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公安局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6-11-16 15:18 【字体:小中大】
根据市绩效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6〕5号)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相关警种会议,并根据警种、部门业务职能,迅速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切实抓好群众意见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有关情况自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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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馈主要意见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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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整改事项共有10项,涉及夜间、部分区域(文昌桥东边、静兰桥)、居民小区(盛天龙湾小区)存在“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柳北区北岸村有流浪汉扰民;步行街嘈音扰民;柳北区上下班时间学校出口拥挤;群众报警后出警慢;群众希望加大巡逻力度,加强治安管理等。
(二)城市管理和交通方面。
此类整改事项共有21项,反映郊县地区存在天网没有覆盖的地方;反映缴纳交通罚款排队难,车辆审批程序复杂;龙城路、滨江路、文昌路、壶东大桥、三桥等路段上下班高峰期交通堵塞现象严重;路边临时停车泊位规划不合理,存在车辆停放情况,交通标线不明显;希望推进“礼让斑马线”活动等。
(三)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方面。
此类整改事项共有22项,反映去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应提高办事效率和改进工作态度;办理消防审批、护照申报及其他业务手续稍复杂;办理户政业务的时间较长。
二、整改措施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
1、根据各地区治安特点,实行动态巡逻防控机制,扎实开展巡防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巡逻防范,提高见警率、见警车率。在有力打击现行街面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压缩了侵财犯罪特别是“两抢”犯罪的时间和空间。
2、切实做到“接警及时、出警迅速、处警规范、群众满意”,做好接处警回访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民警接处警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责任制度,对值班备勤不落实、接处警迟缓、不作为或接处警不当造成群众投诉等突出问题,将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追责。
3、加强预警防范,发挥好惩治在队伍建设中的教育和威慑作用,对队伍中存在的小问题,不藏、不掖、不捂,严格按照《柳州市公安局内部监督管理细则》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行为坚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二)城市管理和交通方面。
1、进一步强化警力部署,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加强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对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通行秩序良好。
2、进一步规范停车泊位的设置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停车位,缓解群众的停车需求。对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3、加强民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事故处理民警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快捷的服务。
4、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结合电动车集中整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礼让斑马线”活动的开展,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三)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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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接待服务流程及标准,规范接待服务用语,对每一名前来办事的群众都热情接待,用心服务;科学分配各办证环节的工作时限,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各岗位和环节的审批速度和工作效率;加快推进出入境办证分厅建设,增设出入境办证点,增加办证窗口,便利群众办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预约办证、申请人自助办证、网上办理出入境业务,积极拓宽群众办理出入境业务渠道,减少群众办证等候时间。
2、依托网络平台,创新服务模式,力争实现广大群众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和手机查询办理相关户政业务;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群众,减少户口迁移业务的审批环节,提高服务群众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宣传工作,推行阳光户政,不断拉近民警与群众的距离,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探索推行“互联网+”户政服务管理模式。
3、严格落实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规范执行落实否定报备制度;以办事指南、流程、须知、样板等形式告知办事群众有关办证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以及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内容,设立流程指示牌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适用。
