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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15年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6-11-16 15:24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柳办〔201614号)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针对公众评价反馈的问题逐一调查核实,提出对策措施,积极整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反馈问题的基本情况

  我委2015年度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问题整改事项共有64项,其中:市政公用设施12项(133587185285381417456547609613621);涉及建设工程管理5项(21141580591776);涉及房地产市场监管2项(31563);涉及村镇建设26项(42106257334336337347357401421488490497534548562637641647658660680688690693752);涉及房产交易10项(79157164180259305504781785792);涉及市政重点工程2项(88606);涉及住房保障2项(95422);涉及危旧房改造1项(290);涉及柳东住建局1项(458);涉及公用事业3项(570714738)。

  二、整改措施

  (一)明确目标、分解任务

  根据2015年度自治区公众评议反馈的问题,我委严格按照自治区“五个有”的标准实施整改,对整改事项逐一梳理,明确整改目标及责任科室,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二)细化措施、健全机制

  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各责任科室针对整改目标,对整改事项进行前期调查核实,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对有具体地点、具体项目、具体问题开展现场核实。做到了每一个地点都有专人调查,每一个项目都有专人跟进,每一个问题都有专人负责。涉及多部门职能职责的,积极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因其他硬性条件导致无法完成的,我委及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解释。

  (三)加大督查、狠抓落实

  各责任科室定期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查,了解项目落实、前期工作开展以及存在问题等情况,督促按要求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整改成果

  (一)市政公用设施方面(12项)

  加强日常巡视、巡查,对排水井盖下沉、损坏及路面破损等问题立即进行修复,同时加快推进道路扩宽及道路改造项目建设,减少由于道路改造施工对市民出行的影响,确保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完好,保证通行安全。其中第13项,已投入6359.05万元对东环大道进行了改造,目前改造工程已完成。其余整改事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建设工程管理方面(5项):已精简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备案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三)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2项):已制定出台《加快棚户区货币化安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并督促城区建设局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四)村镇建设方面(26项):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指标和项目资金用于村镇街道基础建设、屯内道路硬化、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

  (五)房产交易流程优化方面(10项):通过梳理流程、清理制度等方式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已将房源核验、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房产平面图配图和交易备案四个环节合并办理,减少办事群众的排队时间和往返次数。

  (六)市政重点工程方面(2项):加快重点工程推进,对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同时开通项目绿色通道,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推进工程建设。

  (七)公用事业方面(3项):加大对水质合格率的抽查和检测,让广大市民喝上安全水、健康水。

  (八)危旧房改造方面(1项):组织对柳北区治建第二生活区大板房住户进行了入户调查,并对区住户宣讲我市危旧房改造政策。但该生活区同意进行危旧房改造的住户不到70%,不符合我市危旧房改造政策中需取得85%及以上住户同意改造的基本要求,因此该生活区大板房尚未列入我市危旧房改造范畴。

  (九)柳东大道建设事项(1项):柳东征地办92829日完成了盘古村段征迁工作,1089日正进行沥青面层摊铺,除廖旺屯外的其它路段可实现正常通车。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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