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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物价局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意见整改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6-11-16 15:23 【字体:

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涉及我局的有10条,主要是反映柳州市物价水平高,水、电和医疗费用贵,沿江大道路边停车收费不统一。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维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这一宏观调控首要任务,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着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1-8月柳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累计上涨2.0%,远远低于自治区政府下达的3.5%左右年度涨幅控制目标。为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从2011年10月起,我市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规定连续3个月,每月CPI同比涨幅达到或者超过3%时,价格、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查统计部门会商后启动联动机制并报市政府备案,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规定,水、电和医疗(我市作为全国第二批、广西唯一一个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推出的医改项目除外)价格的核定权限全部在自治区物价局,市级物价部门只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其出台的政策;2013年,我局发出了《关于重新规范柳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柳价费[2013]167号)文件,规定全市市政道路、公共场地等统一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标准。市民如果对停车收费标准有疑问,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咨询或投诉。1-8月我局认真受理和答复消费者价格政策咨询,严厉查处价格违法举报案件,妥善化解价格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价格合法权益。每月价格举报件办结率均在99.5%以上,在政府热线和数字城管全市联动网络单位每月100多个单位的考核中名列前茅。以下是2016年度我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总结。

一、物价涨幅控制在目标以内。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加强和完善价格调控的各项措施,保持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1-8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上涨2.0%,低于自治区政府下达我市的控价目标1.5个百分点。

二、稳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

开展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深入各医疗机构了解我市实施医改以来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面临的困难以及社会反应等,收集相关数据,对其成本和收入变化进行分析比对,确定第二批价格调整项目及总体幅度。

三、以民为本,减轻涉企负担。

1.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相关措施。取消、停征和调整6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减轻社会负担约2800万元。

2.从2月1日起,全面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我市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由1.22元/立方米降低至1.19元/立方米,部分县城降低供水价格2分钱;小水电站上网电价停征价格调节基金。

3.降低电力成本。继续降低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15元;继续免收新增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改进企业减产停产期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四、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和简政放权。

1.深化能源、交通运输、环境领域价格改革任务。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我市从2016年开始建立居民阶梯用气价格制度;放开部分服务业价格,公路客运价格、物业服务收费由政府指导价改为企业自主定价。

2.规范定价行为和程序。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完善定价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认真审核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例如在对“柳福雅居”经济适用房审核中,通过严格的成本监审,核减那些不应该进入定价成本的开支,约束经营者成本不合理的上升。

3.继续创新和完善收费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一是研究出台柳州市民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二是建立柳州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柳州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三是进一步完善“柳州市收费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市县收费信息管理同步联网。

五、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1-8月先后开展了餐饮行业价格计量、殡葬服务收费、景区门票价格、教育、药品、涉企等多项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93件,退还用户24.4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0.72万元,罚款14.18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59.36万元,上缴财政233.6万元。特别是为防范我市出现类似“天价鱼”、“天价虾”等事件,从2月下旬开始,我局主动联合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对全市餐饮行业开展了价格计量行为专项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对采取缺斤短两、导致顾客多付价款的价格欺诈行为,结合经营者的违法情节给予不同处罚,对小南羊肉馆罚款2000元,对金大陆海鲜酒楼、梁记大酒店等五家餐馆罚款5000元,对其余6家给予警告,上述处罚信息将录入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黑名单,并与柳州市社会信用系统对接。

六、价格信息化建设全区领先。

2015年8月,我市价格信用信息库系统的正式运行,构建以价格信用为核心的网格化监管模式。系统开通至今,截至今年8月底,已检查录入柳州市价格信用信息库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信息的3881家。其中价格守信单位3624家,一般价格失信单位257家,被价格行政处罚的单位有14家,被价格行政处罚的个人有4人。全市价格监管“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失信惩戒机制已形成。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对我市价格信用信息库系统给予肯定,《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第1期、第3期分别对我局构建以价格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模式进行了专题报道介绍。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价检分局给予表扬。自治区物价局在8月底召开的全区物价局长会议上,推广柳州价格信用信息库经验。先后有区内的来宾市、桂林市、河池市,区外的苏州市物价局同仁专程到柳州学习柳州市信用信息库建设经验。

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2016年我局价格举报工作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和《信访条例》要求,认真受理和答复消费者价格政策咨询,严厉查办价格违法举报案件,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纠纷,畅通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价格合法权益。1-8月共受理违法行为举报和价格政策咨询共1875件。主要涉及车辆停放收费、物业服务收费、药品及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商品零售等问题。办结违法行为举报和价格政策咨询共1810件,办结率97.47%,咨询回复率为100%。实施经济制裁总额为约51.25万元,其中,退还金额约51.08万元,罚款0.17万元。

柳州市物价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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