三、整改成效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
1、加强社会治安方面:一是强化现行打击。对街面多发侵财案件实行高压严打态势,今年1-9月,尤其是自3月份“神剑2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区主干道“飞抢”发案同比下降60.28%;二是市区87条主干道发案大幅下降。据统计, 2015年1-12月市区87条主干道“两抢一盗”发案同比下降20.29%(其中“飞抢”发案同比下降51%);2016年1-9月市区87条主干道“两抢一盗”发案同比下降27.54%;三是严厉打击“盗抢骗”等街面多发侵财犯罪成效明显。据统计, 2015年1-12月自侦自办案件1411起;2016年1-9月自侦自办案件961起;四是城市巡逻防控工作获上级认可。我局巡警支队加强巡警基础工作建设,城市巡逻防范工作成效明显,得到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胡焯、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陈一平等领导的高度认可。因巡逻工作特色鲜明、成绩突出,2016年7月22日,在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召开的全区治安工作会议上,我局巡警支队作为全区唯一的城市巡逻防范工作单位进行经验交流发言;五是针对群众提及到的文昌桥东、静兰桥和盛天龙湾小区治安问题,今年1-10月,未接到群众关于文昌路东和静兰桥社会治安差、有明显监控警方无动于衷的投诉和举报,静兰桥附近案件量下降60%;截止目前,未接到群众关于盛天龙湾小区社会治安差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盛天龙湾小区内外周边的案件量下降55%。
2、打击诈骗犯罪方面:今年以来,全市刑侦部门针对诈骗案件,尤其是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的治安实际,在抓好破案打击的同时,一是牵头召开局际联席会议,我市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海于2月25日、9月23日两次组织召开局际联席会议,部署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二是根据广西(南宁)反虚假信息诈骗中心工作流程的要求,6月1日,我局开通反诈接处警专席;三是我市正在按照上级要求,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筹建实战化的反诈骗中心。中心建成后,公安机关的技侦、网安支队和各大商业银行及电信、联通、移动三大通信运营商将派员进驻坐席,承担相应任务,确保一旦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能够快速响应、联动处置,最大限度避免和挽回群众财产损失;四是广泛开展宣传防范工作,多措并举,全力压缩诈骗犯罪发案空间,1-8月,全市共立各类诈骗案件同比下降13.7%;其中电信诈骗案件同比下降12.7%。
3、加强企业治安方面:2015年以来,我局经文保支队主动适应新常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内部单位安全防范水平,企业内部发案189起,同比下降4.2%,其中治安案件115起,刑事案件74起,分别同比下降8.7%和2.8%。超额完成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目标。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259家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已完成安装199家,完成率76.8%,超额完成区厅绩效考评下达的50%完成率目标。截止目前,组织全市内部单位开展各种安全检查180余次,检查列管涉及枪支安全管理单位11个,检查重点部位、要害目标1500余处,查处各种漏洞、安全隐患260余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5项,督促完善治安保卫制度、防护措施196项。
4、接处警工作方面:根据反映内容,我局指挥处警支队调取了7月1日至8月31日涉及“文昌路”的所有刑事、治安案件报警记录,经逐条核对报警记录,未发现有报警不处理的情况。对于即时发生的案件均指令辖区警力出警处置,对于报警时间距离案发时间较久的警情均引导报警人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并同步将情况通报辖区所,交代辖区所做好报警群众的接待工作。通过回访群众满意度99%以上,未发生责任投诉案件。
5、完善天网工程方面:我局已将“郊县地区增加’天网’建设”纳入“天网”七期,在推进“天网”七期勘点工作中,要求各分局天网七期在保障社会治安的基础上,相应的增加郊县地区“天网”视频监控建设。并在4月份拟文《关于开展2016年柳州“天网”工程扩容项目建设立项的请示》柳公请〔2016〕30号、《关于启动2016年柳州“天网”工程扩容项目建设的函》柳公函〔2016〕30号分别递交市政府、发改委。目前还未收到对“天网”七期项目建设的明确批复,待收到批复后将立即施工建设。
6、深化“护校安园”行动方面: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组织警力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力度,根据辖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具体情况加强巡逻,加强路面巡逻和治安秩序的维护,扩大校园周边巡逻范围,将警力延伸至学校附近偏僻街巷,保证周边地区“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5600人次,车辆1312辆次。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良好,上放学门前拥挤情况得到进一步缓解。
7、整治流浪人员扰民方面:我局柳北分局长塘派出所辖区流浪人员已送入救助站,流浪人员逐渐减少,居民治安稳定,暂未发现此次事件的再次发生。
8、市区步行街噪音扰民方面:经查,市区步行街2016年1-5月“110”接报警2起,同比2015年1-5月的4起下降50%。数据反映市区步行街噪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甚至在大幅度下降。
(二)交通方面
1、强化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违法,有效净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2016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柳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先后组织开展40余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截止9月30日,支队共计查处各类912450起,其中查处无证驾驶3298起,饮酒驾驶1582起,醉酒驾驶324起,超速186677起,客车超员67起,货车超载337起。
