂和黄沙河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废气和废水进行抽样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无

二、D450000201806150027桂林市兴安县猫儿山自然景区反映情况:1.猫儿山国家级保护区山上的多家宾馆将污水直排漓江源头水,污染漓江上游的水源环境。猫儿山国家级保护区内的水电站未关闭,破坏保护区的生态环境。2.灵川县三街镇水泥厂和322国道旁的砖厂烟气直排,772高速公路旁的采石厂扬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2018年6月17日兴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调查发现:

(1)猫儿山国家级保护区内有猫儿山科研考察接待站一家宾馆,污水处理设施停运,污水排放口正在排放废水。

(2)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有违章建筑的水电站有4家,目前,兴安县竹坪江水电站、兴安县城岭水电站、兴安县漕江河下王家水电站的取水拦河坝已经爆破拆除。经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广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兴安县正丰水电站将于2021年12月底前拆除。

2.2018年6月17日灵川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投诉所涉及的相关企业实地调查核实,发现:

(1)桂林曙星水泥有限公司于2014年底停产至今。桂林铁山混凝土有限公司三街分公司、桂林灵川县捷力干混砂浆厂有环评审批手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灵川县桂宝铁锅制造厂有环评审批手续,正常生产,烟气有直排违法行为,对此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取证。

(2)322国道灵川段两侧的3家砖厂都处于停产状态。

(3)灵川县隆达采石场有环评审批,爆破和铲车、货车在装载和运输石料时,产生较大扬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1.兴安县人民政府6月18日对华江乡酒店、饭店、农家乐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它们于2018年6月25日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并正常投入使用。否则,将依法依规予以停业、关闭处理。兴安县环境保护局对猫儿山科研考察接待站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废水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灵川县人民政府责令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1)责令灵川县桂宝铁锅制造厂立即停产整改,对该厂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灵川县环保局加强每月对砖厂例行巡查,防止不符合灵川县砖厂规划和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的砖厂私自恢复生产。

(3)灵川县人民政府责令灵川县隆达采石场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扬尘。

问责情况:无

三、D450000201806150053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漓江大美小区反映情况:1、大美小区门口对面100米处有个小散养养猪场,产生恶臭,离漓江较近;2、大美小区往南700米的上窑污水处理厂,污泥发出恶臭,2016年曾向当地环保局、华南巡视组投诉,污泥恶臭问题在2017年得到好转,现出现反弹。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投诉所说的为雁山区旺福养殖场,达不到规模化养殖,在禁养区内,部分粪尿水未经化粪池处理外溢荒地,有恶臭产生。

2.桂林市环保局于6月17日对上窑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发现:臭气主要源于上窑污水处理厂厂内的污泥堆肥处置车间,上窑污水处理厂区内无明显异味。污泥堆肥处置车间进泥车间未完全封闭,进泥时会有少许异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1.雁山区环保分局要求旺福养殖场于2018年6月20日前采取措施,将养殖场恶臭问题消除,保证不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2.旺福养殖场不得再进新猪养殖,原有存栏的猪必须在7月31日前清理完毕,并进行关闭。3.桂林市环保局要求上窑污水处理厂整改好进泥车间的封闭设施。目前上窑污水处理厂拟对进泥车间大门进行封闭,封闭设施已进行了采购,拟于6月30日前完成安装。

