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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地税局2015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6-11-16 15:17 【字体:

  根据柳州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65号)要求,我局及时对负责的3个方面282015年度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事项进行梳理、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提高整改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自评如下:

  一、领导重视,亲抓落实

  为抓好2015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局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税收工作结合起来,以推进税收现代化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学习读书年”、“素质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制定《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市地税局局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从依法行政、征管改革、纳税服务、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等方面着手进行整改,有力的推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一)纳税服务

  1.关于“107.柳州市税务办证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办理过程中要打电话给后台咨询,希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效率。”的问题。

  一是开展对办税服务厅前台人员的相应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效。二是设立咨询台,由熟悉业务的人员开展涉税事项咨询,为纳税人做好办税资料提前审核工作,节约了纳税人办税时间。三是建立和完善柳州地税2312366声讯服务平台,畅通征纳沟通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四是推行了《纳税服务规范2.0版》服务流程。重申了“免填单”“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避免出现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多头跑,来回找的现象。目前,柳州市地税系统已将《纳税服务规范2.0版》973442个服务事项要求植入管理系统中,规范的纳税服务行为。

  2.关于“120.柳州市地税局态度不好:比如去办房产过户交税程序不清楚。投诉没反馈过。要求以后有投诉要反馈、做事专心到位。希望有关部门解决。”、“188.柳州市政务服务,办理税务业务差5分钟就下班了,窗口就不办业务了,打电话投诉一直没有得反馈,服务态度不好。”、“209.希望柳州市税务部门的办事效率提高,不要让百姓多走无辜的路、浪费时间。”、“247.办税程序太繁琐,希望效率能提高。”“538.柳州市市区各区的税局办证态度不好,被访者建议相关部门整改。”、“577.柳州市工商、税务:工作态度不积极、拖拉。”、“583.柳州市税务部门办事效率低,排队没什么人就应该快点叫号,服务态度也不好。”、“602.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税务业务窗口的服务态度不好、没有耐心,说得太专业群众不理解,问多几句就没耐心回答了,希望以后要有耐心回答群众问题。”、“615.税收方面:希望税局的监管员态度好一点,办证有耐心一点。”、“772.城中区工商局、高新区税务局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态度不是很好,有时候都不愿意去该单位办理业务。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对办理业务的市民能够热情接待。”、“779.在柳州市市区行政大厅办理营业执照、税务证时工作人员工作散漫、做事不够认真,希望改正。”的问题

  一是依托《纳税服务规范2.0版》工程,引导纳税人按《纳税服务规范2.0版》要求办理涉税事项,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二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服务效率不断提高,首问责任岗回答问题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对资料齐全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即时办结。三是开展对办税服务厅前台人员的学习培训。四是在基层单位落实好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五是我局在加强干部培训及考评的同时,做好服务配套工作,不断完善柳州地税2312366声讯服务平台,受理对地税部门和税务人员在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以及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方面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服务而进行的投诉,通过投诉受理,提高服务质量。1-9月,我局2312366热线共向纳税人提供各类涉税服务事项3168件,其中咨询事项3147件,涉税举报11件,纳税服务投诉10件。在快速答复业务咨询,响应诉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收集、反馈税收舆情等方面,起到了突出的作用,成为纳税人心目中权威的涉税咨询和服务窗口。

  3.关于“126.办证上税最好能上门服务。”和“216. 国、地税的业务方面希望手续要再减化、更便民、更实际,国地税一个城区分得太远了不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的问题。

  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手续。同时,市地税局加强优质服务工作,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高办税效率;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同城通办、全市通办、免填单服务、自助办税终端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加强国、地税合作办税力度。目前,国、地税基层各单位的办税服务厅基本做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杜绝了纳税人办税来回奔波的问题。

  4.关于“ 151.地税、国税收费高。地税第一个窗口,今天要你刷卡、明天要你拿钱,不知道怎么办好。的问题。

  国家税收具有固定性、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为强化依法纳税、依率计征工作,市地税局开展了一年一度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对基层各单位的税收征管情况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同时加强办公网络建设,确保办税软件稳定运行。2016年,市地税局大力投入资金,对6个基层单位的机房进行建设,将大大提升了办公网络运行速度。