2、持续改善交通节点,改善城市交通拥堵,全力打造“品质交通”。 柳州市地形地貌独特,道路交通局限性明显。支队努力克服城市道路规划、布局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压力,科学“把脉诊疗、对症下药”,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提品质、防事故”工作目标,提出了打造“品质交通”三年规划,从2014年起,利用三年的时间,开展交通管理“品质提升”改造工程,通过完善交通管理工作机制、强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用更先进的理念、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工作,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努力打造柳州“品质交通”品牌。
3、加强智能交通管理,提高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打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我局交警支队在我市37条道路上新增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自2015年9月1日起,开始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加强对静态交通秩序的清理和规范。截止目前,已完成市区27家大型建筑配建停车场清理工作,恢复停车泊位5833个,新增汽车泊位6073个,非机动车泊位10.2万个。
4、推进柳州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我局交警支队结合柳州市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制定了《推进柳州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和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工作方案》,自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对柳州市重要标志标线以及主干道指路标志进行摸底排查,要求排查率100%,建立完整的基础台账。
5、规范电动车整治执法工作。根据《柳州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定,实行“凡处警必用,凡执法必用”原则。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且全程录音、录像。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在收到群众提出的执法投诉、复议、诉讼后,可调取执法记录仪音像资料进行督促,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自2015年12月2日起,我局交警支队对电动车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长期整治工作。2016年1月至9月,交警支队共查处电动车违法78614起。
(三)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方面
1、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政务公开:通过一系列便民措施出台,进一步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是推行柳州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大厅、柳州警方APP、公安微博、手机网上公安局、柳州交警APP、柳州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网上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体检活动,提高群众政务信息知晓率,方便群众网上办事,节约办证时间;二是出台多项便民事项,简化了办事程序;三是实行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返台湾通行证三表合一,简化填表手续,避免重复填表。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一是严格落实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制度,规范执行落实否定报备制度;二是设立流程指示牌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各项信息准确、可靠、适用。三是运用互联网、官方微博、微信、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让群众知晓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审批时限等普遍关心的事项。
2、提升服务态度:以培训、自学加考核为方式,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日常监督。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不定期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进一步树立工作意识、纪律意识。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功夫,提高为人民服务意识。在窗口服务中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管理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并从规范民警着装仪容、文明用语入手,强化民警的服务质量。全面推行“三零”服务,即“零超时,零错误,零投诉”。
2、交警业务:一是立即对现有缴纳罚款途径进行梳理排查,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大大缩短广大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的时间,使公安交管工作真正解民忧、惠民生。2016年4月15日起,市民缴纳广西区内交通违法罚款不必到银行排队,可自行在柳州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共五家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款;2016年9月22日起,市民可通过广西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处理交通违法;2016年9月22日起,首批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在城中、柳南、柳北、鱼峰、特勤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已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当事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手机,对适用自助处理流程处理的交通违法即可在终端上自助处理,再到自助缴费机缴纳罚款,无需在违法处理业务办理窗口排队处理。下一步,车管所、柳东、高速北环和高速柳宜大队也将陆续安装自助处理终端。