问责情况:无

四、X450000201806150007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武陵村两木坡、和强村和平坡与金陵镇陆平村上林坡、那平坡这4个自然村反映情况:反映在双定镇武陵村两木坡、和强村和平坡、金陵镇陆平村上林坡及那平坡这四个自然村交汇范围内的小型养猪场污染大。特别是在那平坡2队和4队分布有近80栋正大、杨翔、漓源等饲料养殖公司旗下的农户小型养猪场,存在臭气和废水污染问题。2016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过,现在不仅小养殖场的数量增加,小型养猪场也没有完善沼气池和污染治理设施。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主要为西乡塘区内正大公司、金陵农牧集团、正邦、扬翔等企业以公司+农户模式所经营的畜禽养殖场,每家养殖场均加盟有多户养殖户。经核查:1、位于和平坡与那平坡交汇处共有4家养猪场,均设有化粪池、沼气池、集污池等设施,但集污池无防渗漏措施或防渗漏措施不到位。2、位于两木坡与上林坡交汇处共有2家养猪场,仅设有集污池,无防渗漏措施。3、位于上林坡、那平坡共有8家养猪场(共116户加盟户),大部分养殖户建有沼气池、废液储存池等设施,沼气液或废液供周边农田或果地及山林抽取施肥用,废渣废液处理、储存环节存在不规范问题。2018年6月4日西乡塘区组织人员前往金陵镇、双定镇召开右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动员布置会,再次对养殖户进行政策宣传并提出整改要求。2018年6月18日组织对各养殖企业进行约谈,责令及时自查自纠,督促无任何粪污处理设施或设施不完善的养殖户立即整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再提供畜禽苗种并强制停止其养殖行为。对未完善无害化设施养猪场,立即下达整改通知,要求1个月内(结合实际最多宽限至2个月内)完善相关设施,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X450000201806150023桂林市阳朔县白沙镇白面山村委界底村与白面山村的石山与土岭的低谷地带反映情况:反映阳朔县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桂林市阳朔县白沙镇白面山村委界底村。该厂处在界底村与白面山村的石山与土岭的低谷地带,主要生产实心红砖。该生产工艺属于落后淘汰产能企业。该厂距最近村民住宅直线距离不足百米,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污染周边空气。该厂违规取土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及大面积山体裸露。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该厂停产了一段时间,但之后又继续恢复生产污染周边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6月16日阳朔县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发现:

1.阳朔县伟业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页岩空心砖,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于2017年2月20日获得环评批复并投产。

2.2018年6月17日通过对该企业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现生产用土是向第三方购买项目废弃土进行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阳朔县环保局对阳朔县伟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部分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立即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1.对原料堆放场所通过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控制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2.加强厂内车间、路面的清扫和洒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3.加强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管理,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4.严禁违规取土,破坏生态。

问责情况:无

六、X450000201806150005玉林市玉州区白石桥路237号垃圾收集站反映情况:位于玉林市玉州区白石桥路237号的垃圾收集站距离周边居民住宅楼很近,无隔离保护措施。每天都有大量的垃圾(主要是菜市场的生活垃圾、市妇幼医院的医药垃圾等)清运到这个垃圾收集站,散发恶臭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居民曾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西期间进行投诉过,但垃圾臭味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白石桥路垃圾转运站选址建设的问题

白石桥路垃圾转运站位于玉林市城区白石桥路西北侧237号,规划用地面积962.10平方米,2003年6月依法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062号),2004年1月取得土地证(证号玉国用〔2004〕第B0100950225)号。该站于2004年建成,采用水平压缩处理工艺,其主要机械设备包括:压缩机、密闭储藏箱、除臭降尘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和垃圾运输车辆等。垃圾压缩过程中,除臭除尘系统自动喷洒除臭杀虫灭菌水雾,达到有效抑尘除臭、杀虫灭菌的目的。

白石桥路垃圾转运站建成使用后,随着周边住户的不断增多,毗邻住户对该公益设施产生“邻避效应”,数次以存在作业噪音、异味、工作时间长影响休息为由反复投诉,虽多次进行整改,并与他们反复协调沟通、对其耐心解释说明,但未能达成一致,坚持要求转运站进行搬迁。

(二)关于白石桥垃圾转运站日常管理的问题

白石桥路垃圾转运站配备有一名运输司机、四名机械操作工,2016年实施整改前,每日上班时间为6∶00-23∶30。严格按照《玉林市环卫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暂行办法(试行)》对垃圾转运站的环境卫生、秩序、工作纪律、垃圾压缩运输、机械操作、故障检修等做出严格的管理和处罚,日常工作得到规范管理。几年来该转运站运转正常,站内卫生清洁、秩序井然,垃圾能够及时中转清运,对服务片区的垃圾收运和清洁卫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按照日常管理规定,非生活垃圾不得进站转运。本次检查督查,未发现有医疗废物送进垃圾转运站,随机询问的垃圾收集工人,也没有私自接收医疗废物情况。因市垃圾分类工作未全面铺开,农贸市场有机垃圾仍作为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置,未违反相关规定。

