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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绩效办 发布日期:2016-11-16 15:24 【字体:

  根据柳州市绩效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柳绩办发〔20165号)文件精神,我县对反馈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自评如下:

  一、整改指标基本情况

  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社会公众对我县共提出53条意见建议,经我办分解为56条整改事项,涉及我县34个责任单位,于1231日前整改。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到位

  1.我县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融绩办发〔20165号)将任务分解到各个责任单位,并印发了《融水苗族自治县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确保整改工作事项有人管、有人抓,竖到底、横道边,保障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2.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自治区规定的“五个明确”(即有明确的整改目标、明确的整改措施、明确的整改时间表、明确的整改责任单位和明确的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的要求实施整改。

  (二)公开整改情况、健全回应机制

  1.在各单位办公地点、有整改事项的村屯进行整改情况公示,公示期为5天。并在公示时公开负责人、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群众监督和反馈。

  2.将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在各单位办公地点、有整改事项的村屯进行公开。

  (三)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自查自纠

  县绩效办在8月至9月期间,通过暗访、电话了解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目前,各项整改事项整改进度正常。同时,组织各责任单位撰写自查报告,并按照自治区要求的将实施“五个明确”的档案材料归档整理备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责任单位在1231日前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

  2.迎接市绩效办于1031-114日到我县开展落实自治区2016年度绩效考评目标任务的专项督查工作,指导各责任单位按照自治区“五个明确”的标准进一步做好档案材料整理、备检,同时做好迎检工作。

  融水苗族自治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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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群众反馈问题整改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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