二是立足本职,强化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让车主对检车过程能够直观了解;有效防止检测过程中的徇私舞弊,从最大程度上确保了机动车检测的真实可靠性,大大提升了车主的满意度。2016年以来,我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通过检验监管系统,发现问题不通过车辆有737辆,退办业务检验不合格车辆流水3632条。目前,日均审核机动车1500余辆,小车平均检测时间仅需5分钟,在高效率的审核检验条件下,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能及时顺利地完成安检机构上传车辆信息审核工作,为群众提高优质快捷的检车环境,全市车检无积压。
三是突破时空的限制,不断拓展办理车驾管业务网点和模式,业务得到分流,群众可选择性增多,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截止2016年9月, 3公里无缝覆盖对接的车驾管服务圈搭建完成,有效的分流了业务大厅的业务量;软件研发,设备投入,向科技要效率。通过在办证大厅等业务场所设置自助查询区、自主研发“柳州交警”APP手机软件、注册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身份证信息、表格打印等方式,大大提高办事效率;简化业务流程,缩短领证时间。我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制证岗前移至大厅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受理完毕直接打印证件,大大缩短了领证时间;“家门口”的制牌厂让柳州车主领牌时限急剧缩短。2015年下半年,在车管所领导跟总队车管处、制牌厂竭力协调下,总队制牌厂在柳州设立制牌点,群众办理机动车业务、选定车牌号码后,直接在柳州制牌,三个工作日即可领到机动车号牌。
3、出入境业务方面:一是制定了《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工作时限分配规定(试行)》,细化出入境证件签发管理各岗位的工作时限,将出入境证件的办证时限由法定15个工作日提速至10个工作日办结。二是积极宣传发动,引导市内各照相馆开通出入境照相服务,目前市内已有近50余家照相馆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支队还在网上及办证大厅门口显眼位置公布照相馆的名称和地址,群众可就近选择照相馆办理出入境照相业务;三是大力推行自助、网上办证。购置自助办证设备,在办证大厅设立出入境自助服务区,有效解决群众排长队办证问题。五是增设出入境办证点。出入境办公新楼(城中区安业路9号,位于市武警支队东侧)即将竣工。
2016年以来,出入境管理支队未发生一起超时限办证,未发生一起群众有效投诉,在7月1日起正式启动的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评议(短信评警)工作中,群众对出入境管理窗口服务的总满意率达100%。
4、户籍业务方面:一是多措并举、多种途径开展户籍业务宣传工作,确保群众家喻户晓。在实际生活中,考虑到一户多人使用一本户口簿的确不便,为解决此问题,我局人口管理支队认真调研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请示汇报,目前此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对一户多人的家庭,如有需要,可采取另单独打印含首页和其他家庭成员户籍信息的户口簿给群众以方便办事。二是信息化服务便民利民推出新举措。按照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推出了区内户籍异市办理身份证补领换领、制发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提速及区内跨地市户籍迁移网上办理的便民举措。居民身份证由60天缩短到20天,居住证由一个月缩短到15个工作日。截止到2016年9月下旬,全市办理区内跨市迁入业务7407件,跨市迁入10122人次;办理区内异地证7584人次,办理市内异地证10885人次,这些便民措施极大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户口,满足群众对居民身份证、户口受理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扬。三是启动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试点工作,逐步开展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和挂失申报业务。统计至9月30日,全市116个户籍派出所开设挂失申报窗口;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挂失申报证件数量53845份;收到群众捡拾丢失证件280份、发放156份。同时,根据公安部和区公安厅的部署,柳州市从今年7月1日启动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四是打造广西首家24小时户籍自助办证厅。广西首家24小时户籍自助办证厅在柳江县局城东派出所正式启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身份证1698份,发放901份。五是坚持长假开辟“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在2016年春节期间,全市共为群众办理了居民身份证1183份,为急需用证的群众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199份,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解决部分群众实际居住已满6个月但是未及时申报登记又急需《居住证》的问题,及时开辟“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绿色通道,至今已通过“绿色通道”为1092名群众办理了《居住证》。六是细化机制促进监督管理。全市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均安装和使用了警务评价仪。同时,全面推行警务评价系统,群众在办理各项户政窗口业务后要对民警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作为评定窗口民警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截止到2016年10月8日,全市户政窗口警务评价系统满意率达99.98%。
柳州市公安局绩效办(代章)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