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二批第22-50号)的调查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6-08-11 12:02 【字体:小中大】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广西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转来《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二批)的通知》(桂环督信〔2016〕301号)中,第22-50号反映的“柳州市柳南区南环路锠和村3队恒艺橡塑有限公司炼胶过程有刺鼻性气味,废气直接排到空气中,造成空气污染。”已收悉。我市高度重视,督促柳南区政府立即对此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投诉中的“柳南区南环路锠和村3队恒艺橡塑有限公司”应为位于柳南区帽合村三队的柳州市恒艺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无具体门牌号。该公司原名恒艺橡胶制品加工厂,于2008年9月在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生产工艺为橡胶压制成型,有电压机4台,并于2009年4月在柳南区环境保护局取得建设项目验收手续。该公司于2010年10月向柳南区环境保护局提交变更企业名称的申请,企业名称变更为柳州市恒艺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200564027313Q。
该公司于2015年12月开始新建厂房,更换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增加了橡胶搅拌、压片。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情况属实。
2016年8月7日,柳南区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和柳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运营,项目产生工艺为外购橡胶,添加软化剂、机油等橡胶助剂,经搅拌、压片、裁剪后硫化成型。生产设备为封闭式搅拌机1台、压片机1台、裁剪机1台、硫化机13台、实验用硫化机2台,搅拌机安装有布袋收尘,硫化废气无组织排放。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属于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未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柳南区环境保护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柳南区环境保护局对柳州市恒艺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