(三)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后,白石桥路垃圾转运站加强了日常工作管理,通过以下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主要措施为,一是针对扰民问题,缩短垃圾压缩设备的日常作业时间(早上开机时间改为6∶30,晚上关机时间改为22∶30),加强转运站操作人员和进出站保洁员、收集员的教育,严格要求工作时间内工具要轻拿轻放,不准大声喧哗,对车辆和机械经常检修和维护,尽量减轻或避免噪音。二是针对异味问题,加大杀菌、消毒、除臭降尘工作力度,并根据进站垃圾量调整消毒除臭系统的工作频率,及时压装进站垃圾,加快中转速度,减少垃圾停留时间;加强垃圾转运站内外卫生清洁,每天安排专人对下水沟、地台、机械设备、保洁车彻底冲洗清扫,减少或减轻异味;加强机械设备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抢修。

二、现场调查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白石桥路垃圾转运站是城区基础的公共市政设施,反映在作业噪音、异味问题部分属实,已加强日常管理,把臭气、噪音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限期整改

问责情况:无

七、X450000201806150009百色市德保县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德柳锰业有限公司和靖西市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反映情况:环保志愿者“自然田”和记者2018年4月到广西调查环境污染问题:1.举报华银铝赤泥库周边土壤重金属超标,环保志愿者已收集证据准备对该企业提起工业诉讼。2.德保县足荣镇念色村工业园的广西百色市德柳锰业有限公司外排废水和电解锰废渣堆场渗漏液污染问题。3.靖西市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的、排泥库渗漏、赤泥库泄露污染农田,使青山石漠化,根据环保组织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周边水塘、农田出现重金属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一、华银赤泥堆场的库底采用防渗膜,赤泥附液设有专门的回收设施。赤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I类,污染因子主要是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11年1月对1#赤泥堆场做的赤泥浸出毒性试验结果显示赤泥浸出毒性低于标准限值。目前,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周边土壤正在进行检测,结果尚未出具。综上举报待证实。

二、德柳锰业之前确实存在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并被环保部门处罚。企业电解锰废渣堆场位于足荣镇念色村中屯山后,主要堆放公司利用氧化锰矿经加入硫铁矿和硫酸化合反应后再过滤,最终产出的过滤渣,属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渣。根据6月9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专家在渣场、排水沟及村里水井处采集的水和土壤样品监测结果,采样点的锰含量较高,但是否与企业废渣堆场渗漏液有关,还需进一步核实。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三、经查:1.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确实曾发生过排泥库渗漏事故,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目前该企业矿区正在实施采矿,并不是矿区复垦后最终状态。3.靖西市已经责令企业委托第三方对赤泥库周边村庄进行土壤采样检测。待结果出具后,方可确定是否造成土壤污染。综上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立案处罚

问责情况:对工人诫勉谈话

八、X450000201806150030百色市平果县凤梧乡堆圩甘河月亮山脚反映情况:1.平果鸿运冶炼有限公司是一家无可研报告、无环评报告、无立项批文的“三无”企业。只有一份该企业项目备案文,认为是企业主通过关系找到上级部门百色市工信委违规出具的。2.该厂将大量废水直排清澈河水中,废气、粉尘直排天空,严重危害周边居民身体健康。2.群众不断向县、市有关部门、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投诉、却没有被查处和取缔,依然东躲西藏地违法生产,破坏环境。3.经贸局陆敏盛、潘平生、借项目之名,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套取自治区节能技改资金73万,分成三个股份,以每人25万元的股金投入该企业,从中参与分红。陆敏盛用分来的红利再雅龙村购买一座小型电站,潘平生则买了两部小轿车和在鸳鸯滩景区附近购买移民点的闲置房和土地(对外称是租),供日后养生基地。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涉及企业为广西平果县鸿运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凤梧分公司,该公司已依法取得平计规字〔2004〕54号、百经技字〔2009〕52号、百环管备〔2016〕43号等批复文件。

2.现场发现该公司矿热炉出铁口未设置集烟罩,未按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布袋除尘房密闭不严,厂区道路未完全硬化,部分原料未入棚堆放,厂内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因此,该公司生产时,可能会产生雨污合流废水排入平治河,出铁口废气、厂区扬尘无组织排放、少部分烟气未经处理排入大气环境的情况。

3.平果县疾控中心以企业为中心在平治河上下游2千米采集水样检测未发现超标项。

4.该公司于6月6日被平果县供电局停止生产用电。

5.2015年至2017年期间平果县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均有查处。

6.其他非环境问题另案调查。

综上,举报者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返回 媒体新闻(已归档:归档时间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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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日期: 2018-06-2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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