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八批第294号)的调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7-28 09:49 【字体:小中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的《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八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92号)中,第294号反映的“广西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碧绿星城小区北面的融水城北垃圾转运站自2012年起产生臭味,且早上四点半起机器噪声大,影响居民生活和身体健康。该垃圾转运站没有办理环评手续。”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督促融水县政府立即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该垃圾转运站环评文件于2009年5月26日获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批文文号为(柳环审字〔2009〕135号),并于2012年11月29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批文文号为(柳环验字〔2012〕130号)。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融水县的发展需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2007年融水县投入资金在园林路体育公园边建成了城北垃圾中转站,是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附属设施,该中转站按照环评“三同时”要求,落实雨污分流、防臭等相关环保措施。当时,该中转站建设时,附近还是一片荒地。碧绿星城小区是2009年建设。
(三)相关投诉情况。
1. 2014年2月27日群众投诉“要求城北中转站按照规定时间运作以及停止使用农用拖拉机收集垃圾”的问题,融水县按县城的发展需要与县城扩容情况增加建设垃圾中转站(目前正在建设城南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水东新区垃圾转运站);购置低噪声的专用车辆用于垃圾的清运。
2. 2016年7月19日答复了《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五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57号)中,第166号反映的“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园林路垃圾中转站距离不到8米,自2011年起产生恶臭,影响周围碧绿新城小区的居民日常生活。居民多次向县政府、县信访局、县人大、政协反映相关情况,问题没有改善”的问题。融水县已经作出处理要求:一是要求县市容部门加大垃圾转运频次,缩短垃圾停留时间,尽量减少垃圾堆存发臭的现象。二是进一步改进垃圾压缩机处理工艺,规范渗滤液的收集处理,减少渗滤液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尽快启用已建成的城南片区垃圾中转站,最大程度缓解城北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荷量。四是结合城镇规划重新选址新建垃圾中转站,尽快将城北垃圾中转站迁移。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
经县环保局、市容管理局、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环卫工人工作有序,所有收集的垃圾通过压缩后,及时转运到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并对车体进行冲洗干净;收集垃圾的清运车辆还有部分是老旧的拖拉机,噪音较大。凌晨4时30分至早上7时30分,该垃圾中转站未运行,期间有环卫工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外出开始上街工作,未发现产生噪声设备运行,因此无法进行噪声监测。融水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7月25日早上7时38分至58分对该垃圾中转站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平均等效声级未超过昼间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70dB(A)。由于时间紧,且融水县环境监测站不具备开展恶臭项目的监测资质,暂时未能开展恶臭监测。
该垃圾转运站环评文件于2009年5月26日获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2012年11月29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要求县市容部门加大垃圾转运频次,缩短垃圾停留时间,做到日产日清,并对收集垃圾的箱体进行清洗,尽量减少垃圾堆存发臭的现象。
(二)进一步改进垃圾压缩机处理工艺,规范渗滤液的收集处理,减少渗滤液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尽快启用已建成的城南片区垃圾中转站,最大程度缓解城北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荷量。
(四)结合城镇规划重新选址新建垃圾中转站,尽快将城北垃圾中转站迁移。
(五)及时落实资金更换噪声小的专用微型垃圾清运车,以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