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1-10 10:57 【字体:小中大】
为切实做好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我局下发《关于柳州市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柳价格〔2017〕89号), 要求在2020年前对我市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施优惠政策。优惠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票(含室内和露天)收费标准按不超过本住宅小区现行实际收费标准的90%执行,此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
二、临时停放(含室内和露天)收费标准按《关于印发<柳州市住宅小区车辆停车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柳价格〔2014〕101号)规定执行。
三、新能源汽车停放1小时内(含)不收费。
柳州市物价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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