  5.关于“190.柳州市级政务服务:办理税务及时处理投诉、及时反馈。”的问题。

  市地税局大力拓宽纳税人诉求表达渠道,畅通12366热线、税务网站、微信平台等多渠道投诉响应机制,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响应机制,明确投诉事件涉及单位相应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同时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投诉,相关单位应积极协调配合,保障投诉事件处理及时、有效。另外缩短投诉处理时间,对当场投诉的,即时处理;事后投诉的,提速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切实维护好纳税人正当权益。1-9月,我局2312366热线共向纳税人提供各类涉税服务事项3168件,其中咨询事项3147件,涉税举报11件,纳税服务投诉10件。

  6.关于“253.在去工商、税务局办事的时候,希望工作人员能一次性告知需要什么证件和办理什么业务,避免来回跑的麻烦。”、“484.柳州市税局:办事效率低,所需材料没有一次性告知,要跑好几次。”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678号)文件要求,在基层单位落实好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快速、便捷地获取规范、准确的税收业务办理指南。

  7.关于“592.柳州市市区:放贷放宽一点,纳税方面希望能公布出来。”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市地税局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和检查工作,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曝光,维护税收的严肃性。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与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外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此外联合国税局、金融部门继续为中小企业提供“税贷通”融资服务,满足诚信纳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二)税收政策

  1.关于“222.柳州市融水县:政策的透明度,政府有什么好政策要落实到位,不能空口说说,多减免税。”、“232.柳州市的民企业希望政府部门在纳税方面考虑一下能减少一点。”、“319.希望政府部门少收一点税、少缴一点费,例如五险一金。”、“326.柳州市柳江县希望政府能减少税收、公用事业的费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法规相底触的决定”。为此,市地税局多次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自查自纠工作,严禁擅自改变纳税期限、收过头税,严禁以清理欠税为名,虚增收入。对发现有擅自改变纳税期限收过头税,以清理欠税为名虚增收入等问题的,必须立即退付给纳税人。对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纳税人符合减免税条件,都按减免税管理办法为其办理减免税备案或核准手续。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保障纳税人权益,减轻企业负担,调动企业积极性。

  2.关于“309.柳州市三江县梅林乡梅林村:希望政府对三农多支持工作,比如扶持税收,多下基层指导多听群众意见。”的问题。

  大力开展税收宣传工作,以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为宣传重点,通过联合举办广西、湖南、贵州“三省五县”税收宣传活动,提高税收宣传的力度、深度、广度和知名度。纳税人符合减免税条件,都按减免税管理办法为其办理减免税备案或核准手续。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保障纳税人权益,支持三农工作。二是税收管理人员要将税法送入纳税业户和农村田间地头的老百姓,多听取群众意见,在职权范围内帮群众解决问题。今年的1-9月,三江县地税局办理减免税732户,税额300 多万元。

  3.关于“591.柳州市多关心中小企业:贷不到款、安排就业人员多却得不到政府的扶持;起征点不到3万地税又来找,希望政府真正的优惠政策能落实到实处不要空谈。”的问题。

  一是税务部门通过媒体、地税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的宣传。二是加强税务人员的政策培训,三是通过金三系统核查数据。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及时让纳税人了解各项税收政策,同时开展送政策下业户活动,为纳税人解决税收政策疑难问题;二是依托“学习读书年”、“素质提升年”活动和公务员网络培训的要求,大力开展培训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三是依托新运行的金税三期工程,核实纳税人的整体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业户落实政策到位。

  4.关于“601.柳州市税收发票现在只能开1000元一张,要定税每月交固定的税额才能开大额的发票,希望能够随便开。”和“607.柳州市领发票问题:小规模经营的公司领发票都不给领,只能领手写的100元的发票管得太严了。”的问题。

  2016318,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方案,51日起,将所有的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执行营改增后,地税部门不再征收主体税种,只征收各零星的小税种,向纳税人出据的发票全部由国税部门负责,地税部门将不能再向纳税人发售的任何发票。因此,关于发票方面的问题,地税部门已不具备整改的条件。

  (三)服务基层

  1.关于“374.柳州市融水县:县有几个人以前是地税单位的临时工,后来不安排工作了,当时养老没有帮买,希望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

  从2006127日至20137月融水县地税局先后聘请了黄月琼、谢新梅、韦玉锐为县局食堂的工友;且未给予这些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因此,上述几人于2013819日投诉至融水县劳动监察大队。收到投诉后,市地税局及融水县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协调,并达成了和解:地税部门为黄月琼等三人缴纳自200610月至20137月的社会保险费用74575.70元;一次性经济补偿45675.00元。黄月琼三人到融水县劳动监察大队撤诉,并承诺不再凭任何资料、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地税部门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签订了《劳动关系解除协议书》。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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