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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五批编号X450000201807010143、X450000201807010144)调查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7-08 12:16 【字体: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广西迎检组: 

  转来《关于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五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8〕338号)编号X450000201807010143、X450000201807010144反映的关于“一、投诉者之前向督察组反映柳南区磨滩路天鹅湖小区1栋2栋长期遭受油烟、噪音问题得到解决,来信表示感谢。但是在处理问题过程中相关部门处理手段和方式引起业主质疑和不满。二、排烟管处置问题:1.参与商铺铺排烟改造协商会议是否有组织专家对烟管安全性、可行性进行评估?2.在建房时无专用排烟管道现在的排烟管道在未音,其对业主进行告知、公示的情况下急于动动工。3.没有集体方案、统一规划、任由各家餐饮店随意改造动工,将会导致严重冲突。三、噪声处置问题1.深夜营业过程中产生的喧闹声,严重扰民。2.餐饮店营业时政府相关部门未提及如何处理餐饮店厨房排气扇、鼓风机、空调等设备运转发出的噪声。四、业主希望依法取缔没有配套设置专用烟道的餐馆,还居民和谐、安静生活环境。磨滩路天鹅湖小区1栋和2栋的住户反映对之前反映小区楼下门面餐饮店油烟和噪音污染问题(第八批D450000201806140003转办)的处理意见存在质疑和不满。要求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对其餐饮店进行取缔”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柳南区人民政府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2017年9月1日起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餐饮场所属登记表备案项目,经查,天鹅湖小区1、2栋有以下23家餐饮店未进行备案:何丰美食店、九寨石锅鱼、7Pm pub英式酒吧、太子小龙虾、家一样餐馆、三门牛肉串、越南螃蟹腿、六味鱼餐饮店、原四桥底肥螺庄分店、贵州酸汤猪脚豆花鱼、小郡肝串串香、皮皮手抓虾、陆川奶佬白切、黄立明烧烤店、亿尚烤鱼店、三门烧烤、潮香烧烤潮汕粥、柯记红茶狗肉馆、融水风味土菜馆、爱上烧卤饭、友发狗肉馆、都安羊肉馆、牛魔王火锅城。柳南区环保局已要求各餐饮店自行备案。 

  经6月16日排查,有13家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7月3日再次排查,多家餐饮店已陆续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环境问题属实。 

  天鹅湖小区1、2栋楼下餐馆中有13家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分别是:九寨石锅鱼、7Pm pub英式酒吧、太子小龙虾、贵州酸汤猪脚豆花鱼、小郡肝串串香、黄立明烧烤店、亿尚烤鱼、三门烧烤、潮香烧烤潮汕粥、柯记红茶狗肉馆、融水风味土菜馆、都安羊肉馆、食客领先黄焖鸡米饭。以上餐饮店油烟大部分通过下水管道排放。 

  此外,共有11家餐饮店存在超出门槛经营的问题,分别是: 

  太子小龙虾店、何丰美食店、三门牛肉串店、柯记红茶狗肉馆、越南螃蟹腿店、都安羊肉馆、牛魔王生鲜牛杂店、九寨石锅鱼、古朴土菜馆、家一样餐馆、7Pm pub英式酒吧。 

  6月16日上午,我区首次接到第八批编号D450000201806140083反映天鹅湖小区1、2栋餐饮店油烟、噪声扰民的转办案件,区委书记甘毅,率柳南区政府副区长黄飞虎,区政府副区长、柳南区公安分局局长郭义及相关7个部门、街道的主要领导及人员约25人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在现场对转办清单上的问题进行了批示。当日下午,在天鹅湖社区会议室召开了“天鹅湖小区餐饮企业集体约谈会”,对天鹅湖小区餐饮业主28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当晚20:30,柳南区政府副区长黄飞虎带队,组织柳南区环保局、区执法局、区食药监局、柳南公安分局、南站街道办事处、天鹅湖社区等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共32人,对天鹅湖小区1、2栋楼下31间餐饮门面进行排查。经查,13家餐饮店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油烟大部分通过下水管道排放。越南螃蟹腿、小郡肝串串香烧烤店、黄立明烧烤店都在进行露天烧烤,各有烧烤车一台,无任何油烟处理设施。共有11家餐饮店存在超出门槛经营的问题。由于正值世界杯期间,该片区餐饮店均不同程度出现猜码、高声喧哗等噪声扰民情况。 

