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粮食局公众评议工资问题整改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6-11-16 15:18 【字体:小中大】
针对关于“希望改善柳州市粮食局职员的工资状况,2000元一个月导致生活比较拮据”意见,我局对局属企业工资收入及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情况如下:
我局属共4家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均由市国资委管理,郊区粮所、军粮供应站实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模式,黄村粮库、五里卡粮库实行以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管理办法为主体的工资总额管理模式。各企业根据市国资委批复的工资总额自主分配、实行岗位工资管理体制。
各企业现行的工资分配方案,如《广西柳州黄村国家粮食储
库工资改革实施方案》、《柳州五里卡粮库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柳州市军粮供应站、郊区粮食管理所〈柳州市军粮供应站、郊区粮食管理所职工收入分配办法〉调整的通知》,是根据2006年《柳州市市属国有粮食企业内部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制定,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企业负责人岗位系数3.8,普通员工系数1.0,按此分配,企业员工月收入基本达到3000元以上。
按照中央要求,为缩小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收入差距,充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2015年12月,我局提出《柳州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国有粮食企业内部分配管理的意见》(修改稿),积极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2016年4月以黄村粮库为试点启动薪酬改革工作。
为推进薪酬改革,黄村粮库成立的薪酬领导小组,经过调研、会议讨论,形成《广西柳州黄村国家粮食储备库薪酬分配暂行办法》提交职工大会审议。因员工有不同意见表决未通过,又因柳州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指导意见尚未出台,没有具体的指导措施或参考依据,现工资改革暂时停滞。
在薪酬改革中,黄村粮库试采取预发工资多退少补的方式。考虑近几年受经济下滑的影响,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因素,改革前 2016年1-3月,设定最低岗位月应发工资3537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约2000元,员工对这种做法颇有微词,认为难于维持生活;改革中2016年4月,最低岗位月应发工资调至4000月,员工仍不满意,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问题。
为处理好员工利益问题,黄村粮库在征求员工意见后,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仍按原工资分配方案执行,2016年6月下文《广西柳州黄村国家粮食储备库关于理顺工资发放项目的通知》进行微调,调整从2016年4月起执行,最低岗位员工月应发工资为4216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2781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会议精神,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待市国资委出台柳州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指导意见后,我局会以此为依据,指导企业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薪酬制度。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