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9-29 11:20 【字体:小中大】
根据《柳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10月8日零时我市将正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为确保医改价格调整工作的如期启动和顺利开展, 9月24日下午,市物价局会同人社、卫生等部门组织全市各医改试点医疗机构分管物价工作的负责人约50人召开会议,就柳州市医改价格政策调整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培训。
会上,市物价局要求各医疗机构须切实按照《柳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取消原实行的药品按进价加成15%的销售政策,同步调整各类收费系统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为使各医疗机构物价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上述政策,市物价局还对本次医改价格的调整原则、方案、内容及测算过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并对涉及调整的具体项目进行指导和培训。此外,针对各医疗机构提出的本院价格调整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出现的热点和敏感问题,市物价、医保、新农合的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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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09-29 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