  2018年6月17日下午,柳南区环保局联合柳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柳南区工商分局到天鹅湖小区1、2栋进行现场核查。当晚,辖区南站派出所对天鹅湖小区餐饮场所夜间猜码扰民巡查。 

  2018年6月18日,我区接到反映天鹅湖1、2栋油烟、噪声扰民的第十一批编号X450000201806170074的重复反映案件,我区指派柳南区环保局约谈天鹅湖小区餐饮店业主,要求立即开始整改工作。其后,该小区餐饮店业主与小区物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由餐饮店业主集资,物业公司聘请专业的油烟处理机构对该小区门面排烟管道进行重新修缮。 

  2018年6月19日,柳南区接到第三次反映此问题的第十二批编号X450000201806180009重复反映案件,当晚,我区指派柳南区环保局出动2人1车再次到天鹅湖小区1、2栋检查,反映问题中所提到的越南螃蟹腿、527湘府人家、三门牛肉串、家一样餐馆、太子小龙虾、九寨石锅鱼、7pmpub、何丰美食、三门烧烤、潮香烧烤潮汕粥、海霸王、柯记红茶狗肉馆、古朴土菜馆、爱上卤菜、都安羊肉馆、牛魔王牛杂狗肉餐饮店均已停业。 

  2018年6月20日晚上,柳南区环保局、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到天鹅湖小区1、2栋巡查,所有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仍处于停业状态。 

  2018年6月21日,辖区南站街道联合天鹅湖社区及小区物业召开整改事宜讨论会。当日下午,我区指派区环保局出动2人1车到天鹅湖进行正常巡查。 

  2018年6月23日中午至6月24日上午,天鹅湖社区和物业根据21日召开的油烟管道整改讨论会决议,获得各商家确认并现场勘察完毕,开工实施油烟主管道修整。当日下午,我区环保、食药监、南站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14人、车辆6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劝诫1家餐饮店配合接受环保部门整改措施,发放监督意见书1份。经巡查,未发现1、2栋被责停餐饮门面偷偷营业情况,无喝酒猜码扰民警情。 

  2018年6月24日中午至6月25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等部门持续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4人、车辆2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劝诫2家餐饮店营业餐厅配合接受环保部门整改措施。 

  6月25日中午至6月26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南站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13人、车辆5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经巡查,未发现1、2栋被责停餐饮门面偷偷营业、占道、跨坎经营等情况,无喝酒猜码扰民警情。 

  6月26日中午至6月27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南站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8人、车辆4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未发现1、2栋无喝酒猜码扰民警情,劝诫3家餐饮店营业餐厅按环保要求整改。 

  6月27日中午至6月28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南站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13人、车辆5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劝诫4家开门营业餐饮店营业餐厅按环保要求整改。南站派出所提醒警告猜码6桌,无喝酒猜码扰民警情。环保监测人员对整改后的商家进行监测。 

  6月28日中午至6月29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等部门持续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7人、车辆4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劝诫3家开门营业餐饮店营业餐厅按环保要求整改。南站派出所提醒警告猜码5桌,无喝酒猜码扰民警情。环保监测人员对双凤亭进行油烟监测。 

  6月29日中午至6月30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南站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13人、车辆5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未发现1、2栋沿街门面占道、跨坎经营的行为。食药监局劝诫4家营业店铺配合相关部门要求整改不得扰民。南站派出所提醒警告猜码6桌,无喝酒猜码扰民警情。 

  6月30日中午至7月1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执法、南站派出所等部门持续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10人、车辆5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未发现1、2栋沿街门面占道、跨坎经营的行为。食药监局劝诫3家营业店铺配合相关部门要求整改不得扰民。南站派出所提醒警告猜码7桌,无喝酒猜码扰民警情。 

  7月1日中午至7月2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等部门持续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4人、车辆2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食药监局督促1家店铺亮证经营,劝戒2家营业店铺配合相关部门要求整改,不得扰民。 

  7月2日中午至7月3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执法局、南站派出所等部门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9人、车辆4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未发现1、2栋沿街餐饮门有占道、跨坎经营的行为。提醒警告猜码3桌,无喝酒猜码扰民警情;劝戒1家营业店铺配合相关部门要求整改,不得扰民。 

  7月3日中午至7月4日上午,我区指派环保、食药监等部门对天鹅湖小区问题投诉区域进行持续巡查。共出动人员4人、车辆2架次,巡查32家餐饮店铺,食药监局劝戒4家营业店铺配合相关部门要求整改,不得扰民。 

  关于业主提出商铺排烟改造协商会议是否有组织专家对烟管安全性、可行性进行评估的质疑,实际上商铺整改并非改造排烟管道,而是由物业牵头对小区原有房开设计的地埋式排烟管道进行修缮,商家从主烟管排,不再向小区下水道排水。物业与商家进行商讨,修缮旧烟道,从主烟道排到风山头的主烟道,由物业对每一家进行确认之后预算开工。区环保局和社区要求物业做好安民告示,确认好地埋烟道和下水道的区别,告之居民,不要让居民还误会油烟是排往下水道。南站街道将继续配合区政府督促这些门面按要求进行整改。 

  关于业主反映餐饮店厨房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深夜营业产生的喧闹声、扰民问题,各相关部门6月18日起已对天鹅湖小区1、2栋楼下31间餐饮门面进行停业整改,并要求直到整治规范及得到居民的满意后才能继续营业。另区食药监局每日安排2名以上执法人员对相关餐饮店进行巡查和劝诫。截至目前,区食药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执法车辆22台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监督意见书》19份,查封店铺6家。 

  针对业主提出取缔餐饮店的意见,餐饮店目前是未达环保要求,仍在整改阶段,对此执法机关无权实施取缔。 

  三、处理结果: 

  (一)2018年6月16日,柳南区环保局对13家油烟未排入主烟道,通过下水管道排放的餐饮店进行立案处罚。下达《柳南区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柳南环改决字〔2018〕022号、025号、029号、030号、031号、032号、033号、034号、035号、036号、037号、038号、039号)。 

  (二)2018年6月16日,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11家存在超出门槛经营的餐饮店进行立案处罚。下达了《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城管柳南行决字〔2018〕第2000016号、(柳城管柳南行决字〔2018〕第2000017号、(柳城管柳南行决字〔2018〕第2000018号、柳城管柳南行决字〔2018〕第2000019号)。《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告知书》(柳城管柳南告字〔2018〕F-1004575、柳城管柳南告字〔2018〕F-1004574)。《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柳城管柳南改字〔2018〕1003713、柳城管柳南改字〔2018〕1003716、柳城管柳南改字〔2018〕1003715、柳城管柳南改字〔2018〕1003714)。 

  (三)柳南公安分局治安科对猜码、高声喧哗等噪声扰民情况进行了整顿,对涉事业主和现场人员进行了教育。 

  (四)柳南区环保局对油烟排放不达标的7家餐饮店进行了立案处罚,下达了《柳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南环罚字〔2018〕037号、044号、046号、047号、049号、051号、052号);对未备案的3家餐饮店进行了立案处罚,下达了柳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南环罚字〔2018〕038号、041号、042号);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1家餐饮店进行了立案处罚,下达了《柳南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柳南环罚字〔2018〕040号)。 

  (五)柳南区食药监局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3家餐饮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对18家餐饮店发出《监督意见书》18份,查封店铺6家,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1份。 

  下一步,要求油烟未排入主烟道,通过下水管道排放的13家餐饮店油烟排放必须接入主烟道达标排放。将该片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加强巡查。 

返回 最新动态(已归档:归档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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